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高一女生帶手機被停課一個月,經媒體介入后連夜通知復課”的新聞,將陜西柞水中學推上輿論風口。從違規被查到強制停課,從教育局稱校規“有一定合理性”到校方緊急調整通知復課,這場風波不僅是一次校園管理爭議的化解,更折射出中小學手機管理中法治邊界、教育初心與管理效率的深層博弈。復課的通知或許平息了眼前的矛盾,但如何讓校園管理既守規則又有溫度,仍需深刻反思。
學校對手機進校園的管控,本身具有現實合理性。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校園內手機濫用帶來的課堂分心、網絡沉迷、考試作弊等問題,確實給教育教學帶來挑戰。教育部早已明確“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的要求,柞水中學禁止學生帶手機入校的初衷,是為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教學質量,這一點值得理解。但合理的管理初衷,不能成為突破法律邊界、背離教育本質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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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中,學校“停課一個月”的處罰,明顯觸碰了法治紅線。根據《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十條規定,高中階段學生違規違紀情節嚴重的,學校可給予不超過一周的停課處罰,且需事先告知家長。小宋將關機手機存于宿舍,既未使用也未造成不良影響,情節本就輕微,卻被處以遠超法定上限的處罰,這不僅是“過罰不當”,更是對學生受教育權的變相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受教育權不容侵犯,即便高中不屬于義務教育,學校也無權以長期停課作為懲戒手段,校規更不能凌駕于國法之上。柞水縣教育局最初以“方便統一管理”為由認可校規的“合理性”,忽視了法治是教育管理的前提,這種表態顯然站不住腳。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種“一刀切”的重罰模式,早已背離了教育懲戒的本質。教育懲戒的核心是“育”而非“罰”,其目的是引導學生認識錯誤、改正行為,而非通過剝奪受教育機會制造恐懼。涉事女生小宋停課前學業穩步提升,從年級900名進步至600名,一個月的停課不僅會造成其學業斷層,更可能打擊學習積極性、引發心理焦慮。據學生反映,此次被停課的學生達四十余名,這種批量式處罰更像是一種“管理捷徑”,用簡單粗暴的方式替代了耐心細致的教育引導,把復雜的教育問題簡化為“違規即重罰”的機械邏輯,最終只會讓教育失去溫度。
校方在媒體介入后連夜通知復課的舉動,雖有被動糾錯的意味,但也體現了對輿論監督的正視,算是及時止損。從通知停課一個月到允許隨時返校,中間還要求學生書寫反思材料,這種調整背后,是對處罰失當的隱性承認。但復課不應成為事件的終點,更不能僅僅停留在“輿論倒逼整改”的層面。此次風波暴露出的校規制定不合法、懲戒程序不規范、人文關懷缺失等問題,需要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系統性整改。
校園手機管理,從來不是“禁止”與“放任”的二元對立,而是需要在規則與溫度、管理與教育之間找到平衡。首先,校規制定必須守住法治底線,任何懲戒措施都應在法律法規框架內,明確分級懲戒標準,杜絕“法外處罰”。其次,要建立人性化管理機制,對于學生因聯系家長等合理需求攜帶手機的情況,應開通申請通道,設立專門保管處,而非一味“一刀切”禁止。最后,懲戒方式應回歸教育本質,對違規學生以批評教育、公益服務、反思檢討等方式為主,通過溝通引導讓學生認識錯誤,而非簡單剝奪其受教育權。
教育的真諦,在于用規則約束行為,用溫度呵護成長。柞水中學的這場停課風波,為所有中小學敲響了警鐘:手機管理是必要的,但絕不能以犧牲學生合法權益、背離教育初心為代價。復課只是第一步,唯有將法治精神融入校園管理的每一個細節,將教育初心貫穿懲戒的每一個環節,才能真正實現“管而有法、嚴而有愛”,讓規則成為學生成長的護航者,而非阻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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