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于1月14日宣布,依據《反壟斷法》對攜程集團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此前,該平臺存在的“大數據殺熟”“捆綁銷售”等問題已引發社會持續關注。此舉標志著對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持續深入,旨在維護在線旅游市場競爭秩序與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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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件定性:從消費爭議到壟斷嫌疑的法律升維
此次調查的啟動,將攜程長期面臨的商業實踐爭議,置于《反壟斷法》的嚴肅審視之下。公眾所詬病的“大數據殺熟”(即基于用戶畫像實施價格歧視)與“捆綁銷售”(默認勾選附加服務),其性質可能超越一般性的消費者合同糾紛或營銷手段失范。監管部門依據《反壟斷法》立案,其前置判斷在于,攜程可能在相關市場(如在線酒店預訂、機票預訂市場)具備支配地位,并涉嫌濫用該地位實施《反壟斷法》所禁止的行為,例如無正當理由對交易條件相同的消費者實行差別待遇,或在交易時附加不合理條件。這使得事件從對個體消費體驗的糾偏,上升至對市場公平競爭結構是否受損的宏觀法律評估。
二、 涉嫌行為剖析:算法權力與市場力量的交織風險
“大數據殺熟”本質上是平臺利用其數據積累與算法分析能力,對用戶進行差異化定價。在反壟斷語境下,若該行為被證實且無正當理由(如成本差異),則可能構成濫用支配地位中的“差別待遇”。這不僅直接侵害被索取高價消費者的權益,更扭曲了價格信號這一市場競爭的核心機制,損害市場資源配置效率。
“捆綁銷售”或默認勾選,則可能構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其濫用性在于,平臺利用用戶完成核心交易(如訂票)的迫切性和路徑依賴,將市場力量從一個市場(核心服務)傳導至另一個市場(附加服務),排擠了其他獨立附加服務提供商的競爭機會,同時限制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這兩種行為共同凸顯了在高度數字化市場中,算法技術與市場支配地位結合后可能產生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三、 監管深意:常態化執法塑造平臺經濟新生態
此次立案是平臺經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的組成部分和必然延伸。自《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出臺及一系列標志性案件查處以來,監管框架日益清晰。對攜程的調查,傳遞出明確信號:
- 法律威懾無死角:無論傳統實業還是新興平臺,無論電商、外賣抑或在線旅游,只要涉嫌違反《反壟斷法》,都將面臨同等力度的審查。
- 消費者權益是核心關切:執法行動直接回應社會熱點,旨在糾正那些利用信息與技術不對稱侵害消費者福利的商業模式。
- 旨在恢復與促進競爭:核心目標是防止市場壁壘固化,為中小經營者和新進入者創造公平競技空間,通過維護競爭活力驅動行業長期創新與服務提升。
四、 審視與展望:在規范中尋求平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對攜程的反壟斷調查,是審視數字時代市場競爭范式的一個重要案例。它迫使業界與社會共同思考:在數據驅動、網絡效應顯著的平臺經濟中,如何界定正當的商業創新與違法的壟斷行為?如何平衡規模經濟效率與市場競爭活力?
這一事件再次強調了法治在數字經濟治理中的基石作用。健康的平臺經濟生態,不能依賴企業的自我約束,而必須建立在清晰、可預期且被嚴格執行的法律規則之上。反壟斷執法并非反對企業做大做強,而是反對其利用市場力量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其最終目的,是保護市場競爭這一根本機制,從而確保經濟效益、創新動力和消費者福利的最大化。
對于攜程及整個在線旅游行業而言,調查既是一次合規體檢,也是一次發展方向的校準。企業需要將競爭策略從依賴市場地位和數據優勢,轉向深耕服務品質、技術普惠與用戶體驗。我們期待,通過有效的法律規制和市場的自我調適,中國在線旅游市場能夠構建起一個更加透明、公平、以消費者真實需求為導向的競爭新格局,讓技術真正賦能美好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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