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記者 田甜 棗莊報道
1月14日,滕州春風海棠小區業主葛先生向記者反映,其購買的房屋在裝修期間及維修后再次出現墻體開裂情況,前期裝修投入面臨損失,開發商滕州嘉益房地產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反饋稱僅同意再次維修,拒絕承擔相關裝修費用,令他困擾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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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葛先生介紹,他于2021年11月購買了春風海棠小區的房屋,2024年7月交房后,在2025年1月啟動裝修。然而裝修進程剛推進兩個多月,當年3月22日,房屋多處墻體出現開裂。“南向主臥的東西墻、客廳西墻、南向次臥東墻,還有東北和西北次臥的窗臺下側都裂了。”葛先生說,發現問題后他立即聯系了開發商,工程部李經理上門查看后,承諾維修后可解決,還提及小區其他業主也存在類似情況,均通過維修處理。經多次溝通,葛先生接受了開發商提出的維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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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6日,維修師傅上門施工,直至4月20日完成維修。據葛先生介紹,這一過程直接耽誤了他們近一個月的裝修進度。由于后續需進行墻面噴漆,葛先生擔心維修部位再次出現問題,便要求李經理出具維修承諾書并加蓋開發商公章。雖然后續拿到了承諾書,但開發商拒絕蓋章,僅讓第三方維修商蓋章,這讓葛先生無法接受,“我們是和開發商簽的購房合同,跟維修施工方沒有任何關系,理應由開發商出具正式承諾”。此后葛先生多次聯系開發商溝通蓋章事宜,均未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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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再次開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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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再次開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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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再次開裂
令葛先生沒想到的是,2025年11月30日,他再次前往房屋查看時,發現此前維修過的部位再次開裂。12月1日,李經理主動聯系詢問了情況,12月25日給出回復,表示可以對裂縫墻體再次進行維修,但拒絕承擔外墻裝修費用。“前期裝修已經投入了不少成本,現在墻面反復壞,這些損失理應由開發商承擔。”葛先生表示,他希望開發商不僅要解決墻體開裂問題,還應賠償其裝修損失及房屋裂縫造成的價值損失。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到滕州嘉益房地產有限公司李經理。對方回應稱,目前尚未與業主約好時間入戶排查,暫不清楚新出現裂縫的具體原因;此前與業主溝通時,確實提及本次最新墻體維修不承擔外墻裝修費用;至于維修完成時間,需與業主溝通并獲得同意后才能推進,目前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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