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晚上,廣東汕頭和平鎮的一條路上,兩個女大學生騎電動車經過時,被一只突然沖出來的狗咬了。狗是只大型犬,沒拴繩,直接撲向后座女生的腳,死咬不放。監控拍到的畫面很嚇人,女孩已經倒地,還在掙扎,狗牙都穿進肉里了,腳筋直接斷了。
同行的女孩嚇懵了,根本不敢上前拉。那狗被喊走一回,過幾秒又折返回來,明顯還想咬人。這時候,一個騎著電動車的外賣員停了下來。他叫林南,就在附近送單,聽見尖叫就過來了。
他第一反應是站過去大聲吼,用自己的身體擋在女孩和狗之間。狗沒走遠,在旁邊轉,他立馬把電動車推過去,橫在女孩身前當擋板。那狗又沖過來一次,被他拿車架死死頂住,沒再碰著人。
他在現場一直等到人多了,狗跑沒影才松口氣,接著幫忙報警、叫救護車。后來政府給他發了獎,說是見義勇為。他本人說,當時腦子一片空白,就知道得攔一下,不然那女孩可能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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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女孩腳部神經和肌腱碎得厲害,做了不止一次手術。醫生說以后走路可能會受影響。她媽在接受采訪時眼淚止不住,一遍遍說要謝謝那個送外賣的,說要不是他,后果不敢想。
這狗主人叫楊某蓬,事發后被警方帶走,關了幾天。查出來,那狗是禁養的烈性犬,平時關家里,那天門沒關嚴,狗跑出來惹禍。按照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這種事最高能罰一千,或者拘留十天。這次處理算是照章辦事。
可周圍鄰居說,這人養狗不是一天兩天了。以前就有人被嚇過,小孩路過都繞著走。有人說投訴過,社區也沒管。現在出了事,大家才議論起來。
門一沒關好就出來咬人,那平時的安全措施到底有沒有?你說一次疏忽,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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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在2026年加了新規,明確不準養烈性犬,遛狗不拴繩導致傷人,直接按治安案件處理。要是故意讓狗咬人,按故意傷害算。律師說,就是要讓主人知道,狗闖禍,你脫不了責。
可法律寫得再清楚,執行不到位也沒用。人都知道養狗要登記、要打疫苗、出門得牽繩,但多少地方就是管不嚴。查一個漏十個,出事了才追責,等于總是亡羊補牢。
很多人看到視頻都說,換自己也不敢上。不是不想幫,是怕狗也沖自己來,萬一沒攔住,誰負責?林南是勇敢,他也是騎電動車的,有車能擋。普通人手無寸鐵,真遇到這種大型犬,拼不過。
有人問,物業管什么?社區管什么?平時巡邏在哪兒?這種狗養了好幾年都沒發現,等斷了腳筋才處理,這代價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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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路現在晚上還是黑的,路燈不太亮。有人路過會加快腳步,沒人知道那狗最后怎么樣了,只聽說被控制了。
楊某蓬被拘完放出來了,也沒再露面。他家門還是原來那樣,看不出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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