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2025年的最后一周,42歲的趙勇收到了唐山中院的終審判決:黃某芬向女兒劉某“贈與”的40余萬元,被判決撤銷,劉某需在限期內返還給黃某芬。
這次判決所認定的金額,比一審時減少了4萬余元。趙勇說,他對此“無所謂,只希望案件趕快進入執行階段”。
2015年10月6日,趙勇的父親被黃某芬駕車撞傷,黃某芬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并被判決支付85萬元賠償。趙父住院治療期間,趙勇依照判決向黃某芬追討賠償金,她卻對著鏡頭說出“法院判幾年也中,最起碼我這點錢也不用還了”“我就是人品有問題”。
這個表態,曾被央視新聞等多家媒體曝光,黃某芬也被網友稱作“教科書式老賴”。
“案發后她大量轉移資產,以她女兒名義買房、買車、買包。輿論發酵后,她還起訴我,起訴我的代理律師。案子的每個環節她都能鬧一出,我手里的判決、裁定超過30次。”趙勇說,他的父親車禍兩年后去世,他也從小年輕熬到中年,這次判決,把黃某芬轉移出去40余萬元的合法性否掉了。
但是,趙勇也表示,已經做好了黃某芬還是不會支付賠償,還會上訴的心理準備。
對此,封面新聞記者多次嘗試聯系黃某芬,但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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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某芬 央視報道截圖(來源網絡)
事件回顧:
老人遭逆行撞傷兩年后死亡
肇事者言行出格被稱“教科書式老賴”
2015年10月6日,61歲的趙香斌像往常一樣,一大早騎著自行車出門,鍛煉了十幾公里后開始往家騎行。唐山的10月秋高氣爽,一路上是慶祝國慶的小紅旗在迎風飄動。兒子趙勇在家等著他。國慶假即將結束,趙勇這天要返回天津上班。
趙香斌當了半輩子駕校教練,退休后曾有企業看中他的業務能力,提出返聘,被他拒絕。他說要鍛煉好身體,等趙勇成家后能幫忙帶孩子。
趙香斌沒能見到兒子。他在一個路口被黃某芬駕駛的小汽車撞倒,造成重型閉合型顱腦損傷,輾轉治療兩年后,搶救無效去世。
彼時,黃某芬剛拿駕照不滿三個月,事故發生時存在跨越雙實線、未按規定右側行車,被交警部門認定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案發后,就陷入了長達10年的索賠糾纏。她付了2.6萬元治療費,就說沒錢了。”趙勇說,父親事故后救治費用超過百萬,家里不得不賣了房子。反復找黃某芬追討無果后,趙勇將黃某芬起訴至法院。
2017年6月8日,當地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要求黃某芬賠償趙香斌各項損失約93.6萬元,扣除已支付部分,還需賠償86萬元。
但黃某芬未按判決履行義務,并且對案件的執行提出異議。
2017年10月,趙勇將黃某芬堵在停車場追討賠償金。這次的會面,黃某芬發表了后來流傳甚廣的“名言”:
“我說不給錢了嗎?我得給你找錢去。”
“你隨便查去,不管我,還是我閨女,看我們有沒有存款。(這房、這車)你開走。”
“我就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說有啥用?”
“我不出國,也不坐飛機,也不高消費,你說的那個什么老賴,我不給你,你不也得受著嘛。”
“法院判幾年也中,咋都中。判幾年,最起碼我這點錢不用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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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勇將黃某芬堵在停車場追討賠償金 央視報道截圖(來源網絡)
趙勇將視頻片段發布網絡后,黃某芬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老賴”,央視跟進報道。2017年11月,在央視報道之后,黃某芬因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被拘留15日。幾天后,趙香斌因搶救無效去世,黃某芬因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后獲刑8個月。
對于“教科書老賴”的稱呼,黃某芬與女兒劉某并不接受。數年間,她們曾分別起訴趙勇及其代理律師涉嫌誹謗、名譽侵權。
因為這些案子,黃某芬又多次登上過網絡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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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芬稱不還錢 央視報道截圖(來源網絡)
受害者家屬:
10年累計30多次判決或裁定
肇事者“贈與”女兒的40余萬被判撤銷
“她們起訴我們的次數,遠多于我們起訴她們的次數。”趙勇說,事故發生至今,他手里拿到過超過30次判決、裁決。
“一會兒對執行發起異議起訴,一會兒對我父親去世后我是否有權繼續追索起訴;今天是媽媽起訴,明天換女兒起訴;今天民事程序起訴我名譽侵權,明天又刑事程序起訴我誹謗;后天再起訴律師、起訴其他大V。”
趙勇說,這些案件中,黃某芬母女敗訴后都會申請二審、再審,這些年,他“已經習慣了”。
2025年底,唐山中院判令撤銷黃某芬“贈與”女兒劉某的40余萬元后,趙勇說,他已經做好心理準備,等著黃某芬發起再審程序。
判決書顯示,在事故發生后,黃某芬與女兒劉某之間有頻繁、數額不等的相互轉賬。2024年12月,一審法院調查認定,黃某芬累計向劉某轉賬44萬余元屬于贈與性質,法院依法判令撤銷贈與,要求劉某返還。
黃某芬上訴認為,一審認定金額有誤,且這筆資金不屬于贈與;上述轉賬是在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判決前,她不能預見自己將承擔巨額數額不明的賠償,不存在逃避債務的主觀惡意,這些轉賬是正常的家庭生活需要;一審判決中的護理費、營養費,隨著趙香斌去世已經失去索賠基礎,趙勇無權繼續追索;黃某芬使用的信用卡是劉某所有,她向劉某轉賬的21萬余元是替劉某還債。
“實際上,她在事故發生不久后,支付定金、貸款買房,買車,制造對外借債表象。一方面表示自己確實沒錢,另一方面用別人的債權來稀釋我的債權。”趙勇說,在黃某芬服刑期間,她的女兒還有在國外購買奢侈包包的記錄,她們并不是沒錢賠償。
唐山中院二審中通過事實調查,逐條駁斥了黃某芬的上訴理由,但重新計算了“贈與”的金額,最終確認為40萬余元,判令贈與無效,劉某應返還給黃某芬。
趙勇介紹,這起案子耗時10年,不少網友留言說,最初看到這個案子的時候還是孩子,現在自己都有了孩子。“我母親因為這件事,精神垮了。前兩年,我同時要照顧兩個病人,還要應付這幾十次的案件審理。現在我也從小年輕熬到中年,至今都沒能成家。”
趙勇說,黃某芬出事后被保險公司解聘,服刑結束后重新找了工作,目前也已退休。“我們查了,退休金一到賬就被轉走了。現在還欠69萬。”
公開報道顯示,2018年服刑結束后,黃某芬及女兒劉某曾出鏡接受采訪。黃某芬稱,原計劃通過工作慢慢賠償,但因為“教科書式老賴”的名聲,她失去工作,更沒有錢支付賠償,“保潔之類的月薪1000多元,還不夠還趙勇的。”
“劉某在鏡頭前說,她家比普通家庭還窮。畫面里卻是豪華的裝修、名牌包包。”趙勇說,這些采訪鏡頭中的背景畫面,也曾在網絡引發關注,“她是演都不想演。”
1月12日,記者多次聯系黃某芬,均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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