文/子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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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兩代君主被稱為“帝”,帝位的傳承沒有嚴(yán)格確定。夏代有兒子也有兄弟繼承的。而商代則大多“兄終弟及”,以至于帝位爭奪比較激烈。《史記·殷本紀(jì)》記載:“自中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弟子爭相代立,比九世亂,諸侯莫朝。”
一、嫡長子繼承制
到了周朝,吸取教訓(xùn),改“帝”為“王”,明確“嫡長子繼承制”,規(guī)定:“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出自戰(zhàn)國公羊高著的《春秋公羊傳》:“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緊密結(jié)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長繼承制世代相傳,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為諸侯,他們是從屬“大宗”的“小宗”。
這些諸侯君主也是按嫡長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非嫡長子則由諸侯分封自己的兄弟以采邑,建立卿大夫之家,為卿大夫。諸侯對(duì)于這些卿大夫來說,又是“大宗”,依次類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貴族階級(jí)的最底層的一級(jí),再往下就是平民,不再分封。在這樣的情形下,在全國范圍內(nèi)形成了以天子為根基的宗法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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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嫡子和庶子
周朝實(shí)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嫡,正妻為嫡,正妻所生的兒子謂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兒子謂庶子、庶出。嫡為大宗,庶為小宗。
周朝分封制是嫡長子繼承制,周王的嫡長子、嫡長孫一系是大宗,有繼承王位的權(quán)利;次子、庶子的后裔為小宗,小宗必須服從大宗。
三、同姓、異姓、庶姓
1、定義
同姓指和自己有血緣關(guān)系相同祖先的諸侯。比如晉國、魯國針對(duì)周天子就是同姓,都是姬姓。齊國、呂國、徐國等都是同姓姜姓,而針對(duì)周天子就是異姓。
異姓指有締結(jié)婚姻關(guān)系的不同姓諸侯,比如齊國針對(duì)周天子就是異姓。晉國針對(duì)齊國就是異姓。
庶姓指沒有締結(jié)婚姻關(guān)系的非同姓諸侯,或雖然是同一祖先,但是超過五世而另立族群的遠(yuǎn)系血緣姓氏。和庶子的“庶”字同意不同。庶子指的是妾生的兒子,庶姓在周朝泛指異姓,尤其是指與周天子沒有血緣關(guān)系的姓,如薛姓。
2、舉例
例如:《左傳·隱公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請于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周之宗盟,異姓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愿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滕國,姬姓,與魯同宗,始封祖為周之卜正;薛國,任姓,與魯通婚,始封祖為夏之車正。滕侯、薛侯同時(shí)朝見魯侯,二國爭先。薛侯欲以封國先后為序,滕侯欲以同姓異姓為序。魯國根據(jù)“周之宗盟,異姓為后”的原則,得以說服薛侯,遂使滕侯為先。
再如《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三后(夏、商、周三代帝王)之姓,于今為庶,王所知也。”史墨回答趙簡子問話說:三王的子孫在今天成了平民,這是主人所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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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禮節(jié)不同
《周禮·秋官·司儀》:“詔王儀,南鄉(xiāng)見諸侯,土揖庶姓,時(shí)揖異姓,天揖同姓,所以別親疏內(nèi)外也。”
天子見諸侯時(shí)的禮儀,雙手(左外右內(nèi))抱拳呈拱手狀。土揖,土指地,向下低于胸部;天揖向上,高于胸部;時(shí)揖為平揖,平推手也。
《儀禮·覲禮》:“諸侯前朝,皆受舍于朝。同姓西面北上,異姓東面北上。”大意為:眾諸侯在朝覲的前一天,都在文王廟門外接受天子賜予的館舍。同姓諸侯面朝西以北為上位;異姓諸侯面朝東以北為上位。
4、喪制不同
《左傳·襄公十二年》:“秋,吳子壽夢卒。臨于周廟,禮也。凡諸侯之喪,異姓臨於外,同姓臨於宗朝。同宗於祖廟,同族於禰廟。是故魯為諸姬,臨于周廟。為邢、凡、蔣、茅、胙、祭,臨于周公之廟。”
大意是:秋季,吳王壽夢(姬姓)死了,魯襄公在周文王廟哭泣吊唁,這是合于禮的。諸侯的喪事,異姓的在城外哭泣吊唁,同姓的在宗廟里,同宗的在祖廟里,同族的在父廟里。因?yàn)檫@樣,魯國為了姬姓諸國,到周文王廟里哭泣吊唁。為了邢、凡、蔣、茅、胙、祭各姬姓國,在周公廟里哭泣吊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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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制體系
“五服”,為西周制定的一種“服制”體系,該體系有三重含義。
1、第一層含義為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五個(gè)社會(huì)階層,在早期分封制下,周天子按照血緣關(guān)系和貢獻(xiàn)大小分別予以賜封。《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2、第二層,西周初年分封列國時(shí),實(shí)行五服制,服為距離單位,每一“服”大約相當(dāng)于500里,由近到遠(yuǎn)依次劃分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
《國語·周語上》:“先王之制,邦內(nèi)甸服,邦外侯服,侯衛(wèi)綏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綏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shí)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xùn)也。”
“服”即“服事天子”之意。大意是先王的制度:在王畿內(nèi)的是每日一次祭奠的甸服,在王畿外的是每月一次貢祀的侯服,侯服之外的是每季一次的貢享的賓服,夷蠻地區(qū)是每年一次進(jìn)貢的要服,戎狄地區(qū)是一生一次朝見的荒服。
3、第三層含義是根據(jù)與逝者的親疏遠(yuǎn)近,喪服和服喪期各不相同。喪服制度被細(xì)分為斬衰(缞cui)、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級(jí)(內(nèi)容比較多,這里就不展開。就喪服而言,服飾越粗糙、杖期越長關(guān)系越近,反之較遠(yuǎn)。)。
4、如今口語中的“五服”用以指稱同族從高祖父至自身的五代親屬。同宗同姓人中血緣關(guān)系的親疏,“五服”是一個(gè)重要的評(píng)判標(biāo)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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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待續(xù))
2025-12-29榆木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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