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發生在云南小山村的命案讓無辜者坐了4年大牢,真兇卻因為年紀小硬生生漏網4年。直到檢察機關死磕到底,這起冤案才終于大白于天下!
時間拉回2012年9月10號,云南西雙版納勐臘縣的一個小山村,28歲的少婦鄧某在田里干活,沒想到遭遇了滅頂之災,被人強奸后殘忍殺害。這事在當地讓大家又害怕又憤怒,都盼著警察趕緊抓住兇手。
警方偵查后把目標鎖定在了同村村民盧榮新身上。2014年,法院一審判了他死緩,可盧榮新從始至終都喊冤:“我沒干過!我是被冤枉的!” 他不服上訴,結果2015年重審還是維持了死緩判決。
就在大家都以為案子塵埃落定時,云南省檢察院的檢察官們看出了不對勁。他們審查材料時發現定盧榮新罪的證據根本站不住腳,還有好幾個證人說,案發時盧榮新根本沒作案時間。后來重新化驗現場的生物檢材,這案子另有真兇。
檢察官緊急聯動公安擴大范圍排查,這一查,一個叫洪樹華的男子浮出水面。誰能想到案發時這小子還沒滿18歲,再加上之前騎摩托摔斷了右手,沒完全恢復,當年居然沒人懷疑他。現場的關鍵證據偏偏就指向了他。
2016年7月,專案組直接駐扎西雙版納,為了不偏心,之前辦過這案子的人全回避了。沒幾天洪樹華就扛不住了,一五一十招了:那天下午5點多,他看見鄧某一個人在田里就跟到魚塘邊強奸了她,怕她報警,就用自己的褲帶把人勒死,還拿鋤頭挖坑埋了尸體,手段是真夠狠的。
2017年1月6號,云南省高院二審,當庭宣告盧榮新無罪!被關了4年的他終于重見天日。而洪樹華雖然作案時未成年,依法從輕處罰,但數罪并罰下來,還是被判了無期徒刑,這輩子算是毀了,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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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要是沒有檢察官們“不放過一個壞人,不冤枉一個好人”的堅持,盧榮新可能這輩子都翻不了身。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為這些較真的檢察官點贊,也希望這樣的冤案以后再也別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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