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一覺醒來,發現太原晚報昨天發了這個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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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晚報:【向燃放煙花爆竹說“NO”】。雖說,姍姍來遲,但還是發了。
一段時間,網上各路魑魅魍魎興風作浪,說在山西可以痛痛快肆無忌憚放煙花了。面對此等輿論,山西的有關部門好像又不是很給力,就是不正面回應,山西的媒體更是當上旁觀者,一問三不知。今天終于看到太原晚報發聲了,有媒體發聲總是好的。
太原晚報能發聲大概率源自這分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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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于2026年1月14日發布《關于太原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以下簡稱《太原煙花通告》),規定:“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尖草坪區、萬柏林區和晉源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古交市、清徐縣、陽曲縣和婁煩縣行政區域內禁止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時間,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規定,并向社會通告。”
《太原煙花通告》還要求:“歡迎廣大市民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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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么說太原是恍然大悟呢?看我這篇文章《建議追究山西太原放煙花者的刑事責任!》就知道了。早點斬釘截鐵發布,上百臺充電樁被燒毀的這場事故或許就能避免了。官方媒體要有責任擔當啊,該正面發聲必須正面發聲,不能什么事都等著依葫蘆畫瓢,研判能力和政治敏銳性還是要有點的。
也可能不是恍然大悟,而是早有安排,只不過跟不上網絡輿論的節奏。好在亡羊補牢也是好的,比無動于衷好得多。輿論氛圍很重要啊,尤其是在禁止燃放煙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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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運城市,運城市1月8日發布《關于運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放區域范圍:北至運城繞城高速、南至中條山(含中條山全域)、西至X815三大線旅游路(向北延伸至運城繞城高速、向南延伸至中條山)、東至司馬溫公路(向北延伸至運城繞城高速、向南延伸至中條山),含上述四條線路。另外,還規定了有關單位附近禁止燃放。
根據2026年山西省各城市最新發布的通告,山西省內基本上所有城市對煙花爆竹的燃放均實施了管控,其中部分城市規定了全域或特定區域的禁止燃放,所謂山西今年春節可以盡情放煙花純粹就是扯JB蛋。
千萬別被妖魔鬼怪帶進溝里去,別頭腦一熱煙花一放,把自己送進拘留所。對了,還得提醒,拘留所里的“年夜飯”不是免費的,是要自己花錢吃的,拘留所里蹭飯不那么容易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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