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年伊始,臺灣省統派人士的遭遇又一次戳中了兩岸同胞的心窩。
倆人都是鐵桿統派,為了兩岸一家親的理念,付出太多,可民進黨當局硬是給他們扣帽子,制造冤案。
幸好,大陸國臺辦直接出手,把制造這些冤案的檢察官陳舒怡列為“臺獨”打手幫兇,終身追責。
這張“鬼臉”——陳舒怡的所作所為——兩岸民眾可得記牢,它暴露了“臺獨”勢力如何用司法工具迫害統派,破壞兩岸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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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清陳舒怡這個人,先得把她“出鏡率”最高的兩樁案子擺在一起:一樁是高安國案,一樁是蔡正元案。
表面看,一個是老人“收大陸錢搞組織”,一個是商人“業務侵占、圖利自己”,罪名聽著嚇人,細看全是同一套手法,把正常行為,硬拗成“危害國家安全”。
先說高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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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名字很多人可能不熟,但他的履歷并不簡單。
退役中將,軍旅幾十年,按理說晚年拿著軍餉,在家帶孫子、養花遛狗,日子綽綽有余。
但他沒安安靜靜過“養老模式”,而是公開站出來喊統一,甚至參與“臺灣軍政府”等組織,敢在島內高喊“我們都是中國人,兩岸要統一”,在當前那種政治氛圍下,等于往自己額頭上貼了個“統派”的大字。
2023年,他寫了一份《致臺灣將士書》,號召軍中同袍不要被“臺獨”綁架,不要替分裂勢力當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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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是言論立場問題,擱正常社會,最多引發爭論,談不上犯罪。
但在民進黨當局手里,統派就是“眼中釘”。
“軍事安全總隊”和所謂“調查局”出手,給他扣上的罪名叫“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
問題來了:證據呢?
翻遍他這幾年的賬,最后拿出來說事的是他自己的退休金。
說什么“涉案金額”九百多萬新臺幣,聽起來嚇人,其實就是五年多的軍餉累計:月退俸十幾萬,一分不少,全是應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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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這筆錢去大陸走訪、參加一些兩岸交流、跟統派團體見個面,在正常邏輯里是“花自己的錢做自己認可的事”。
到起訴書里,卻被寫成“拿大陸的錢搞顛覆”,把“去大陸”這件事,直接等同于被大陸“資助”“指使”。
這邏輯如果成立,那所有在大陸投資、工作、交流的臺灣退役軍人,是不是都可以被說成“受大陸資助”?
最后,高等法院判他七年半,一個81歲的老人,被推到生死門檻邊上去服刑,說白了,用的是法律的殼,干的是政治清算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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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蔡正元。
這個人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軍人統派”,他是學者型的政治人物。
哈佛碩士、清華博士,當過“立委”,也做過媒體人。
馬英九時期,國民黨財務爛到冒煙,黨工退休金發不出來,“三中”這些老資產負債累累、官司一堆,已經成了爛攤子。
蔡正元成立了“阿波羅公司”,用自己的公司來承接、重組這些資產,講白了,是把沒人愿意接的爛盤接過來收拾。
阿波羅是他獨資公司,股東就他一人,公司的錢動來動去,按商法講,是老板自己承擔風險,成了賺,虧了自己扛。
但到陳舒怡這里,“公司內部調賬”被寫成了“業務侵占”“圖利自己人”。
她的起訴邏輯很簡單粗暴:只要能把統派或藍營重要人物拉進法庭,哪怕是自己給自己挪錢,也能說成“侵占”。
為了讓案子“好看”,還連帶把他妻子洪菱霙扯進去,一起沒收財產。
更過分的是,抓人的時間點選在他母親忌日那天,這種“動手的日子”,在政治斗爭史上并不少見:就是要你心理崩潰,要你在情緒最低的時候簽字“配合”。
蔡正元被關、被問幾年下來,始終拒絕按他們的劇本去咬馬英九,最后仍被判三年半,外加幾千萬上億資產被沒收,出獄前還得戴電子腳鐐。
這樣的案子,在看慣政法辦案的人眼里,一眼就能看出哪部分是經濟糾紛、商業失敗,哪部分是硬往“刑事”上扣帽子。
兩起案子串起來,中間那個一再出現的簽名就是陳舒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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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算顯赫,卻掌握著“起訴誰、不起訴誰”的生殺大權,對統派、藍營這撥人,幾乎逮誰算誰。
這就不是普通的“依法辦案”,而是選擇性執法外加定向狙擊。
把高安國案、蔡正元案放進更大的背景里看,它們不是兩顆“孤立子彈”,而是民進黨當局整套“司法打壓統派”的一部分。
陳舒怡,不過是拿刀的人之一,但她自己顯然樂在其中,案子越大、統派越“倒霉”,她在體系里的政治分數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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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舒怡的起訴書里,很少出現“言論自由”“政治立場”這些字眼,而是反復用“金額”“賬戶”“頻繁往來大陸”這樣的關鍵詞堆砌出“危害程度”。
套一句老話:槍打出頭鳥,但扣動扳機的人,總要有人記住名字。
更諷刺的是,一邊是民進黨當局高喊“民主、人權”,一邊是用這種“政治化司法”處理反對聲音。
外面對外宣傳“臺灣是法治燈塔”,島內統派和部分藍營人士卻實打實體驗到了什么叫“被當成例子”。
這種撕裂氛圍下,像陳舒怡這樣愿意“往前沖”的司法人員,自然就成了某種“政治打手”。
上面需要“戰績”,她就拿人頭、判決去填。
至于公平不公平、是不是冤案,將來歷史怎么評,不在她眼前的考量范圍內。
從這個意義上說,她手里捏著的不只是起訴書,而是一整代人在“綠色恐怖”陰影下的記憶。
1月7日這天,國臺辦公開點名26名“頑固臺獨分子”及其主要幫兇,宣布采取包括終身追責在內的一系列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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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舒怡,被明確列入“臺獨分裂分子打手幫兇”名單。
這幾個字背后,是一整套實際措施。
第一,禁止其本人及直系親屬進入大陸、香港、澳門。
這對很多島內政商界人物來說,其實是很重的一刀,別忘了,不少“嘴上反中”的人,孩子在大陸讀書、親戚在這邊經商、自己偷偷來體檢、看病,這早就不是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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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限制關聯企業、金主在大陸賺一分錢。
簡單講,只要和這些人關系密切、資金往來頻繁、甚至只是站臺撐腰過的資本、公司,都將被納入重點關注對象,嚴重者可能被直接拉黑。
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條:終身追責。
這意味著,這不是一張一時興起的“黑名單”,而是一份會跟隨她一輩子的記錄。
將來兩岸局勢無論如何變化,這份“幫兇臺賬”都可以當作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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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說“我只是在執行公務”“我只是照法律辦事”,但在另一份賬本上,已經被定義為“惡意迫害統一人士”的參與者。
幾十年后,等“臺獨牌”徹底爛掉,這份名單可能就會變成“誰曾經在那場分裂博弈里站在了對立面”的佐證。
很多人對這種制裁的直接效果不以為然,覺得“反正她也不去大陸”“反正只是個檢察官”。
問題是,這份名單給島內司法系統、政治圈釋放的信號,比針對個人更重要,從現在起,“只做事不擔責”的時代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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