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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深圳市南山區塘朗山公園—荔云登山道附近,一輛標有“應急管理”字樣懸掛警燈無牌車輛,每日固定時段接送學生上學,網上很多人質疑是公車私用,這事現在官方回應并不是公車私用,反而是街道辦的一項便民服務。
根據深圳本地媒體報道,南山區桃源街道辦事處對此做出了回應,車輛大概也是屬于該街道。街道稱,“視頻區域附近的龍苑路西段正在實施道路改造工程,受施工影響,周邊小區學生上下學需繞行較遠路程,通行不便。部分家長希望街道幫助解決學生出行難題。為此,街道調配工作電瓶車提供短期便民接送服務,視頻中車輛正是用于該便民服務的工作用車,并非公車私用。”
之前外地媒體報道后在網上產生了很大誤解,被認為是公車私用。現在街道回應是便民服務,不是公車私用,反而應該表揚街道辦和駕駛員。
但這里面有幾個新的問題,這些“老頭樂“一樣的無牌車輛,有什么合法手續,上路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萬一出現交通事故怎么辦。說是萬一,沒有家庭可以承受這樣的潛在風險。
無牌車輛,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一輛非法的車,街道說是調配工作電瓶車用于便民服務,具體幾輛沒有說。如果萬一發生交通事故,這種車輛的安全性非常差,到時候誰能承擔這樣的責任。如果便民服務,一定要使用法律上合法車輛,安全性提高,手續齊全,可以臨時租用運營車輛,或者把街道合法有牌的公車拿出來,而不是調配這種沒有牌照的車輛,沒有安全性,沒事就好,真萬一出現交通事故,又是更嚴重的新麻煩。
其次,道路改造工程不是應該提前做好相關工作,不能影響群眾孩子上學。這個在設計施工的時候不是應該納入考慮范圍?有錢改造道路,應該不在乎解決孩子上學繞路的交通成本問題。
現在官方確定不是公車私用,便民服務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這樣的車并不符合接送孩子這樣嚴肅的事情。現在廣州幼兒園、小學門口上學和放學的時候都會有民警或輔警去執勤,因為國內有些地方發生過一些安全問題。每個孩子都是一個家庭的希望,載有孩子的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新聞偶爾都有出現,雖然頻率并不高,但每一次都是幾個家庭被毀滅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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