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自主就業的殘疾人朋友
將可申領社保補貼!
1月12日,記者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向戶籍地的縣級或鄉鎮(街道)殘聯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供材料:個人有效殘疾人證復印件1份;上年度個人靈活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復印件各1份。社會保險補貼的申領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為:
具有福建省戶籍;
在法定勞動就業年齡段(16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內,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在本省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或求職登記),經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后,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并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轉靈活就業登記或就業登記;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對于2025年以前已享受過福建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社保補貼的以及2025年繳納了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殘疾人,符合補貼對象及條件1、2、4、5項要求且未存在本辦法規定不得享受殘疾人自主就業社保補貼情形的,可繼續享受本實施辦法的殘疾人自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根據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每年按照戶籍地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繳費金額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并按“先繳后補,次年兌補,戶籍地申領”的辦法實施。
基本養老保險費補貼計算方法:年補貼金額=戶籍地靈活就業人員上一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最低繳費基數月繳費金額×50%×實際繳費月數。
基本醫療保險費補貼計算方法:年補貼金額=戶籍地靈活就業人員上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最低繳費基數月繳費金額×50%×實際繳費月數。
值得注意的是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殘疾人自主就業社保補貼:
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入學、戶籍遷出本省及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監執行的、死亡的。
個人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包括失業金、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支付的醫保待遇等)的。
享受民政特困供養待遇和殘疾人托養服務待遇期間的。
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象范圍的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或省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其他應當停止享受社保補貼情況的。
來源:海峽都市報閩南新聞(N海都全媒體記者 黃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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