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及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2025年度深圳市安全應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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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報安排
01
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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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職稱申報開始時間為2026年1月23日,過程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申報截止時間:3月17日18時,申報單位須在申報系統中將申報記錄提交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委會辦公室)受理。在此時間點前未提交評委會辦公室受理的申報記錄無法繼續申報本年度職稱評審。
2.受理截止時間:3月24日18時,申報單位需在申報系統中將退回修改的申報記錄提交評委會辦公室受理。退回修改的申報記錄在此時間點前未提交至評委會辦公室受理的,無法繼續申報本年度職稱評審。
3.繳費截止時間:申報受理并通過評委會辦公室初審后,申報人須按時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31日18時,未在此時間點之前繳費的,無法繼續參加本年度職稱評審。具體操作說明詳見繳費通知書。
02
申報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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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申報統一在深圳市人才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進行,點擊“專技人才—深圳市屬職稱評委會職稱評審申報”申報。
03
受理專業及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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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與應急技術、化工安全、安全系統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2.安全與應急技術、化工安全、安全系統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04
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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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號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西區10樓。
05
受理咨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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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755-88102362,8810117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詢QQ群:942441435(深圳市2025年度安全應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咨詢群)。
02
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
01
申報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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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深圳市安全應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安全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7號,以下簡稱7號文,附件1)、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2.任現職期間,近五年(2021年-2025年)年度考核均須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02
申報人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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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職稱評審有關文件要求,申報人應為本單位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我市職稱評審不與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掛鉤,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和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符合評審申報條件的,可在我市直接申報職稱評審。申報人社保繳交單位與申報單位不一致,需要提供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2.特別說明:
(1)高技能人才。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 <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 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5號),高技能人才貫通參加相關系列專業的職稱評審,原則上由對應省屬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申報程序按廣東省現行職稱評審相關規定執行。
(2)國際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根據《深圳市國際職業資格視同職稱認可目錄(2025年)》(深人社發〔2025〕60號)規定,符合條件的持有國際職業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專業人才,從事與資格證書相一致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工作,并在深圳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規定條件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視同職稱不再另行換發職稱證書,僅用于申報高一層級職稱評審。
3.中央駐深單位或外省駐深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才。原則上應在本單位所屬評審委員會申報評審。如確需委托本評委會評審的,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委托評審函(詳見附件4)。
03
學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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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04
申報材料填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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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人員應對照7號文及相關政策要求,突出重要業績成果和工作經歷,按精簡有效、突出重點的原則認真準備,申報人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填寫申報系統“業績成果”“獲獎情況”“論文、專著、會議宣讀論文、專項技術分析報告(含未發表)”“專利及著作(已登記著作權)”信息項時,勾選是否代表作,最多填報3項,代表作信息將在評審表中展示。
2.業績材料必須是基于本人實際情況且真實有效的工作成果,且需提供能證明本人參與的相關過程性佐證材料,如項目前期的任命文件,項目過程中的施工圖設計、技術方案、會議紀要、參與項目的現場照片,項目后期的竣工驗收材料等。合同內容較多的,一般提供合同封面、關鍵頁和最后一頁法人代表簽字頁即可;獎項、課題等應附舉辦單位正式文件及查詢網址、查詢截圖等。申報人須優選業績成果中的1至2項代表性成果,形成1500字內的個人代表性成果簡介(包括成果概況、創新性、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內容),作為評審的參考材料,一并提交。
3.論文著作等學術成果條件執行7號文的有關規定。其中:
(1)所提交的論文著作要求是獲得現職稱以來公開發表的,獲現職稱之前發表的或者與申報專業不相關的不得填報提交。
(2)申報人僅填報最能代表自身專業學術水平的學術著作,原則上按7號文的“學術成果條件”規定低限篇數填報提交,須在申報系統中上傳期刊封面、完整目錄及論文正文等內容。發表在增刊(未備案)、專刊、專輯、副刊、特刊、一號多刊、報紙、論文集的一律不予認可,所有的清樣稿、論文錄用通知(證明)不作為已發表論文的依據。論文雜志期刊需在:國家新聞出版署——辦事服務——從業機構和產品查詢——“期刊/期刊社”欄目或“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欄目查詢,同時原則上需被中國知網(www.cnki.net)、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www.wanfangdata.com.cn)、維普網(http://www.cqvip.com/)其中一個網站收錄,查詢結果和收錄截圖在網上申報系統提交。
(3)境外發表的論文:提交論文檢索結果證明1份〔可由中山大學國際聯機檢索中心(電話:84112094)、廣東省科技情報研究所國際聯機情報檢索中心(電話:83561171-820)或其他正規的論文檢索單位出具〕;提交論文原件和中文翻譯版本1份。
(4)專業著作:須在申報系統中上傳著作封面、完整目錄、個人撰寫部分的正文以及字數證明材料,且需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辦事服務--從業機構和產品查詢--“出版物信息查詢”欄目查詢,并將查詢結果輸出打印后附在專著后面。圖書館館藏版本與市場流通版本不一致的,以館藏版本為準。
4.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以取得《專利證書》作為申報有效依據,獲取時間以授權公告日期為準。正在申請期或者正處于授權公告期的,均不可作為已取得發明專利來申報。申報人須作為發明人,且滿足7號文有關的排名要求。
5.行業標準、規范等須上傳公開發布實施文件、封面、完整目錄、正文內容以及證明本人參與編制工作的排名等相關材料。
6.獲獎材料。需提供滿足7號文要求的有效獎項,團體獎項需提供能證明本人實際排名的佐證材料。
7.材料附件需與系統中材料填報順序對應。公司隸屬關系證明、派遣資質證明、派遣協議等材料均上傳至“公司隸屬關系證明”欄。
05
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
申報人填報的資歷信息、提交的申報材料時效均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發表的論文、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及職業資格證書等,不作為本年度評審的有效材料。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方式具體如下:
1.對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2.對于2021年度以前年度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3.對于2021年度以前年度通過考核認定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其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4.對于通過考試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報考條件執行。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其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06
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
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在申報評審時不要求提供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
07
