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2點,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33庭認定韓國前總理韓德洙犯有重大內部叛亂罪,判處23年有期徒刑,并當庭收押。
這一刑期竟然比特別檢察官趙銀錫求刑的15年還高出8年。
由于韓德洙年事已高(生于1949年),如果坐滿刑期,剛好是100歲出獄(當然大概率還是會有減刑和特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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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判決的意義在于,這是韓國法院首次直接審理《刑法》第87條規定的內亂罪,是后續判罰的重要參考。
而此次韓德洙的重判,和主審法官的個性也有很大關系。
與尹錫悅的主審法官池貴然幾乎是明目張膽地偏袒尹錫悅方不同,韓德洙的主審法官李鎮冠(音譯)個性極其強悍。
他將擾亂法庭秩序的律師判處監禁,對拒絕宣誓的證人處以罰款,甚至多次批評審判中出庭作證的內閣成員,稱他們“本應積極阻止戒*令的頒布”。
他的法庭秩序井然,和尹錫悅那邊隨意拖延、謾罵,形成鮮明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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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德洙被指控的罪名是建議尹錫悅召開內閣會議并敦促內閣成員出席,從而為戒*令的程序合法性做出貢獻。
他還被指控在戒*令宣布后,與前行政安全部長官討論對媒體實施斷電斷水措施,并在國會通過解除戒*令的決議后,拖延召開內閣會議。
法官認定:“12月3日的內部叛亂是一場自上而下的叛亂,其嚴重程度遠超自下而上的叛亂。這是因為人民選舉產生的掌權者無視憲法和法律,實施了內部叛亂行為,從而破壞了人們對民主和法治的信念。”
法官還指出:“12月3日的內部叛亂之所以能在短短六小時內迅速結束,是因為民眾挺身而出,以及部分士兵和警察的消極配合,而絕非因為那些參與叛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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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補充道:“叛亂在短時間內結束這一事實,不能作為量刑的理由。”
他繼續說:“被告作為總理,非但沒有揭露內戰真相并承擔應有的責任,反而為了自身安全偽造了戒*令,之后又將其拋棄,并在憲法法院作偽證。”
他還表示:“盡管有客觀證據,他卻試圖通過聲稱自己毫無記憶來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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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量刑,法官指出:“被告(韓德洙)年事已高,近期被診斷患有抑郁癥及其他疾病”,但補充道:“鑒于罪行的嚴重性,嚴懲在所難免。”
最后他總結道:“被告的行為加劇了社會沖突,未來和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被告表現出任何悔意或努力彌補過失。”
韓德洙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始終保持沉默,目光呆滯地望著法庭。
在被問及被拘留一事時,他只是簡單地說:“我將恭敬地服從法庭的判決。”
現在壓力給到尹錫悅的主審法官池貴然了,重判韓德洙的邏輯同樣適用于尹錫悅,有韓德洙的判決打樣,他還敢輕判尹錫悅嗎?
死刑還是無期?下個月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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