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了《關于保險業助力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行動方案(2026—2028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十六條政策覆蓋多個新興科技領域,針對性地提出加快研發相適應的風險保障措施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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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行動方案》提出,力爭到2028年底完成三方面工作目標:
一是建立并完善與深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匹配的現代保險服務體系,推動保險業為“20+8”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發展、企業“走出去”、深港金融合作提供堅實支撐,助力深圳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產業金融中心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二是科技保險規模、質量與競爭力全面提升,科技保險保費收入年均增速超10%,每年為科技企業提供風險保障超5萬億元;低空經濟、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保險服務實現突破,每年推出不少于30款保險創新產品。
三是保險業規模持續擴大,全市保險法人總資產規模超11萬億元,深圳地區三年保費收入超7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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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每經媒資庫
《行動方案》全文:
深圳市關于保險業助力科技創新和
產業發展的行動方案(2026-2028年)
(公開征求意見稿)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8年底,建立并完善與深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匹配的現代保險服務體系,推動保險業為“20+8”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發展、企業“走出去”、深港金融合作提供堅實支撐,助力深圳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產業金融中心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科技保險規模、質量與競爭力全面提升,科技保險保費收入年均增速超10%,每年為科技企業提供風險保障超5萬億元;低空經濟、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保險服務實現突破,每年推出不少于30款保險創新產品。
保險業規模持續擴大,全市保險法人總資產規模超11萬億元,深圳地區三年保費收入超7000億元。
二、推動保險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
(一)優化保險資金運用機制
積極推動保險資金投資環境建設和生態完善,建立“險資入深”常態化項目對接機制,促進長期資本精準匹配,推動全國保險資金在深投資突破1萬億元。推動落實保險資金長周期考核,引導發揮耐心資本、大膽資本作用,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投資主要投向“20+8”產業集群重點領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國有專業投資機構、政府投資引導基金與保險資金深入合作,探索在依法合規、風險收益相匹配的條件下,通過多樣化的出資與收益安排機制,帶動保險資金參與重大項目和關鍵領域投資。探索發展保投聯動模式,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一攬子金融支持。加快落地科技創新種子基金風險補償保險。[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局、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以下簡稱各區)]
(二)大力發展科技保險
鼓勵保險機構在人形機器人、量子科技、商業航天、腦機工程等前沿科技方向開展研究,創新保險產品供給及“首研首用”保障。探索完善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相關制度,允許科技研發資金根據實際需求安排科技保險費用支出。積極發展“惠科保”等普惠型科技保險產品。拓展創新積分在科技保險等多維場景的應用,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創新積分保險”專屬產品。完善“人才保”產品體系,滿足科技人才在職業責任、醫療、意外、養老、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牽頭單位:市科技創新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各區)
(三)服務“20+8”產業集群發展
聚焦深圳市“20+8”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與未來產業,構建覆蓋科技研發、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等全生命周期和各關鍵環節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體系。大力發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知識產權保險、網絡安全保險及研發中斷保險等特色險種,精準服務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建立需求導向的產品創新機制,鼓勵保險總部機構深度融入各產業集群,開發定制化、“一攬子”保險產品組合,研究制定行業示范條款。鼓勵保險機構角色前移,積極參與各類產業標準建設,主動開展風險減量服務。(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創新局、深圳金融監管局)
(四)加強人工智能風險保障
鼓勵保險機構加快設立人工智能保險創新中心,聚焦人工智能全產業鏈風險,開發覆蓋“基礎層-技術層-應用層”的全鏈條保險產品。支持保險機構聯合專業科技公司,為人工智能企業提供風險評估、安全測試及合規咨詢等增值服務。鼓勵保險機構為人工智能企業定制覆蓋算力建設、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風險的綜合保險方案,強化風險保障。(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責任單位:市人工智能產業辦、市科技創新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金融監管局)
(五)助力生物醫藥產業創新
豐富生物醫藥保險產品,支持開發醫藥和醫療器械研究開發綜合保險、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研發中斷保險、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轉化綜合保險、人體臨床試驗責任保險、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產品責任保險、創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走出去費用損失保險等保險品種。支持保險機構與健康產業鏈、生物醫藥行業的深化合作,推動商業健康保險與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穩步探索將醫療新技術、新藥品、新器械納入商業健康險保障范圍。(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藥械辦)
(六)加快推動低空保險發展
