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部官網公布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截至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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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廣東省
月最低工資標準方面
第一檔為2500元
第二檔為2080元
第三檔為1850元
第四檔為175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
第一檔為23.7元
第二檔為19.8元
第三檔為18.3元
第四檔為17.4元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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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佛山月最低工資標準
執行第二檔2080元/月
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為19.8元/小時
01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在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此處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02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如何落實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計件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并予以公布;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03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哪些項目?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04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法律責任?
按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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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發布編輯部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廣東省總工會
編輯:莫秀珊
審校:麥麗敏、馮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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