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了溫承顯五年,我跟他提了一嘴結婚的事兒。
他正靠在床頭抽事后煙,聽到這話,笑得漫不經心。
溫念,我就喜歡你懂事。
早就跟你說過,想走隨時走,我不攔著。
說完,他掐了煙,甚至還體貼地幫我把睡衣領口攏好,順手抹掉了我眼角的淚。
他心里門兒清,只要祭出隨時走這三個字的大殺器,我就會像以前每一次那樣,認慫,服軟,絕口不提。
但他不知道,這回變天了。
我和人打了個賭,賭注是溫承顯愿不愿意娶我。
如果輸了,我就徹底消失。
1
在倫敦出差的第三個晚上,我媽跨著時差把電話打了過來。
我也沒提國際漫游挺貴的,就聽她在那頭絮叨。
繞了一大圈,老太太終于圖窮匕見:媽也沒別的意思,你總把你那個男朋友夸得天花亂墜,可你眼瞅著奔三了,他要真把你放在心尖上,怎么連個結婚的響動都沒有?
我一直覺得倫敦挺適合談戀愛的,陰雨天適合窩在被子里接吻。
但這地方真不適合分手,太冷清。
溫承顯從浴室推門出來,頭發還沒擦干,浴袍帶子系得松松垮垮,胸口上還留著幾道剛才胡鬧時我抓出來的紅印子。
他在我身邊坐下,沙發墊子跟著沉下去一塊。
見我握著手機發呆,他伸手在我臉上刮了一下:丈母娘查崗?遇到難事兒了?
我扭頭看他。
溫承顯這人,長得是真好。
他媽是港圈出了名的名媛,混血,他完美繼承了那點異域風情,眉骨高挺,眼窩深邃,偏偏皮相又是東方的溫潤,這種沖擊感最要命。
我把他的手抓下來,捏在手心里,裝作隨口一提。
我媽催命似的讓我相親,說老家有個小伙子條件特好。
她壓根不信我有男朋友,覺得我是在驢她。我解釋說是工作太忙,沒空帶你回去過堂。
我想再給他找個臺階下,頓了頓才說:等忙完這一陣,過年你陪我回趟內地,咱們……
溫念。
溫承顯笑著打斷我,那雙桃花眼彎著,卻沒什么溫度:別試探我,你知道我不吃這套。
他翹起二郎腿,在昏黃的落地燈下看著我,語氣輕飄飄的:
我說過,這層關系你想斷,隨時都能斷。
我盯著他看了半天,心里竟然出奇的平靜。
頭一回聽他說這話的時候,我還覺得委屈,還敢跟他鬧個天翻地覆。
我不慣著他,跟他吵:什么叫這層關系?溫承顯你是不是失憶了?我是你正兒八經追到手,點頭答應的女朋友!
你別用這種打發叫花子的語氣跟我說話!
那時候他認錯倒是快,軟話一籮筐。
我那時候氣性大,最后也是哭著求他,以后別說這種傷人的話。
可現在再聽到,我竟然感覺不到疼了,也沒火氣了。
溫承顯忽然湊近,動作輕柔地擦過我的眼角:你看,明明舍不得,非得沒事找事,哭成這樣,我看著都心疼。
我摸了一把臉,才發現不知什么時候掉了淚。
原來我現在只剩下難受了。
可你以前畫過餅,說我們會結婚的。
眼淚順著他的掌紋流,他嘆了口氣,像是對著一個無理取鬧的孩子。
他的話很直白,像刀子一樣往肉里扎:
咱們現在這樣不挺好嗎?不用為了那些柴米油鹽互相遷就,這幾年你過得不快活?
既然快活,何必非要那張紙?我身邊這個位置,除了你也沒讓別人坐過。
話說到這份上,意思已經很明白了。
他覺得我沒理由再鬧。
看我慢慢不說話了,他又恢復了那副懶散大爺的模樣。
餓沒?這幾天看你吃西餐跟吃藥似的,這邊唐人街有家中餐不錯,火鍋、川菜,想吃哪口?
都不想吃?那我給你煮碗面,你歇著。
他叼著根煙站起來,揉了一把我的頭發。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起,溫承顯學會了一招對付我的殺手锏。
就是像現在這樣,輕描淡寫地把這一頁揭過去,無視我所有的痛苦和掙扎。
因為他篤定,只要祭出結束關系這四個字,我就會慌,就會怕,最后只能把所有的委屈嚼碎了咽進肚子里。
這不是我第一次試探溫承顯。
但這是最后一次,結果沒變。
外面的風開始帶著濕氣,倫敦今晚又要下雨。
我和溫承顯之間,就像這鬼天氣一樣——潮濕,陰冷,見不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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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一起那會兒,我甚至想過拿前途去換一個名分。
我天真地以為他不公開是為了避嫌,畢竟他是大老板,我是小職員。
所以我那時候特別上頭:我可以辭職,我不待在頂峰了,只要沒了上下級這層關系,咱們是不是就能光明正大了?
那時候我是真瘋,什么都不管,就想要站在他身邊的資格。
我讀了二十多年書,過五關斬六將才殺進頂峰集團。
學歷漂亮,能力也沒得挑,只要給我時間,我肯定能混出個人樣。
正常人只要腦子沒進水,誰舍得離開頂峰?
所以我說這話的時候,連見慣了大風大浪的溫承顯都愣了一下。
他很快冷靜下來,開始給我洗腦:溫念,工作要緊,別沖動。
那時候我年紀小,對他總有一種患得患失的卑微,他一句話我就滅了火。
是我沒想周全,你的事業比我重要。
溫承顯是溫家的太子爺,來頂峰就是鍍金歷練的。
聽我這么說,他先是一愣,然后笑著搖頭。
不是我的事業,是你的。
他開始給我講大道理,試圖挽救一個戀愛腦上頭的少女。
女孩子在職場打拼不容易,什么時候都別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哪怕是為了男朋友也不行。
我希望將來有一天,你在頂峰出人頭地是因為你的本事,而不是因為你是老板的緋聞女友。
我很少去深究,他當時這話里有幾分真心。
只是后來很多個深夜,我拿下一個又一個大項目,獎金拿到手軟的時候,我都挺慶幸溫承顯當年按住了那個發瘋的我。
后來我的試探變得隱晦了。
比如搞幾個并不存在的追求者。
我想從溫承顯臉上看到一點吃醋的表情。
可人家家世好,能力強,這就給了他傲慢的資本。
不管我的追求者多優秀,在他嘴里都成了蠢貨。
他不會跟蠢貨計較,也不覺得我會傻到扔了西瓜撿芝麻。
這段關系從頭到尾,他都站在高處,有恃無恐。
我站在陽臺上往下看,家政阿姨鎖門走了。
其實拋開感情不談,無論是當男朋友還是當金主,溫承顯都挺大方。
我不過是隨口抱怨了一句住酒店不方便,他轉手就在海德公園附近買了這套公寓給我,說是讓我出差有個落腳的地兒。
我當然可以繼續裝傻,在他給的這點甜頭里賴著不走。
讓理智一點點吞掉感情,跟他耗著,不問將來。
但我比誰都清楚,這是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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