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來東往想借一場縣城群星演唱會悄然復出,卻再一次折在公眾記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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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北京日報圍繞“讓劣跡藝人沒市場、無流量”發文,點名提到涉毒、涉賭等10余類行為早已被寫進行業“負面清單”,時間精確到2024年初,態度也算給得很明白。評論里要求平臺及時下架相關內容、優化算法攔截,讓這些人在線上“借網重生”的可能性接近于零。
文中還引用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的管理辦法,明確涉毒行為屬于從業禁區之一,和其他約10種嚴重失德行為并列,被歸入“不得邀請、不得包裝”的紅線范圍。配合目前各地文旅部門的審批機制,一邊是流程上“手續齊全”,另一邊是行業自治的“紅線約束”,兩種邏輯在這次事件里正好撞到一起。
回到湖北,當地這場名為“愛在家鄉·那藝娜鐘祥群星演唱會”的活動,就這樣成為試探邊界的一個小樣本。鐘祥市文旅局回應時強調,項目按流程報批,有完整的演出手續,相關歌手的身份信息在系統里也通過了查驗,這些都是實打實的程序節點。可在網友集中質疑后,主辦方還是在溝通中確認:東來東往已從演出名單中退出。
這次事件發生地莫愁村,隸屬湖北荊門下轄的鐘祥市,常住人口幾十萬,景區每年吸引數十萬游客,是靠古色古香街區和地方小吃出圈的文旅打卡點。臨近年末,當地希望借一場群星演唱會拉動客流,多一點夜間消費、多幾場本地住宿,本來是再正常不過的“文旅加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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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團隊在海報上排布了數名熟臉,以此增加傳播聲量。畫面中至少有3個名字格外醒目:因“警服直播”被行政拘留的謝孟偉、虛假人設翻車后賬號被封的那藝娜,以及2019年因容留他人吸食違禁品被判處1年7個月有期徒刑的東來東往。三個人都帶著“前科標簽”,海報發出后幾小時內就被多次截圖轉發。
很快,有網友在評論區發起“抵制東來東往”倡議,相關話題在幾個平臺的閱讀量加起來破百萬次,留言里頻繁出現“2019年判刑”“容留5人吸毒”等關鍵詞。對于一個縣域文旅活動來說,這樣的輿論強度遠遠超出原本預期的“幾十條轉發、幾百條點贊”。
和今天的尷尬境遇相比,東來東往在2004年前后走紅時,看到的是另一種數據曲線。那首《別說我的眼淚你無所謂》上線后,各地音像店循環播放,很多人印象里“10家店有8家在放”,KTV的點播榜也常年排在前3名,屬于那個年份最典型的網絡情歌之一。
憑借這首歌,他一下從“沒有專輯銷量”的小歌手,變成各地商演頻次每月接近兩位數的熱門歌手,年收入也隨之翻番。再加上幾檔衛視綜藝的曝光,在不少歌迷記憶里,東來東往代表的是“2000年代初期網絡情歌的味道”,那種情緒在排行榜上停留了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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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軌跡一直是“出歌—商演—再出歌”的循環,只要出品穩定,哪怕熱度比不過頂流,他也能在行業里活成一條中等偏上的線。國內很多同階段的歌手,靠著一兩首代表作和穩定現場表現,幾十場年演出依然可以維持生活,這個行業現實在過去20年里并沒有本質改變。
拐點出現在2019年。7月,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爆料,稱東來東往在當年年初因吸食違禁品被警方帶走調查,這條貼文發出后,在小圈子里轉發量破千。起初,經紀人公開否認,聲稱“沒有被刑拘”“只是造謠”,試圖用一次聲明把風波壓下去。
但同年9月,法院公開的判決書給出了詳細事實:東來東往不只是個人吸食,還在自己住所內先后容留5人吸食違禁品,屬情節較重。最終判決為有期徒刑1年7個月,并處罰金,法律文書在裁判文書網公開后,很快又被網友截圖擴散,一些當年的粉絲在評論區表示“直接取關”。
刑期結束后,他在短視頻平臺嘗試復出,發布的內容多是老歌回顧、懷舊合唱,點贊量有時能破萬,有時又跌到幾百,波動非常明顯。相比2000年代單曲動輒數十萬張下載的黃金期,這種“靠情懷維持關注”的方式本身就很脆弱,更難撐起公開演出帶來的輿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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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鐘祥演唱會,可能被他視作“回歸線下”的一個試探口。縣域活動的舞臺搭建成本通常在幾十萬元以內,只要有一兩首大家耳熟能詳的作品,出場費就有議價空間,而當地也需要有名字的歌手撐門面,這種供需關系在很多地區一直存在。
不過,和十幾年前相比,信息差已經明顯縮小。海報剛上線不到24小時,就有網友通過對比早年照片和姓名,把東來東往認出來,并翻出2019年的判決時間和“1年7個月”的量刑細節,相關截圖在社交平臺不斷被引用。對網友來說,搜索幾分鐘就能補完一份“人物檔案”。
文旅局方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強調活動報批時間、審批文號等要素都是合規的,審批系統也沒有給出“限制演出”的提示。這一段回應曝光后,也引發了另一輪討論——程序上“合法”,在道德和行業規范層面是否就“合適”,這兩者之間究竟該如何權衡。
北京日報的評論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一邊是地方為了帶動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一邊是行業對涉毒等行為“零容忍”的原則要求,兩者之間的縫隙,正是類似東來東往這樣的藝人試圖活動的空間。評論里點出“監管存在漏洞”“治理合力尚未形成”,等于把問題抬到了制度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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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體措施上,文章沒有只停留在“喊口號”,而是提到平臺要“不能裝睡”,要在審核機制里加入“劣跡藝人過濾”的規則,把相關內容從推薦鏈路里剔除。線下則要求主辦方在報批前實質性核查藝人背景,而不是只看身份證號、合同文本,一旦出現“知情不報”或故意規避,可能面臨行業內的聯合懲戒。
對東來東往個人而言,這次被網友抵制、被主辦方調整陣容,也許意味著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很難再獲得公開演出的機會。2019年的1年7個月刑期是一道硬性的時間分割線,后續每一次試圖回到大眾視野,都會被人重新提起那份判決書,這是現實的“長尾效應”。
對整個演出市場來說,鐘祥莫愁村這場演唱會只是眾多縣域活動中的一個樣本。全國每年有數千場類似“群星演唱會”,涉及的演職人員名單動輒超過幾十人,如何在復雜的名單里排除有嚴重負面記錄的個體,怎么把協會的“負面清單”真正落到執行層,是接下來繞不過去的問題。
當公眾在屏幕前看到一個名字時,會先想起2004年的那首歌,還是2019年的那份判決書?當地方在策劃一場帶有“家鄉”字樣的品牌演出時,會更看重短期的票房數字,還是更在意長期的口碑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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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也許需要在一次次類似事件里慢慢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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