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會
關于韋秀芳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
(2026年1月14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鑒于馬軍已辭去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韋秀芳代理市長職務。
蚌埠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6年1月14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
韋秀芳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余化祥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解義平為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茆軍為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局長;
楊亮為市營商環境局局長。
二、決定免去:
戴勇的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余化祥的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藍佳勇的市營商環境局局長職務。
(來源:蚌埠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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