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個大隊的執法干部留言,大概是這樣子說的:
他有段時間生病了,沒去上班。回到單位一看,執法系統里面出了不少法律文書,都是以他的名義出的。
這下子他有點緊張,這些地方都沒去過,也不知道什么具體情況,出的這些檢查啊、處罰啊,特別是檢查,這是不是能夠吻合現場實際,有沒有遺漏或者其他什么的,將來起了大火會不會自己背鍋被追究責任?
靠山屯大概了解了一下,好像這種情況還不是個別。
畢竟消防大隊的人少,雙隨機一公開的執法也不能停,執法的要求是雙人執法,而且,作為自然人也總會有個頭痛腦熱的時候,或者休個年假,或者去外地參加會議、培訓了,這種情況下,錄入系統的法律文書怎么辦?
是先讓大隊等著,自己回來再干,還是聽領導的話授權文員先干著?大隊的執法不能停,上面的指標也要完成的,總得干活啊,這法定的流程總要走的。
所以這種情況下,不聽領導的,不授權使用賬號吧,感覺對不起領導,影響了單位工作,聽領導的吧,萬一出了事領導也不能替你背鍋吧,這咋辦呢,評論區大家幫出個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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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閑話
既往不戀,當下不雜,
未來不迎,縱情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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