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嫣然醫院的事情,這幾天在網上討論的很厲害,但房東這邊,倒是率先采取行動了,還特意發了律師函
![]()
簡單總結下,律師函的主要內容
1.續約價格是當時行情價,按文件的說法,前10年日租金是2.65左右,19年續租時候漲到了6塊多,但這在19年屬于行情價,不能因為現在市場價格低了說當時房東給翻倍,周邊漲價時候房東也沒提前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漲租金。
2.李總說按照原合同他們已經付了2500萬,但是原合同到期,雙方重新協商了續期與價格,要按新的來,就是沒有履行完畢。
3.疫情之后租房市場價降了,可以找房東協商,結果直接就不付錢了,最后被強制執行
![]()
當然了有合同在,按照法律流程走,誰也沒辦法。可以道德上譴責房東。法律應該也會依情況判斷。現在都負資產了,估計干不下去了。
醫院搬遷一次也要幾千萬。醫護人員也未必要換地方。反正如果沒人大金額投資,估計最后只能倒閉。
當時這么大的醫院搬遷來說不是一件省時省力的事情,沒人預知2020年出疫情事件,很多地方有房東免租降租的例子,很顯然這個房東不會這樣。
![]()
當然了, 房東特意點了一句,公益并非特權,情懷需要落地
大家都希望嫣然醫院繼續下去,雖然他不一定是個很好的商人,但我相信他一定是個善良的人,一直對他無感,但這次希望醫院能繼續幫助更多的人
法律是法律,沒人說不尊重這個結果,網友都自發眾籌了,希望幫助這家醫院渡過難關。
![]()
但是法律之外是不是還有一個道義的問題?這是做善事,不是盈利性質的醫院呀,如果想拿捏這家醫院,可以適當高一些,但也不至于如此離譜吧?
過度計較個人得失,只看法理和合同條文,是不是有點損福報? 當年胖東來被漲房租直接就搬走了
當然胖東來有錢, 李亞鵬能找到錢的話, 最好還是搬遷, 因為這個房租太高 ,長期來看還是不劃算 ,房東疫情期間如果沒有適當降租的話 ,也不值得繼續合作
![]()
房東就是賭嫣然不敢離開,所以加房租。這回嫣然真走了,這棟樓至少空置一年。到時看看那個大頭敢接。搞不好嫣然一走房東就開始賣樓了
![]()
看到最后看哭了,在此鄭重道歉,我以前笑話過這個男人,在很多年前,我聽過周圍也有過一個,有一個出生的唇腭裂的小孩,因為不了解,他的家庭會很害怕,也沒有那樣的經濟能力去醫治,就遺棄了,如果他后來能遇上嫣然醫院,可能就是不同的結局了,這個男人他做的事情很偉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