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
記者從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
為進一步強化燃氣安全監管
自2月1日起
我市瓶裝氣配送將實施新規定
全面取消用戶“自提氣”模式
由企業實行“統一配送”
并嚴格執行“隨瓶安檢”制度
全面取消“自提氣”、落實入戶安檢制度,其目的是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入戶安檢全覆蓋,全面防范用戶自提購氣在運輸、安裝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根據湛江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發布的《關于全面取消“自提氣”與嚴格落實入戶安檢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必須全面取消用戶自行前往儲配站、供應站等場所提氣的“自提氣”服務模式。企業實行“統一配送”,配備符合安全標準的專業運輸車輛及持證上崗的送氣人員,實行從企業到用戶的全程閉環配送服務。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須更新服務流程與用戶告知書,確保在1月31日前完成模式轉換。自2月1日起,對發現仍提供或變相提供“自提氣”服務的企業,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14日下午
記者致電位于赤坎區的一家燃氣公司查詢
工作人員表示
該公司已經收到全面取消“自提氣”通知要求
從今天起由公司工作人員統一配送
同時,嚴格執行“隨瓶安檢”制度。各城鎮燃氣企業(含管道、瓶裝)必須依法嚴格執行“隨瓶安檢”或“定期入戶安檢”制度。在每次配送鋼瓶(或按規定的定期巡檢周期)時,送氣人員或安檢人員必須同時對用戶燃氣設施(包括連接軟管、閥門、燃燒器具、用氣環境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當場向用戶出具書面《安全隱患告知書》,并督促、協助用戶整改,錄入“互聯網+監管”平臺。對拒不配合安檢且隱患嚴重的用戶依法停氣備案。
2月1日起,市、縣兩級燃氣專班將組織專項執法行動。對未落實“取消自提氣”和“隨瓶安檢”制度的企業,將綜合運用約談警示、責令停業整頓、依法暫停充裝(鎖槍)、查封不合格鋼瓶(鎖瓶)等多種措施從嚴處理。對因制度不落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及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湛江云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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