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初,江蘇邳州市運河街道云溪雅院小區8號樓104室業主劉老師向新華日報讀者熱線求助,稱樓上204住戶擅自改變家中兩個衛生間下水,在承重墻開孔,外掛兩條排污管道。當外掛管道被物業鋸斷后,二樓污糞水便從管道口直排一樓外墻,并噴濺至她家廚房、書房和衛生間窗戶,已達半年之久。其間,她先后打了528次投訴電話、跑了88趟相關部門,但問題始終沒能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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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二樓直排的污糞水濺到窗臺上,以及在草坪上沖出的糞水塘 楊昉 劉曉寧 攝
樓上每天直排污糞水10余次,84萬元新房與糞水為伍
1月11日中午,記者來到邳州投訴人劉老師家。這位退休女老師告訴記者:新房于2024年5月交付,去年1月開始裝修,發現外墻西側和北側各多了一根排水管,一打聽,才知是樓上204室私設的排污管道。
她向小區物業德信盛全公司反映,物業稱“已向204室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恢復原狀”。其間,她催問物業10多次,并撥打徐州市12345熱線投訴。3個月后,即去年4月14日,運河街道河灣社區工作人員李占宇打電話告訴她:“204室外掛排污管已被物業公司拆除。”劉老師聞訊忙跑回家查看,發現外掛管不見了,但兩個排污洞口沒有封堵。又經她多次催促,物業才用發泡膠封堵了洞口。
去年7月26日,劉老師聽到室外傳來“嘩嘩”聲,發現204室將發泡膠捅開,污糞水沿外墻直排而下,還濺到她家廚房、書房和兩個衛生間玻璃上。氣不過的劉老師直接報警,運東派出所李警官出警調解,未果。7月30日,劉老師再次報警,204室業主王某某到運東派出所后,不服調解,還揚言“弄死劉老師”,最終被邳州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三天。但拘留結束后,204室的污糞水仍直排不誤。
記者沿104室外墻查看,發現北側和西側窗戶上方約50厘米處,各有一個排污洞,分別對應204室北衛生間和西衛生間。但北衛生間排污洞下方,并無明顯污漬。對此,劉老師解釋說,去年4月,外掛管道拆除后,有一定傾斜角度的彎頭還在,直排的污糞水很容易噴濺。在她一再投訴下,204室北衛生間去年10月起棄用停排,所以看不到污漬。而西衛生間排污洞雖經“防濺處理”,即社區于去年12月1日將排污口彎頭去掉,污糞水下來雖濺不到窗戶上,但直排一天也沒停止過。
果真,其西衛生間外墻上,垂掛一條三指寬的糞漬,104室衛生間窗臺上沾有少許糞漬,草坪上也被沖出兩個臉盆大小、深約3厘米的糞水坑。正當記者拍照取證時,只聽一聲“小心”!記者被劉老師強力拉開,仰頭看,二樓排污口一道淡黃色液體“從天而降”,落地四濺。“這顏色估計是沖小便的污水,一大早沖大便的水更不能看。”劉老師見怪不怪地說。
“204室住的一對夫妻帶倆孩子,4口人一天至少上8次廁所吧?現在冬天還好,夏天,室內外都是臭味,哪哪都是蒼蠅……”想到80多萬元買的新房被糞水環繞,劉老師焦慮失眠,這半年夜夜都靠安眠藥入睡。
劉老師向記者出示半年來的投訴清單——小區物業電話打了52次,上門23次;110打了85次,派出所去了10次;12345熱線投訴93次(含微信小程序);社區電話打了150次,上門16次;運河街道電話打了52次,上門3次;市房產服務中心物管科電話打了27次,上門15次;市房產服務中心監察科電話打了14次,上門10次;環保、城管、信訪等部門電話打了55次,上門11次。合計電話投訴528次、上門投訴88次,總計616次。
“你平均每天投訴3.6次,不覺得累嗎?”記者問。“不累。因為多個部門每天變著花樣給我答復,逼著我每天奔波求證,找說理的地方。”說完,劉老師長嘆一聲,“誰想天天投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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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監控畫面
有關方面的“怕”,助長了侵權者的“橫”
去年5月,小區物業由德信盛全更換為東湖資產。新物業公司項目經理馬程遠告訴記者,為了讓204室恢復下水原狀,街道和社區還給了業主5000元補貼,可他收了錢至今不整改。于是,記者請馬經理幫忙敲開204室門。
“我家管道本來接得好好的,被鋸掉后,才造成糞水外流。”業主王某某邊說,邊將記者“請”出家門。
“可管道是你自己私裝的啊。”面對記者質疑,站在屋內的王某某雙手插兜,滿不在乎地說:“這事情如果不合法,樓下可以去法院起訴啊。”
“你在承重墻打孔,違反《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應該恢復原狀。”記者反駁。
“不可能,我才是受害者。”王某某說,“一樓投訴給我家造成很大困擾,我找誰去?”
