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有短劇演員吐槽某劇組夜里拍雨戲,一直讓孩子淋灑水車制造的瓢潑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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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因為要拍近景,她和對手女演員臉上不能有雨,所以傘不能放低,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拍她們的時候把孩子換成假孩子,但是劇組為了節約時間就沒有換,“孩子被雨淋了好久,哭得撕心裂肺”。
據媒體報道,該場戲嬰兒的片酬僅800元,部分家長因經濟壓力接受此類拍攝。
據媒體報道,這起事件并非孤例。2025年7月,短劇童星西西在拍攝首場戲時遭遇淋雨戲份,劇組未提供熱水和保暖措施,引發對兒童演員權益的廣泛討論。它折射出短劇行業在資本裹挾下“野蠻生長”的深層矛盾。
為追逐熱點、壓縮成本,行業普遍盛行“7天拍100集”的極限模式,兒童演員的休息權、健康權等基本權益成為首要犧牲品。
1月8日,國家廣電總局網絡視聽司發布《兒童類微短劇管理提示》,其中明確要求:邀請兒童參演微短劇,應當依法取得其法定監護人的書面知情同意,切實保障兒童演員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安排兒童演員超負荷拍攝,不得讓兒童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驚悚、情感糾葛等戲份。
根據了解,這些劇集通常具有超高的制作壓力,每部劇的拍攝周期僅為7到10天。這對于許多兒童演員來說,意味著每天長時間的拍攝工作,甚至長達16小時。連軸拍攝、熬夜已經成為常態,很多孩子在片場困倦到打盹,口齒不清。更為嚴重的是,暴曬、穿極重服飾、拍攝雨戲甚至吊威亞的工作,給孩子們帶來了極大的身體負擔。這一管理提示的出臺,正是針對行業亂象的精準糾偏,為微短劇行業劃定了保護兒童權益的清晰紅線。
來源 | 羊城晚報綜合 @大河報、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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