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家不遠”
“喝一杯沒事兒”
喝酒的理由千千萬
但是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為酒后駕車的理由
酒后駕駛不僅是對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會公共安全的不負責
更是在挑戰法律的底線

案例詳情
1月10日凌晨,欽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在轄區濱湖路段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凌晨3時01分,執勤民警在例行檢查一輛小型轎車時,發現駕駛員神色異常,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嚴重超標。后經血液酒精含量檢測,該駕駛員血液酒精濃度達152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駕標準,其行為已涉嫌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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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當晚駕駛人陸某某與朋友在白石湖附近酒吧聚會飲酒,散場后原本計劃呼叫代駕返程,但同行朋友心存僥幸,慫恿其“路程太近,一拐彎就到了,深夜不會有交警檢查”。陸某某輕信了朋友的“昏招”,懷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不料剛行駛至檢查點便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目前,執勤民警已依法對該女子采取相應強制措施,涉案機動車已按規定拖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該女子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依法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醉駕危害大
一旦觸犯了這條“紅線”
駕駛人將面臨沉重的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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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請您牢記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來源: 欽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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