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員閆學晶的一封道歉信引發廣泛關注。信中,她褪去公眾人物的光環,以平實卻懇切的筆觸直面自身問題,坦言自己“忘了根”“思想出了偏差”,坦誠承認言語間流露的優越感刺痛了大眾情感。這份不推諉、不辯解、不找借口的反思態度,沒有明星面對輿論危機時的敷衍與套路,盡顯直面錯誤的勇氣,值得肯定與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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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與自我批評,既是我們黨永葆生機活力的優良傳統,更是社會良性運轉、個體不斷成長的重要基石。對于公眾人物而言,其言行舉止始終處于大眾視野之中,自帶更強的示范效應和引導價值,一言一行都可能影響社會風氣的走向。因此,當公眾人物的言行出現偏差、觸碰公序良俗底線時,接受大眾的監督與批評本就是應有之義。這種批評的核心,應當是聚焦行為本身的不妥之處,是對“不忘初心、堅守本心”的價值校準,是希望公眾人物能及時修正偏差、更好地傳遞正向價值,而非對個體的惡意圍剿與全盤否定。閆學晶在輿論監督中主動反思、找準自身定位,重拾“從藝為民”的初心,恰恰印證了良性批評的正向引導價值,它不是為了摧毀一個人,而是為了幫助一個人更好地成長。
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警惕,輿論場中最危險的趨勢,便是正當的監督批評極易滑向無下限的網暴狂歡。在閆學晶道歉之后,網絡上已然出現了一些偏離理性軌道的聲音:有人拋開她的道歉內容不談,轉而進行“扒祖墳”式的人肉搜索,將其家人信息、過往隱私一一曝光;有人把合理建議扭曲成無休止的人身攻擊,用侮辱性詞匯謾罵詆毀,甚至編造不實信息進行惡意抹黑;更有甚者,將討論焦點徹底從“言行對錯”轉向“人格毀滅”,無視她的反思與道歉,一味進行全盤否定的道德綁架。此時的網絡空間,早已不再是理性對話、溝通交流的平臺,反而淪為了部分人宣泄戾氣、釋放惡意的角斗場。
我們必須明確一個邊界:公眾人物需要為自己的失當言行承擔相應責任,接受合理的批評與監督,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要承受超越法律與道德邊界的惡意揣測、隱私侵犯與人格傷害。公眾人物首先是“人”,同樣享有基本的人格尊嚴與隱私權,其合法權益不應因身份特殊而被隨意踐踏。與此同時,普通人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發聲意愿應當被尊重,但言論自由從來不是“想說什么就說什么”的無底線自由,更不能以“正義監督”為幌子,行“網絡霸凌”之實。那些打著“為民發聲”旗號的惡意攻擊,本質上與“正義”無關,只是借輿論事件宣泄個人負面情緒的自私行為,不僅會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傷害,更會污染網絡生態、撕裂社會共識。
網絡從來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始終有清晰的邊界。這個邊界,是不侵犯他人隱私,不進行人身攻擊,不傳播不實信息,不煽動對立情緒。我們堅決支持有理有據、就事論事的批評,因為這種批評能倒逼公眾人物自省自糾,推動行業風氣向好向善,讓公眾人物更好地踐行社會責任;我們更堅決反對肆無忌憚、突破底線的網絡暴力,因為它會吞噬個體尊嚴、激化社會矛盾,讓網絡空間充滿戾氣與對抗,最終傷害的是每一個身處其中的人。
回望諸多輿論事件,我們不難發現,真正能推動問題解決、促進個體成長的,從來不是歇斯底里的謾罵,而是理性平和的探討;從來不是全盤否定的攻擊,而是就事論事的批評。對于閆學晶的道歉,我們不妨給予更多包容與信任,相信她的反思是真誠的,也期待她能以實際行動踐行承諾。而對于每一個身處輿論場的我們而言,更應守住理性底線,分清“監督批評”與“網絡暴力”的邊界。
愿每一次輿論事件的發生,都能多一些理性探討,少一些情緒宣泄;多一些就事論事的客觀批評,少一些人身攻擊的網暴狂歡;多一些對個體尊嚴的尊重,少一些對他人隱私的窺探。唯有如此,批評才能真正發揮其正向價值,網絡空間才能重回清朗,社會也才能在良性互動中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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