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視頻稱,黑龍江一名14歲男生在鐵軌上拍攝迎面而來的火車,直到火車鳴笛示警后才走下鐵軌,數秒后火車緊急制動才緩緩停下,此時火車頭距離男生剛才所站位置僅有數米,事后男生還想爬上駕駛室但被司機阻止。
任何畸形的開端,都將導致畸形的結局。這名14歲男孩擅自拆除線路隔離網,走上鐵軌上拍照并逼停火車,更令人感到揪心的是該男孩再列車緊急停車后,試圖攀爬火車駕駛室被司機果斷制止,這樣的危險行為已然不是簡單的惡作劇。為何這種百害而無一利的用鏡頭裹挾公共安全的舉動,會再一次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中,這其中到底暴露了什么問題?
無規矩不成方圓。對于危及社會公共安全的此類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未成年人的懲戒到底有沒有力度與溫度,不僅關乎于法律對于社會公平與底線守護的威懾力,也關乎于對未成年人的警戒與教育雙手抓、雙手都要硬的警示作用的彰顯。作為該事件中年滿14歲的孩子,自然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而買單,給予行政拘留5日(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并處行政罰款伍佰元的處罰。這種處罰結果,對于事件中的未成年人無疑懷揣著更多的是批評性教育。而2026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施行,明確了規定了年滿14歲的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情節嚴重且影響惡劣,或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執行行政拘留。在法律層面上加大違法成本,既尊重了法律的尊嚴,又秉持了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讓未成年人存有敬畏法律之心,有嚴守規矩的意識,最終讓法律為公共安全保駕護航。
再者,公共安全教育離不開校園和家庭的土壤。14歲的年齡正值處于接受初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里的教育不能再以盲目追求應試教育為優先方向。誠然文化課程固然重要,是學生在校期間接受知識掌握程度的考量,也是接受考試選撥進入高等學校再學習的主要表現。但是在倡導素質教育的今天,厚此薄彼的應試教育著實應該轉變教育思路,以育人首先育德為抓手,在學生思想教育上樹立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的理念,著力提升學生德智體美勞全方位的發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教育和培養正確人生價值觀的學生。從家庭方面而言,一味的把學生的教育責任寄希望于學校,這顯然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父母的言傳身教式培養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因此,只有在點滴的生活中,家長應該多借助于假期或周末帶孩子去參加公益性的活動,通過以目視目,以耳聽耳,以心復心的方式,在父母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溝通交流方式加持下,知曉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讓社會的正能量充盈青少年對生活的認知。
在公共安全的道路上充當攔路虎,無知的背后更多的是對法律意識的淡薄和教育的缺失。只有把未成年的教育放在第一位,切實念好法律、學校、家庭這本“三字經”,才能給足公共安全空間。(李川川)
新聞鏈接:成都商報: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54086132009013927&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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