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輛黑色的奔馳商務車,每天準時出現在小學附近的路邊,成了一道居民們熟悉的風景。司機搖下車窗,熱情地招呼著等車的路人:“走不走?三元一位,馬上走。”對于不少需要短途通勤的居民來說,這比等公交車方便,也比打車便宜得多,很快就能坐滿一車人。
在很多人看來,這不過是鄰里間的“順路捎帶”,幫個忙,收點油錢,似乎無可厚非。直到交通執法隊員攔下這輛車,并開出一張罰單,許多人才意識到,事情并非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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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發生在重慶北碚。經過調查,執法部門認定,這名司機在未取得任何客運經營許可的情況下,每天固定往返,在特定地點招攬乘客,并每人收取3元費用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非法營運”。
處罰的依據很明確,不在于他開的是奔馳還是其他車,也不在于他只收了3塊錢,而在于他行為的性質——一種持續、穩定、以特定方式組織起來的運送服務。
最終,司機面臨了相應的行政處罰。這個結果讓不少原本覺得“冤”的人,開始重新思考“順風車”和“跑營運”之間那條模糊卻又關鍵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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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常理解的“順風車”或“拼車”,核心在于“順路”和“分攤成本”。比如,你今天要去機場,在平臺上發布行程,恰好匹配到一位同路的乘客,你們平攤油費過路費。這趟結束后,你的出行需求就結束了,下次出行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時間和路線。它是一種基于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的、臨時的、偶發的共享行為。而營運車輛,無論是出租車還是網約車,它的本質是一種面向不特定公眾的、常態化的商業服務。
問題就出在這里。像北碚這位車主的行為,“每天”固定“來回”,在固定地點“招攬”乘客,并且以“坐滿就走”的模式運作,這幾個特征疊加起來,就完全偏離了“順路”和“偶發”的范疇。
它實質上建立了一條穩定的、高頻的微型公交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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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率”和“組織化程度”在這里成了關鍵的判斷標尺。 執法部門在判定時,正是基于這種行為的規律性、持續性和公開攬客的特征,認定其本質是一種經營行為。既然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行為(即便單價低,但高頻滿載也可能覆蓋成本并產生利潤),那么就必須事先獲得國家規定的行政許可,為車輛購買相應的營運保險,接受對車輛安全和駕駛員資質的持續監管。跳過這些環節,直接上路載客,安全隱患和法律風險就隨之而來了。
最大的風險之一在于保險。私家車的保險是基于“非營運”的家庭自用性質來定價和承保的。一旦車輛被用于營運活動,事故風險概率會顯著上升。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理賠調查中如果發現車輛當時處于非法營運狀態,完全有理由依據保險合同條款進行拒賠。那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可能遠超幾次“三元車費”的收入。對乘客而言,乘坐沒有任何營運安全保障的車輛,一旦出事,維權和索賠的道路也會異常艱難。
所以,這件事給人的提醒很實際:如果想用私家車分攤一些出行成本,務必嚴格遵守各地關于“私人小客車合乘”的規定,確保它是真實的、預先設定的、低頻次的順路出行,其次查詢當地備案平臺,在合規平臺上(如滴滴順風車、一喂順風車等)下單,切勿私下交易。一旦行為模式變成了規律的、指向明確的“服務”,哪怕收費再低,也跨過了法律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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