據了解,去年11月,邳州市房產服務中心曾就此事下達《交辦單》,要求“物業企業履行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對房屋共有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協助業主和業主委員會提出維修治理方案,限期恢復原狀”。記者問起《交辦單》落實情況,馬程遠一口咬定“沒見過交辦單”。
1月12日,記者隨劉老師到邳州市房產服務中心監察科,查詢到《交辦單》已于2025年11月14日被東湖資產物業客服主管陳某某簽收。監察科沈靖松即打電話詢問陳某某,陳某某告知:“《交辦單》已交給馬程遠經理。”
對此,馬程遠表示:“就算有《交辦單》,我也不敢處理。我沒有執法權,動人家東西,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劉老師問:“誰有執法權?”他答:“街道。”
街道大門森嚴難進,工作人員竟讓投訴人“向上反映”
《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街道有開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及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職責。
1月12日,記者隨劉老師來到運河街道,卻被一道不銹鋼伸縮門攔在門外。保安說:“需得到里面工作人員通知,才能放行。”
劉老師撥通一直聯系的街道辦公室電話,對方告知:“領導去市里開會了,你進來意義不大。”
“你們不止一個領導,我找一下分管領導。”面對劉老師的請求,對方語氣開始不耐煩了:“年底了,我們很忙的,你去找社區吧。”
“社區解決不了,才找街道的,請放我們進去面談。”記者接過劉老師手機,繼續懇請。
“進來也是干坐,我們又不能給你解決問題,你往上繼續反映,自己想辦法吧。”電話那頭更加不耐煩了。
“你有屬地責任,還有執法權。”記者據理力爭。
“你去市信訪局,那邊有專門人給你處理。我們一天到晚忙得焦頭爛額,不能光為你這一個事。”話音未落,對方直接掛斷電話。
劉老師望著近在咫尺的氣派辦公大樓嘆氣:“之前來過3次,只讓進去過1次,沒想到街道的門也這么難進!”
信誓旦旦的“跟蹤到位”,只是兩次當面扯謊
劉老師記得,沈靖松曾于2025年11月26日打電話關心她,表示:“你這件事,中心將持續跟蹤到位。”想到這,她拉上記者,去邳州市房產服務中心“評理”。
“街道連門都不讓進,請你為我做主啊!”劉老師對沈靖松說。“應該是物管科同你們街道對接。”沈靖松隨即帶劉老師來到物管科,周姓工作人員對劉老師說:“街道上午開會,你再等等。”
記者問:“街道誰負責此事?反映又不止一次了。”周姓工作人員回答:“政府開會,找不到人。等我問到人了,再告訴你。”
見物管科一副愛理不理的態度,劉老師又折回找沈靖松。他一臉誠懇地說:“去年12月,我和市住建局監察大隊一起到你們家現場取證,并向監察大隊移交了材料,但他們沒有立案,你可以問問他們為什么不立案。”
記者隨劉老師來到邳州市住建局監察大隊,大隊長馮交通一聽便火冒三丈,立馬撥通沈靖松手機,并打開免提,問:“你們的材料什么時候移交我們了?”電話那頭,沈靖松賠笑道:“材料還沒有移交你們。”
幾個小時后,劉老師與記者再次找到沈靖松。他辯稱:“剛剛表述錯誤,不是很嚴謹。”“你不是不嚴謹,而是騙人吧?”面對記者質問,沈靖松沉默不語。同辦公室的黃科長忙轉移話題:“街道憑啥不讓你們進門?為了你這個事,我們還給街道郵寄了督辦公函呢。”
“什么時候寄的?寄給誰了?”記者追問。
兩人均沉默不語。記者當場讓劉老師致電運河街道辦公室查詢,對方稱“沒收到市房產服務中心公函”。這時,沈靖松又改稱:“我們沒寄紙質函件,但當面對接過。”
見對方兩度扯謊,劉老師不滿地起身告辭。這時,黃科長還不忘調侃道:“別急著走啊,再聊會兒呀。”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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