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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戶業主中17戶達成共識,湊錢、跑手續、忍施工噪音,耗時半年終于裝好電梯,圓了老人、小孩的下樓夢。
另一邊卻是業主閻先生,當初簽字同意裝梯,卻以資金緊張為由拒絕出資,如今更是將名下一套房賣給一對需要電梯的殘疾老夫妻,把矛盾轉嫁他人,讓新業主陷入想用車卻無資格的尷尬,自己則坐享另一套房的電梯便利,這雙標又自私的操作,誰看了不心寒?
事情的來龍去脈早已被媒體扒得明明白白。
媒體報道,該小區是典型的老舊多層住宅,沒有電梯讓高層老人、病人苦不堪言。經過多次協商,18戶業主達成加裝電梯的共識,閻先生明確簽字同意,卻在眾籌出資時突然變卦,稱兩套房暫時拿不出資金,希望先享后付。
17戶業主為了不耽誤工期,只好自己墊資完成了電梯安裝。
可電梯投入使用后,閻先生不僅不提補交費用的事,還悄悄將其中一套房賣給了一對殘疾老夫妻。
老兩口腿腳不便,本以為買了房就能用上電梯,沒想到卻被17戶業主集體拒絕,理由是原房主沒出資,新業主也得承擔責任。
更讓人氣憤的是,閻先生自己仍在使用另一套房的電梯,完全無視17戶業主的付出。
加裝電梯是誰受益、誰出資的共識,17戶業主不僅墊付了資金,還忍受了施工期間的噪音、出行不便,而閻先生既享受了便利,又通過賣房獲利,卻不愿承擔任何成本。
按常識,鄰里之間講究互利共贏,可閻先生的行為完全是損人利己。
當初大家為了照顧他資金緊張的說法,沒強行讓他當時出資,可他卻把鄰居的包容當成理所當然,甚至轉嫁矛盾坑害新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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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一出,網友直接吵翻了天,有網友認為閻先生也太黑了!
同意裝梯不出錢,還賣房轉嫁矛盾,把新業主拉進來墊背,太不地道了,自己坐享電梯便利,讓殘疾老人背鍋,這種人根本沒把鄰里情放在眼里。
當初大家都是為了方便,你不出錢就算了,現在還獲利賣房,簡直是把鄰居當空氣。
網友們各抒己見,支持“補交+賠償的網友說兩套房的錢一時拿不出可以理解,但必須補交,還要賠償17戶業主的墊付利息和延誤損失,畢竟別人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補交上車費,再出一筆賠償款分給鄰居,還要誠心道歉,這樣才合理,有人提出精準解決方案,殘疾新房主是無辜的,應該允許他使用,但要讓閻先生補交兩套房的費用并賠償,拒絕閻先生自己使用另一套房的電梯。
還有人態度堅決,雙倍上車費!當初人家不方便的時候你不幫,現在你要方便了,就得付出代價,不然對17戶業主太不公平。
知情人說閻先生其實根本不是資金緊張,而是覺得別人裝了自己也能蹭,賣房時還故意隱瞞裝梯出資的矛盾,坑了老夫妻。
還有人分享類似案例,我們小區裝梯時,也有一戶不出資,最后補交了雙倍費用才獲準使用,鄰里之間才勉強和解。
更有網友戳破關鍵,人情歸人情,規則歸規則!當初簽字同意就意味著認可出資義務,現在失信了,必須付出代價,不然以后誰還愿意遵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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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這起加裝電梯的鄰里矛盾,根本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誠信的問題,閻先生當初簽字同意裝梯,就意味著認可出資義務,可他卻出爾反爾,這種失信行為不僅破壞了鄰里信任,還引發了連鎖矛盾。
鄰里之間的約定雖無法律強制力,卻關乎公序良俗,難道簽字不認賬的行為,就該被縱容?
殘疾老夫妻作為新業主,確實值得同情,他們的出行需求也該被滿足,但這不能成為閻先生逃避責任的理由。
可以允許新業主使用電梯,但前提是閻先生必須補交費用并賠償損失,難道因為是弱勢群體,就可以無視17戶業主的付出?
對于新業主來說,也該主動和鄰居溝通,說明自己的情況,爭取理解,而不是被前任房主的矛盾裹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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