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城市,也很繁華,尤其是很多朝代的都城,曾經也是世界領先的存在。
《清明上河圖》里的汴京,將北宋都城的繁華和細節全都體現出來。車水馬龍、商賈云集的繁華景象,令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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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檐斗拱的木質樓閣,鱗次櫛比的商鋪民居,這份繁華對比現在的很多地方都不遑多讓。繁華都市有欣欣向榮,也蘊藏著不小的危機,火災就是其中一項巨大威脅。
古代的繁榮的城市,木材使用率比現代建筑要高很多,所以火災的危害也更大。古代的救火設施比較落后,但也有相對健全的防火系統,例如望火樓就是其中翹楚。
望火樓的出現并非一蹴而就,它屬于一個瞭望設施。
唐代的長安城實行嚴格的里坊制和宵禁制度,當時除了派人夜間巡邏之外,還有人專門負責在街頭的高處進行瞭望,這個較高的建筑名為“武侯鋪”。
“武侯鋪”在宵禁期間,是負責治安的設施,用于居高臨下的監視更大范圍的安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幾次火災的相繼發生,“武侯鋪”率先發現火情,讓火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武侯鋪”這種原本是防盜、維持秩序的設施,在救火方面卻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瞭望者逐漸開始兼顧起瞭望火災信息的職能。
雖然“武侯鋪”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可以盡早發現火情。但“武侯鋪”畢竟是主要負責治安,救火只是“兼職”,每次雖然能及時發現火情,但傳遞情報、組織救援的效率卻太低了,往往等救援的人到位,大火都已經造成不小的損失了。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來是救火的任務沒有專業人員,只能由當地駐軍,以及火場附近的居民自發撲救;二來是火場的位置不固定,但不論在城中的哪里發生,水源肯定都十分有限,一桶一桶的水澆上去,對大火的限制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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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唐代的長安雖然繁華,借住“武侯鋪”也能兼顧城中火情,但真正對火災的控制能力卻效率極低。
到了北宋時期,商業空前發達,經濟也無比繁榮。北宋都城汴京的繁華程度,比之當年鼎盛時期的長安也不虛。
也正因為如此,大量的商鋪在商業區內密集存在,大量的人口在汴京城中聚集,一旦發生火災,對汴京城的威脅甚至比長安還要大。
在這種情況下,“武侯鋪”這種兼職的“消防設施”,已經不足以滿足汴京城對火情的控制需求。北宋的皇權很快就注意到這一點,并且極其重視,著手加強汴京城火患的預防與撲救,望火樓在這個時候應運而生。
根據史料記載,北宋時期的汴京城,“每隔三百六十步設一軍巡鋪”,鋪內有鋪兵五人,主要負責夜間巡邏。而在這些軍巡鋪的附近高地,必然會修建一座望火樓。這些望火樓由專人日夜輪班值守,居高臨下,將大片城區的動態盡收眼底。這實際上構成了一個以望火樓為“眼睛”、以軍巡鋪為“腳”的網格化監控體系。一旦瞭望人員發現火情,信息就能被迅速傳遞下去。
筆者專門翻閱了相關資料,尤其是著重看了下《營造法式》,確定北宋汴京的營造尺長度為0.3258米。
而當時的一步等于五尺,一步的距離大概是1.6米左右。北宋又以三百六十步為一里,這個數據基本吻合。
從這個數據來看,汴京城的軍巡鋪幾乎可以覆蓋每一條街道,每隔一里就設有一處。而望火樓與軍巡鋪屬于一種“伴生”狀態,只要有軍巡鋪的附近高地,一定建造一處望火樓。
望火樓加上軍巡鋪的組合,可以在第一時間發現火情,然后將信息傳遞給軍巡鋪。軍巡鋪中又有人負責巡街,可以迅速抵達火情發生的位置。在這個時候,望火樓與望火樓之間也可以傳遞信息,附近的軍巡鋪人員,也會根據情況支援。
值得一提的是,北宋汴京的望火樓,已經具備獨自執行救火行動的能力。望火樓除了觀察功能之外,在此時也具備了救火能力。因為在當時已經有專門的救火人員,稱之為“潛火兵”。
每處望火樓附近,都設有營房,而營房中會常駐“潛火兵”,最大的營房駐扎的潛火兵數量,甚至高達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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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潛火兵不是兼職,而是專職救火人員,身邊的救火設備十分豐富,其中包含唧筒(類似原始水槍)、麻搭、水囊、斧、鋸等工具,水源更是充足。
據《營造法式》記載,北宋當時對望火樓的形制、尺寸、用料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座標準的望火樓,從下至上由基座、支撐和望亭三部分組成。總高度可達15.8米,在普遍低矮的古代城市建筑群中,這絕對是鶴立雞群的“摩天大樓”,確保了瞭望者擁有足夠開闊的視野。
與專業的設施相匹配的,是專業的隊伍和優越的制度保障。宋代的潛火兵,其社會地位和待遇都相對較高,甚至享有專項的“潛火食錢”補貼,以保證這支隊伍的穩定性和戰斗力。
必須要說一下的是,潛火兵在執行救火任務時,具有一定的特權。例如在救火途中,無論遇到何種品級的官員,都不需要避讓、行禮;他們甚至有權隨時開啟或關閉城門,不受宵禁限制;
參與救火的官員,晚上忙碌一夜很辛苦,皇帝很理解,允許他們第二天不用上朝。
這些規定,無一不體現出宋代皇權對救火工作的重視,將救火的優先權給得很足。
當然,有獎就會有罰,皇帝對救火得力者有重賞,自然也會對那些玩忽職守之人嚴厲處罰,一般會按軍法處置,足可見處罰力度多強了。
南宋時期,雖然南宋沒有北宋的軍力強大,但南宋都城臨安卻比汴京更擁擠,防火壓力也更大。
所以,南宋時期的消防體系不僅沒有衰敗,反而比北宋時期更發達了。
第一,軍巡鋪和望火樓的設置點變得更加密集,從北宋時期的“三百六十步一鋪”縮短到“二百四十步一鋪”,覆蓋范圍也更廣。
第二,望火樓發現火情以后,示警的方式也變得更加先進。如果是白天發現火情,瞭望兵會根據起火點的位置搖動不同數量的旗幟來傳遞信息。
按照此前約定的旗語,只需要舉起幾面旗子,就能夠將起火地點的具體位置傳遞出去。如果在晚上發現火情,就會以燈籠代替旗子,使用的還是原來約定的旗語,還是可以第一時間傳遞火情。
元明清時期,基本沿用了宋朝的這套救火制度,仍以“高處瞭望、駐兵于下、快速反應”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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