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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把日歷翻回一百年前,你會看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美國。
那時候,你在家里多買了點德國書,可能會被鄰居舉報;你在酒館里抱怨兩句“不想去歐洲打仗”,可能會被判刑二十年;甚至你如果不買國債,會被一群自稱愛國者的暴徒拖出去潑焦油、粘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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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歷史常被有意無意地遺忘。這不僅是一場戰爭,更是一次美國政府對內部異見者的“暴力清倉”。咱們今天就來扒一扒,為什么一場號稱“為了民主”的戰爭,卻讓美國變成了史上最嚴酷的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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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從第一次世界大戰說起。這仗對于當時的美國老百姓來說,其實是一筆看不懂的“風險投資”。
你看,二戰好歹是因為珍珠港被炸了,保家衛國天經地義。但一戰不一樣,戰火遠在歐洲,美國本土連一塊玻璃都沒碎。在這個背景下,威爾遜總統想要參戰,面臨著巨大的“股東壓力”——老百姓根本不想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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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美國社會,甚至有點像現在的“散裝狀態”。數百萬的德國移民,強大的反戰工會,還有覺得這是“資本家戰爭”的農民。
既然靠嘴皮子說服不了大家“注資”,美國政府決定換個打法:既然不能達成共識,那就消滅分歧。威爾遜總統私下里說得很直白:“戰爭意味著專制。”
于是,一套針對自己人的“內控系統”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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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搞定內部反對派,美國政府干了一件即使在今天看來都覺得不可思議的事:發動群眾斗群眾。
政府成立了一個叫“公共信息委員會”的機構,聽著挺高大上,其實就是個工業級的宣傳機器。但這還不夠,司法部還需要“打手”。于是,一個叫“美國保護聯盟”的怪胎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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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幫人不是警察,沒有執法權,但他們有政府發的徽章。全盛時期,這個組織有25萬成員,大多是那些去不了戰場的中年男人。他們干什么呢?監視鄰居。
這簡直就是一種“低成本、高效率”的社會管控。不需要養那么多正規警察,只需要給普通人一點權力的幻覺,他們就會瘋狂地撕咬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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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發動暴徒,頂層設計也沒閑著。1917年的《間諜法》和1918年的《煽動叛亂法》,就是兩把高懸的利劍。
這兩部法律規定,批評軍隊、國旗甚至憲法,都是聯邦重罪。這不是嚇唬人的,是真的抓。
這背后其實藏著一個精明的政治算盤:借著戰爭的名義,把平時搞不定的政治對手一次性清理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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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社會黨領袖尤金·德布斯,那是拿過近百萬張選票的人物,就因為發表演講呼吁工人不要當炮灰,直接被判了10年,哪怕戰爭結束了還得在牢里蹲著。還有南達科他州的27個農民,僅僅因為簽請愿書反對征兵,就被集體定罪。
這哪里是抓間諜,分明是“定向清除”異己勢力。等到戰爭結束,原本強大的美國左翼力量和社會黨已經被連根拔起,從此在美國政壇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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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瘋狂的內部清洗雖然隨著戰爭結束畫上了句號,但它留下的“遺產”卻深刻地改變了美國。
雖然那些極端的法律后來被廢除或修改了,但美國政府嘗到了甜頭:他們學會了如何利用恐懼、宣傳和法律工具來控制輿論。
那個當年負責抓激進分子的年輕官員——埃德加·胡佛,后來成了FBI的掌門人。他把在一戰中學到的那套監視、建檔案、定點打擊的手藝,完整地保留了下來,并在后來的幾十年里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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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美國龐大的國家安全機器和監控體系,地基就是在一戰時期打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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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機器的宏大敘事面前,個人的公民自由往往脆弱得像張紙。當“安全”成為唯一的KPI時,任何質疑的聲音都可能被定義為“背叛”。
一戰不僅重塑了世界格局,也徹底重塑了美國政府與公民的關系。那種田園牧歌式的自由,從那時起就一去不復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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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問大家一個問題:
如果是為了所謂的“大局”和“勝利”,你認為犧牲一部分人的說話權利,這筆交易到底值不值?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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