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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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申報人須提供2025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答復口徑的通知》(粵人社辦〔2018〕227號)要求,申報2025年度職稱評審只需提供2025年當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的繼續教育材料。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規定,從2022年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時間,應累計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不少于42學時,個人選修科目不少于18學時。按天數計算繼續教育學時的,可按每天8學時計算。
08
轉系列(專業)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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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人才轉換工作崗位后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層級職稱。申報評審現崗位同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申報評審現崗位高一層級職稱時,資歷可從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層級職稱后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
轉換工作崗位后可使用不同業績成果申報與現崗位相對應專業的同一系列同一層級職稱評審。轉專業申報需要提供轉崗證明,并使用與原來職稱專業不同的業績材料申報。
09
破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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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報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普通破格申報人員:破格申報條件執行7號文相關規定。
2.對于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當前仍執行《廣東省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暫行辦法》。要求:(1)取得首次職稱前;(2)應提供境外工作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申報評審,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繼續教育等不作為評審必要條件。回國后在境內取得的業績成果不納入該“綠色通道”評審的有效材料范圍,僅可作為參考;(3)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證明;(4)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學術水平的業績成果材料的真實性由國內三位及以上同行專家進行專業鑒定。
3.在深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港澳臺專業人才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后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分別滿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從事本專業對口專業技術工作分別滿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
03
評審工作程序
01
個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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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按照系統提示如實填寫《自評符合申報職稱資格條件情況表》(詳見附件3)和申報信息,并上傳個人照片、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證明、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申報材料掃描件。(個人照片將用于職稱證書,要求jpg格式;照片頭像向上,底色為藍色或紅色,禁止使用白底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100K,像素不小于128×180)
02
用人單位審核并組織評前公示
用人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人在系統中填報的申報材料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提交的電子材料與原件進行核對,在系統中填寫單位綜合評價意見(意見要求對申報人水平、能力、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字數不少于150字)。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審核無誤后,用人單位應在系統打印《2025年度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公示名單》《職稱評審申報人基本情況登記表》連同申報材料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受理投訴舉報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將結果及時報送評委會辦公室。
公示結束后,用人單位在網上申報系統打印《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并由單位紀檢(監察)或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審核申報人填寫的《自評符合申報職稱資格條件情況表》后,一同掃描上傳到系統,提交評委會辦公室受理。根據單位實際情況,若需要送主管部門審核的,將相關情況提交主管部門審核。
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申報,并履行審核、公示等程序。
03
評委會辦公室受理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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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會辦公室受理后對評審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等情況的申報材料,在申報系統作退回處理,并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報條件;2.未使用規定表格;3.不符合填寫規范;4.未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報送材料;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情形。
04
繳納評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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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材料受理審核通過后,評委會辦公室在系統生成評審費用繳納通知書,申報人或用人單位自行在系統打印繳費通知書,按照繳費通知書指引繳納評審費用。繳費狀態將會在系統實時更新。申報人必須在2026年3月31日18時前完成繳費,未按時繳費的將不予提交評委會評審。
2025年度深圳市安全應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繼續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合計920元/人,其中:申報高級職稱評審費720元/人(高級評審費580元/人、答辯費140元/人);論著鑒定費200元/人。
評審費用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05
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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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國家和省評審有關規定認真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結合本行業人才評價特點,對申報人的品德、業績、能力進行客觀綜合評價。評審過程包含材料評議、申報人面試答辯以及評委會專家投票等環節。材料評議和面試答辯情況僅作為評委會專家投票的參考依據,評審結果以專家投票結果為準。
06
用人單位組織評審通過人員公示
申報人員評審通過后,用人單位要按照評委會辦公室的要求,在網上申報系統打印評后公示材料,組織評后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用人單位在網上申報系統內錄入公示情況和單位意見,并打印《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后公示情況表》,由單位紀檢(監察)或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在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后,掃描上傳到系統,并提交評委會辦公室。單位應在評審通過后盡快完成公示,未按時完成公示將影響后續的證書發放及職稱申報。
07
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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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會辦公室應在全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向所屬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
對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證書查詢”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評審制證后,評委會辦公室將通知申報人領取評審表。申報人領取評審表后,注意保管,僅此一份,遺失或損壞無法補領,領取后務必及時將評審表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04
申報和審核工作要求
01
如實填報信息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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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材料要求準確、真實,數量質量符合資格條件和本通知要求,并提交用人單位審核和公示。
02
做好評前、評后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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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要按照省市相關政策要求,對照資格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用人單位有義務落實“評前公示”、評審通過人員“評后公示”的“雙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職稱申報、推薦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
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或者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用人單位、申報人對評前公示和評后公示情況拍照或截屏保留備查。
五、根據《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規定,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等取得職稱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從撤銷職稱之日起3年。
六、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現行職稱評審有關規定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下載附件
end
▌創編:深圳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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