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初冬,榆林以北的風沙像刀子一樣刮在臉上。黃河西岸,一支雜牌騎兵在土圍子里點起篝火,匪首張廷芝舉杯自慶,沒人料到這份得意只剩十八年。那一年,中央紅軍剛到陜北,左權、彭德懷正忙著調整部隊部署,張廷芝卻利用夜色偷襲邊區的一個小據點,撈了幾車軍需之后揚長而去。對他而言,這只是又一次“順手牽羊”,卻讓毛澤東在陜北的作戰日記里多了一行批注:“此賊反復無常,當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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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期,劉志丹、謝子長忙著把地方游雜武裝轉化為紅軍成分。誠然,張廷芝早年與他們有過短暫“同僚”之緣:蘇雨生麾下騎四師收編土匪時,劉志丹被掛名為十六團副團長,高崗是教導隊副隊長,而名義上的團長就是張廷芝。但這位土豪出身的靖邊“張大戶”壓根看不上土改口號,“辦民團護家業,比跟共產黨翻山越嶺強。”這種算計寫在臉上,結局亦早已埋下伏筆。
三道川事變成為分水嶺。1935年11月28日夜,張廷芝策反宗文耀,槍聲掩著風沙直撲沙洼溝,中共三邊特委書記謝唯俊當場殉職。聽到噩耗,毛澤東皺著眉說了一句:“活捉此賊,方能泄眾怒。”然而,張廷芝再一次溜之大吉。隨后幾年,他先后投靠宋哲元、譚世麟、日軍特務機關甚至國民黨地方武裝,身份牌換了好幾輪,唯獨“割據一方、為禍鄉里”這條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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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秋,五名從蘇聯回國的地下黨員在包頭郊外遇害,兇手正是張廷芝部下。國共兩方都在找他算賬,他卻索性鉆進綏遠草原,打出“反共救國”旗號,招聚殘匪。到1949年6月,左世允率22軍起義,張廷芝見勢不妙,再度脫逃,最終混進36軍。綏遠起義前夜,有人勸他別再折騰,他冷笑一句:“只要騎得動馬,老子就翻得了身。”可翻身的機會越來越窄。
1949年11月,張廷芝被西北野戰軍圍在烏審旗草灘,他舉白旗繳械,卻暗中約定“日后再聚”。毛澤東看完剿匪報告,批復兩行字:“血債甚多,當即處置。”偏偏此人被送進解放軍軍官訓練班時,批示尚未來得及執行。12月11日凌晨,他串聯數十名同伙逃出培訓地,一路北竄至王爺府,再次拉起“反共救國軍1016部隊”,槍口對準伊克昭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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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內蒙古軍區騎5師奉烏蘭夫之令自達拉特出發,南線堵截,北線兜剿。烏蘭高原遼闊,匪眾馬快、人熟地熟,純軍事圍殲屢次撲空。有意思的是,騎5師官兵干脆駐進牧民氈帳,同吃同住,分發食鹽、麻布,手把手教牧戶辨認“八路帽子”和匪帽的區別。短短半個月,奇正山部的蒙古騎匪被孤立,張廷芝的“假解放軍”伎倆也被戳破。牧民巴特爾拍著胸口對解放軍政委高增培說:“你們是客,土匪才是狼。”一句話,給了剿匪部隊最大的民意支撐。
3月末,奇正山率部被圍在黃河灘的柳樹林里,抬手投降。張廷芝負傷逃出,僅帶十數騎潛入武川縣山區。1951年2月4日,臘月二十八,武川縣公安局長孫有光在向導帶路下摸進土屋,一聲斷喝將張廷芝按倒在地。被押上囚車時,他突然轉向孫有光,壓低嗓子:“讓我見高崗,我跟他是老同事。”語氣像在提條件。孫有光面無表情,只回了句:“說這些,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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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解途中,張廷芝不斷翻舊賬:“當年我當團長,劉志丹、謝子長都給我打過下手。”車廂里沒人再理他。兩個月后,奇正山等三十一名蒙漢匪首在伊盟就地正法。張廷芝被單獨看押,移送歸綏。1953年3月,綏遠省人民法院宣判:張廷芝因屠殺群眾、策反叛亂、勾結日軍等罪行,被判死刑。槍決令下達前夕,他仍堅持要求見高崗,理由是不外乎“舊情”。看守冷冷回應:“法庭只認罪行,不認私交。”
至此,這位從金佛坪村走出的豪強子弟,一路投機、不斷背叛,終在法庭槌聲中結束了四十五年的人生。他原本有過多次改寫命運的選擇:1930年可跟劉志丹北上,1936年可棄槍歸鄉,1949年圍困時可誠心投降。可每一次,他都向反方向狂奔,最終在新中國法制面前再無回旋余地。歷史不會因為一句“二十年前的副團長”而改寫,黃土高坡的風仍在吹,但土圍子再沒機會點起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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