加快落地無人機責任險配套機制,推動無人機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探索建立無人機分級、分型、分類管理體系。完善無人機保險服務細則,規范理賠操作。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針對低空物流和eVTOL等風險較高的新興場景和業態等領域商業應用險種。推進智能融合低空系統功能迭代完善,探索保險機構數據交互路徑,豐富低空產業數據供應,賦能保險產品定價、動態監測、理賠定損等關鍵環節。鼓勵各區擴大低空經濟保險補貼范圍。(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深圳金融監管局、各區)
(七)促進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
優化新能源車險供給,研究推出“基本+變動”新能源車險組合產品。鼓勵保險機構主動順應智能駕駛趨勢,與智能駕駛開發商、生產廠商、運營商加強數據合作,積累風險分析數據,細化智能駕駛車輛保險產品供給。在城市交通等特定場景領域,探索“車電分離”模式汽車商業車險產品。推動建立完善維修和理賠標準,推動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車維修使用成本。推進數據跨行業共享,引導消費者培養良好用車習慣,建立風險減量管理生態。(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和信息化局、深圳金融監管局)
(八)完善海洋產業保險服務體系
支持海洋產業專業人才和技術資源在深集聚,提升海洋保險專業化經營和服務能力。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服務海上風電、光伏、油氣、深遠海養殖等重點項目,為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提供一攬子保險保障。鼓勵保險機構與銀行等金融機構聯合開發適配海洋產業特點的綜合金融產品和服務方案,健全“保險+融資”聯動機制。鼓勵保險機構針對船舶類型、航線、貿易特點提供定制化產品服務,創新提供新能源船舶險、無人船艇綜合險、船舶建造險等產品。鼓勵專業經紀機構、代理機構、公估和海損理算機構等航運保險相關服務機構落地深圳。整合深港金融資源,加強深圳與香港在港口合作、航線協調、共保分保、人才培養方面的互聯互通。(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海洋發展局、羅湖區)
(九)加強深港保險合作互通
支持深港保險、再保險等機構合作推動具有大灣區特色的醫療險、養老險等產品發展,支持“承保協同、服務聯動”的深港保險合作模式,便利香港居民“北上”就醫、養老。研究將更多“港澳藥械通”產品納入保險保障范圍。支持深圳醫療機構與香港保險機構加強合作,進一步暢通符合現行規定的保險理賠和國際結算渠道。穩步推進銀行機構經常項目跨境保險資金結算便利化服務試點。(牽頭單位:深圳金融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市衛生健康委、前海管理局、福田區、羅湖區)
(十)強化企業“走出去”保險服務
用好用足深圳市中小微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統保政策,加大對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探索“銀行+出口信用保險+政策型融資擔保”服務模式。支持保險機構依托“深圳出海e站通”,參與建設企業“走出去”海外綜合服務體系。推動跨境電商企業使用“跨境電商保”等貿易避險工具,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政策予以資助。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財險公司優化境外布局,為企業“走出去”提供企財險、工程險、境外勞務險、雇主責任險等保險產品。推廣“海外知識產權聯共體”服務模式,為海外知識產權業務提供保前風險評估、侵權預警、保后理賠、訴訟服務等一攬子風險解決方案。(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深圳金融監管局、前海管理局、各區)
(十一)建立健全再保共保機制
針對戰略意義重大、潛在損失較大、保險供給不足的重點領域,鼓勵和引導保險機構創新運用再保共保機制,組建專業化共保體。鼓勵深圳再保險公司深化國際化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車等優勢產業產能出海。支持再保險機構增資擴股,發展壯大再保險業務。鼓勵再保險公司聯合保險公司推進新產品開發與風險防范設計,聯合醫療機構、科技企業及產業鏈上下游機構共建再保險開放生態。(牽頭單位:前海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
三、構建保險業新發展格局
(十二)支持保險機構做大做強做優
支持金融企業在深設立法人總部,支持國內保險法人機構和外資保險機構在深設立資產管理、產業投資、醫療健康、養老等子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保險公司在深設立人身險公司、財產險公司、保險控股公司,市、區依法依規提供支持。支持保險機構探索設立各重點領域的保險創新中心,專營化服務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重點行業的數據合作,增強基礎數據治理能力。推動保險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提升經營管理能力。鼓勵各區充分運用風險補償資金池、“科技保險券”、保費補貼等政策措施,推動特色險種發展。(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前海管理局、各區)
(十三)強化保險應用場景化支持
聚焦保險業與實體產業協同發展,各區為保險機構業務開展和產品創新提供場景化支持。福田、羅湖發揮保險要素資源集聚優勢,積極開展保險綜合創新。前海、河套發揮深港聯動優勢,為“保險”出海創新應用場景。南山、光明、寶安、龍崗、龍華、坪山、深汕發揮科技創新產業優勢,為保險服務深度融入重點產業鏈提供場景化便利。鹽田、大鵬發揮海洋經濟優勢,向保險機構開放各類應用場景。(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前海管理局、河套發展署、各區)
(十四)提升承保理賠服務水平
支持保險機構構建與科技型企業發展規律和創新特點相匹配的承保理賠服務,運用大模型、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提高數智化水平,實現承保理賠精準、便捷和高效。指導行業協會會同保險機構制定重點險種承保理賠標準和服務標準,規范承保理賠實踐,全面優化風險減量服務。(牽頭單位:深圳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十五)強化組織協調
建立健全全市保險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雙牽頭,強化統籌協調和政策協同。組織重點產業與保險機構對接,促進產融協同和交流合作。定期收集梳理本領域內關于保險需求情況和痛點問題,及時研究協調解決。支持各區推動“園區投保”等集中投保的方式,擴展保險深度和廣度。在做好敏感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防護前提下,探索通過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方式賦能保險業相關機構。(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創新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
(十六)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政府官方網站、公眾號、媒體等渠道,加大科技保險政策、產品和服務信息宣傳推廣力度。加強消費者教育,開展產業政策、金融保險知識等宣傳解讀,提升社會公眾對保險的認識。鼓勵保險機構針對重點群體和各類場景,多樣化開展通俗易懂、精準有效的保險宣傳活動,提升客戶觸達范圍和效率。強化保險業網絡生態監測,加強輿情管理,做好保險業典型案例正面宣傳。(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網信辦)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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