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 這個詞大家都不陌生,但當它和 “黑粉” 掛鉤時,還是讓網友忍不住喊了句 “活久見”。就在近日,企查查APP彈出的一條更新消息,把#趙麗穎黑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話題送上了討論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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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角叫夏某某,此前因為在網絡上蹦跶得太歡,被趙麗穎告上法庭索賠名譽權損失。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判下來:夏某某得掏5萬塊精神損害撫慰金,再承擔3萬塊律師費,合計8萬元,另外還得在涉案賬號和《人民法院報》上公開道歉。
本以為判決生效就塵埃落定,沒想到夏某某玩起了“躲貓貓”。先是拖著賠償款不兌現,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坐飛機高鐵、住星級酒店都成了奢望。
更絕的是,面對法院要求的財產報告,他直接選擇 “無視”,這下徹底把自己玩進了 “失信被執行人” 名單,成了實打實的 “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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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賠不起?這些細節藏著真相
可能有人會問:“是不是真沒錢賠啊?” 但從法律流程看,能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可不是 “沒錢” 這么簡單。根據規定,只有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者像夏某某這樣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才會被貼上這個標簽。
要知道,這8萬塊的構成很明確:5萬是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是律師費。熟悉明星維權案的都清楚,這個金額在同類案件里并不算高。此前趙麗穎起訴另一位黑粉李某某,僅精神損害撫慰金就判了4萬,律師費1萬,合計5萬都順利執行了。
更別提還有黑粉覃某某被判2.8萬、陳某某被判3萬,最終都通過強制執行兌現了賠償。
反觀夏某某,不僅錢沒給,連道歉都沒蹤影。要知道,公開道歉可是這類案件的“標配”—— 之前B站用戶王某某侵權后,不僅得在賬號置頂90天道歉信,還得花錢在《人民法院報》登報致歉,一套流程走得明明白白。夏某某連最基本的認錯態度都沒有,難怪法院要出 “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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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穎的維權路:不是第一次“硬剛” 黑粉
其實夏某某不是第一個栽在趙麗穎手里的黑粉。翻一翻公開記錄,這位從廊坊走出來的女演員,對付網絡侵權向來是“零容忍”。
2022年,李某在微博發了一堆造謠言論,最后不僅登報道歉,還承諾再也不犯。2023年,覃某某拒不道歉,趙麗穎直接申請強制執行,讓法院出面 “催更” 道歉信。到了2024年,工作室更是直接放話:“已完成取證公證,正通過法律程序維權”,把維權的決心擺得明明白白。
有意思的是,趙麗穎的維權案例還成了“普法教材”。就像這次夏某某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有律師解讀:這可不是小事,一旦上榜,不僅消費受限,連貸款、找工作都可能受影響。之前迪麗熱巴的黑粉馮某拒賠1萬就被限高,高鐵都坐不了,更別說夏某某這種升級成 “老賴”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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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嘴嗨” 到 “失信”:這些后果真不是鬧著玩的
可能還有人覺得“網絡發言不用負責”,但夏某某的經歷狠狠打了這個誤區的臉。現在他身上掛著兩個 “緊箍咒”:
一是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飛機高鐵一等座,不能住星級酒店,不能買不動產,甚至連子女讀高收費私立學校都受影響。二是失信被執行人污點:這個記錄會同步到信用系統,以后辦信用卡、貸款基本沒戲,要是做生意,合作伙伴一查記錄就得打退堂鼓。
更關鍵的是,別以為能一直躲下去。之前有個70歲的夏某拒不執行判決,偷偷賣房吞了205萬,最后從民事案件變成刑事案件,被判了2年6個月有期徒刑。雖然夏某某的案子目前還是民事糾紛,但如果一直拒不履行,誰也說不準會不會 “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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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話真不是口號
截至目前,夏某某的涉案信息還掛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狀態是“全部未履行”。這個刺眼的記錄,給所有喜歡在網絡上 “嘴嗨” 的人提了個醒:
明星也是普通人,名譽權受法律保護。別以為躲在屏幕后面造謠誹謗沒事,一旦被起訴,道歉、賠錢是小事,真要是成了“老賴”,那可真是 “一時嘴快,終身受累”。畢竟法律不會慣著任何 “耍無賴” 的人,這一點,夏某某已經用親身經歷證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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