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217號)文件有關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對口考試招生行為,維護良好的考試招生秩序,為廣大考生提供準確的對口考試招生信息服務,我校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河南林業職業學院有關對口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對口考試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一章 學校全稱
學院全稱:河南林業職業學院
英文全稱:Henan Forestry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二章 學校地址
辦學地址:
中州校區: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中州東路 2 號
三川校區:洛陽市洛常路 168 號
黃梅校區:洛陽市老城區黃梅路 19 號
建春門校區:洛陽市洛龍區衛國路 11 號
第三章 辦學層次
專科
第四章 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章 對口考試招生對象
具有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的 2026 年應屆中職畢業生。
第六章 考試及填報志愿
1.考試
已通過2026年河南省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均可參加統一的對口升學招生考試。
2.填報志愿
屆時考生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我校招生代碼為6188。
第七章 考試招生計劃、收費及錄取原則
1.2026年學校有45個專業面向河南省進行對口考試招生,學制3年,招生計劃2400人(我校不設置預留計劃),2026年各專業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學費6000元/年,理工類專業學費4200元/年,文史類專業3700元/年。
住宿費標準:住宿費8人間400元/年/生、6人間600元/年/生、8人間600元/年/生(有洗漱間)及6人間800元/年/生(有洗漱間、衛生間)。
2.學校外語教學使用英語。考生身體條件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在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內分配錄取專業。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額的同一類別的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對其作退檔處理。對于同專業類內出現考生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的情況,再依次按照語文英語(合卷)、數學、專業基礎課、專業課成績排序分配專業。
第八章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學生錄取后可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進行錄取結果查詢。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宣傳、錄取和舉辦預科班等,切勿通過非正規渠道查詢了解考試信息,以防上當受騙。
第九章 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廳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報到入學后,若對錄取專業不滿意,一學期后按《河南林業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十章 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定的學制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完成相應學分,學歷證書按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一章 助學金、獎學金及勤工助學情況
1.根據財教〔2024〕181號文件有關精神,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按照一等47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700元;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年/生;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為20000元/年/生。
2.根據豫林院辦〔2025〕81號文件有關精神,學校按25%比例設有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學期1000元、二等獎學金每學期600元、三等獎學金每學期300元。
3.根據豫林院〔2024〕190號文件有關精神,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賽項國賽二等獎的考生,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關的對口專業,可獲得3000元新生獎學金;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賽項國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關的對口專業,免除一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同時可獲得 5000 元新生獎學金。
4.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包含大一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向當地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或向學校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可進一步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問題。
第十二章 咨詢、監督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379—63963507/63508389
招生監督部門: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379-63965720
網址:https://www.hnfvc.edu.cn
信箱:liujun7696@163.com
地址:河南省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中州東路2 號
郵編:471002
第十三章 附則
1.以上未盡事宜以當年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2.本章程由河南林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河南林業職業學院
2026年1月8日
2026年計劃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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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業具體的考試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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