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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
合格性考試期間
“低慢小”飛行器(物)禁飛的通告
為保證全區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簡稱“小高考”)期間考點空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理條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在考試期間對無人機等“低慢小”飛行器(物)實施禁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飛行器(物)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傘、滑翔機、三角翼、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孔明燈等。
二、2026年1月17日0時至19日19時,全區7個考點及周邊1000米范圍內為臨時管制區。7個考點為:贛榆高級中學、贛榆第一中學、贛榆實驗中學、贛榆高級中學經濟開發區校區、智賢中學、贛榆中等專業學校、贛榆城南高級中學,管制區域內,禁止“低慢小”飛行器(物)起降與飛行,經依法批準用于電視轉播、航拍、警務、應急救援等活動的除外。期間,確需使用相關飛行器進行應急作業的,須按照有關程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三、禁飛期間,請持有、使用“低慢小”飛行器(物)的單位以及廣大市民、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對違反飛行管理規定、擾亂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連云港市公安局贛榆分局
2026年1月15日
關于加強“小高考”期間
噪聲管控的通告
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簡稱“小高考”)將于1月17日至1月19日舉行。為防治噪聲污染,保證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就“小高考”期間(1月17日至1月19日)噪聲污染控制相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使用音響器材進行廣場舞、卡拉OK、晨晚練或打陀螺等造成噪聲,干擾考生學習、休息。
二、禁止文化娛樂場所、室內外裝修、餐飲業及其他商業活動邊界噪聲、振動超過規定標準,干擾考生學習、休息。
三、嚴格控制機動車輛鳴笛噪聲,禁止在學校、居民住宅區周邊的道路進行“飆車炸街”等產生交通噪聲污染行為。
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噪聲擾民的,將依法處罰。
特此通告。
連云港市公安局贛榆分局
2026年1月15日
來源|平安贛榆、贛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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