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5年度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達標考核結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6年第4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履行《國際衛生條例》締約國義務,持續鞏固提升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水平,海關總署組織開展了2025年度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動態管理工作,共對19個口岸進行了達標考核,其中,10個首次申請考核口岸、9個改(擴)建及停運重新啟用申請考核口岸(見附件1),均達到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標準。
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77個口岸達到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標準,現將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2)。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2號、2025年第7號予以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5年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考核口岸名單.xls
2.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達標口岸名單(2025年度).xls
海關總署
2026年1月11日
上觀號作者:上海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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