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宣布,近日在佛羅里達州西棕櫚灘(West Palm Beach)辦事處逮捕一名中國籍男子,該男子早在1996年就被移民法官駁回庇護申請,并被命令離開美國,然而一直非法滯留在美國,近日再次提出同樣的申請,被直接逮捕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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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ICE內部通報和相關執法記錄,這名中國籍男子(姓名未公開,以保護隱私和執法程序)于1996年向移民法院提出政治庇護申請,但移民法官認定其不符合庇護條件,正式駁回申請并下達最終驅逐令(final order of removal)。根據當時的移民法,該男子本應自行離境或通過自愿離境程序離開美國,但他選擇滯留,進入“移民逃犯”(immigration fugitive)狀態,長達30年未被執行驅逐。
ICE佛羅里達分局 fugitive operations team(逃犯行動小組)在例行篩查和情報共享中鎖定其下落。逮捕行動發生在西棕櫚灘ICE辦事處附近,該男子被帶至當地拘留設施接受身份核實和健康檢查。
隨后,他被置于快速移除程序中,并在數日內被遣返回中國。這是ICE在2026年初“大規模執法行動”的一部分,該行動針對長期無視驅逐令的個體,旨在恢復移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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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后無權再提出申請
ICE發言人在一份簡短聲明中表示:“這名男子早在1996年就已被合法判定無權留在美國,卻非法滯留近30年,剝奪了合法移民的機會,也消耗了納稅人資源。我們將繼續優先處理這類‘最頑固’的逃犯,確保驅逐令得到執行。”聲明還特別指出,ICE的行動并非針對特定族裔,而是基于法律和最終命令執行。
一些移民權益組織對此案表達擔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表示:“許多人在90年代因當時嚴格的標準被拒庇護,但生活已深深扎根美國,包括家庭、工作和社區貢獻。突然執行舊驅逐令會造成巨大人道影響。”然而,ICE反駁稱,法律明確規定:庇護被拒后,若無上訴成功或新證據,個體不得無限期滯留,更不得通過反復提交新申請“曲線”獲得身份。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借此機會重申公民身份申請規則:如果申請人此前多次被合法拒絕庇護、調整身份或其他移民福利,再次提交類似申請將被視為“濫用程序”,可能面臨永久禁止或加速驅逐。
USCIS局長在近期備忘錄中強調:“移民體系不是無限循環的游戲。走彎路只會適得其反,合法途徑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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