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年間的楚州安撫使衙門后堂,氣氛詭異得讓人窒息。
早已喝下御賜毒酒的宋江,這會兒肚子里恐怕正像是有無數把鋼刀在絞動。
可他為了那點最后的體面,必須死撐著,擺出一副云淡風輕的模樣,眼睜睜看著那傻弟弟李逵,把自己面前那杯加了“猛料”的接風酒一飲而盡。
這哪里是什么梁山好漢的兄弟情深?
這根本就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補刀”,是一場極度冷血的謀殺。
當李逵終于明白真相時,那句流傳千古的遺言里,其實藏著梁山最黑暗、最不堪的真相。
這段公案,咱得從那杯毒酒說起。
很多人讀《水滸傳》,被宋江那句“恐怕你造反,壞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義之名”感動得稀里嘩啦,真以為這是全書最凄美的“梁祝化蝶”式結局。
可只要咱們摳開那些冠冕堂皇的細節,就會發現:宋江要的從來不是兄弟團圓,而是滅口。
大家注意看,李逵得知自己中了毒后的反應,簡直反常到了極點。
原著里寫得清清楚楚,李逵垂淚道:“罷,罷,罷!
生時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個小鬼。”
緊接著,他做了一個極其矛盾的動作:“拜別了宋江下船。
回到潤州,果然藥發身死。”
這就怪了。
既然鐵了心要當哥哥部下的小鬼,既然忠義無雙,為什么不當場死在楚州?
哪怕死在宋江床前,黃泉路上也好有個照應不是?
李逵為什么要在毒發前的最后一刻,拼了老命往自己的防區潤州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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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很殘忍,也很現實:那三個“罷”字,根本不是認命,而是絕望。
他跑回潤州,是在那一絲求生本能的驅使下,想回去尋醫問藥,想活下去。
書中那個冷冰冰的“果然”,道盡了鐵牛臨死前的憤懣與不甘——他跑了一路,終究還是沒能跑贏死神。
宋江為什么要殺李逵?
理由其實很簡單:因為從始至終,宋江就沒拿李逵當過人,更別說是兄弟。
在宋江那個精于算計的腦子里,他和李逵壓根就不是一個物種。
先看長相。
孫悟空損黑熊怪,還說人家“黑得俊俏”,可李逵長得那叫一個“慘絕人寰”。
施耐庵下筆是一點沒客氣:“黑熊般一身粗肉,鐵牛似遍體頑皮”,再加上赤黃眉、紅眼睛,活脫脫就是基因突變的產物。
這里咱們不得不扒一個關于身高的“歷史懸案”。
書中說宋江身高六尺,武大郎不滿五尺。
如果按宋代的營造尺(約31厘米)來算,五尺就是一米五五,武大郎要是這身高,在古代根本算不上侏儒。
而宋江若是六尺,那得一米八六,這還能叫“黑矮子”嗎?
我特意去翻了翻《宋史·兵志》,找到了一條鐵證。
趙匡胤為了“強干弱枝”,對禁軍選拔制定了嚴苛標準。
真宗年間規定,哪怕是沒人要的廂軍,也要“五尺七寸已上者”才能試補禁衛。
如果宋代一尺真是31厘米,那五尺五寸就是一米七以上。
照這個標準,梁山好漢里最矮的幾個,到了東京禁軍里那也都是頭等大高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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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要是真有一米八六,憑他的鉆營勁兒,早就被高俅看中踢球去了,哪還需要上梁山落草?
最合理的解釋是:施耐庵用的是漢尺(約23厘米)。
這么一換算,真相就出來了:魯智深、武松的一米八四,盧俊義的兩米零七,完全符合猛將設定。
而宋江的“六尺”,實打實只有一米三八;武大郎更是慘,不到一米一五。
這種階層和物種的差異,在飯桌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江州初相識,宋江請吃飯。
宋江是什么人?
食不厭精,隔夜的魚即使做成湯,因為不新鮮,他一口都不喝。
李逵呢?
書中寫道:“李逵嚼了自碗里魚,便伸手去宋江碗里撈將過來吃了…
滴滴點點,淋一桌子汁水。”
這哪里是豪爽?
這簡直是惡狗撲食。
別說是有身份的宋押司,就算是屏幕前的各位,誰愿意跟這樣一個把魚湯淋得滿桌子都是的人同桌吃飯?
要知道,江湖好漢也是講究體面的,魯智深請客那是“揀個濟楚閣兒”,酒菜擺得整整齊齊。
宋江從心底里瞧不起李逵,這種鄙視積攢久了,最終演變成了殺意。
細讀原著你會發現,在毒酒之前,宋江至少有兩次想把李逵名正言順地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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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在重陽節菊花會。
梁山剛排完座次,宋江滿心歡喜提招安。
魯智深反對,武松也反對。
這兩位是梁山的武力天花板,背后站著二龍山派系和一大幫兄弟。
宋江就像《地下交通站》里的賈貴,“惹不起蝎子惹螞蟥”,屁都不敢放一個。
偏偏這時候,李逵借著酒勁踢翻了桌子,嚷嚷著要造反。
宋江瞬間變臉,大喝一聲:“推出去砍了!”
這就是典型的殺雞給猴看。
如果不是眾好漢跪了一地求情,宋江這刀絕對砍得下去。
因為他知道,要是敢動魯智深或武松,梁山當場就得火并,他這個老大瞬間就會變成肉泥。
只有殺沒背景、沒腦子的李逵,成本最低,威懾最大。
第二次殺機,藏得更深,也更毒。
李逵下山誤聽傳言,以為宋江搶了民女,回來要砍宋江。
宋江明知自己沒做這事,卻不出言解釋,反而設下了一個必死的賭局。
他叫裴宣寫下軍令狀:“若還是我,我自伸下頭來,讓你砍;若不是我,你也輸這顆頭與我。”
這是一個必贏的局,也是一個必殺的局。
宋江手里握著“底牌”,卻要跟李逵賭命。
他不需要李逵道歉,他想要的是李逵那顆黑腦袋。
可惜,李逵這人傻人有傻福,每次“叫板”都踩準了政治正確的點——要么是反招安順應民心,要么是“替天行道”維護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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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次,李逵都站在了道德制高點上,搞得宋江雖恨得牙根癢癢,卻因為輿論壓力,不得不把刀收回去。
李逵其實并不蠢,他用這種“耿直”,給自己掙了一張免死金牌,直到最后這杯毒酒。
宋江這一生,號稱“及時雨”,實則全是算計。
臨死前,他對李逵說:“恐怕你造反,壞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義之名。”
這話簡直是全書最大的笑話。
造反就壞了名聲?
那招安前梁山好漢是干什么的?
難道是在水泊里養魚種藕的嗎?
宋江這幾十年,坑了秦明一家,害了盧俊義一生,為了自己的官帽子,把兄弟們當墊腳石一個個送上前線。
請問,他做過哪一件真正的忠義之事?
他殺李逵,絕不是為了什么“清名”。
無論理由是為了兌現對扈三娘的隱秘承諾,還是因為李逵掌握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個一米三八的黑矮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看著那個對自己忠心耿耿的傻大個喝下毒酒時,心里想的絕對不是兄弟情義。
他想的恐怕是:這塊又黑又臭、早就該扔掉的絆腳石,終于要搬開了。
李逵回潤州的那一路,一定跑得很絕望。
在生命的盡頭,他終于明白,那個他叫了一輩子“哥哥”的人,從沒把他當過人。
在宋江的棋盤上,黑旋風從來不是兄弟,只是一顆用完即棄的死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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