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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的母親
2026年1月16日上午9時,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無棣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張元哲故意殺人案,法庭擇期宣判。
2025年7月6日,張元哲持刀將大自己13歲的前女友于嬌殺害,然后投案自首。
于嬌的母親和哥哥向法院提出訴求,不要求任何賠償,要求判處張元哲死刑,立即執行。
于嬌比張元哲大13歲,離過婚,兩人2025年初開始戀愛。期間,于嬌一直用錢養著張元哲,并要求與張元哲結婚,遭到拒絕,感情徹底破裂。
兩人在民警的調解下,已經將情感糾紛理清了。可于嬌分手后,發了一條短視頻,從而引來殺身之禍……
于嬌1990年出生于河北農村,初中學歷,她與哥哥跟著單親母親生活,是在父愛缺失的家庭里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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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
于母在城里打工,于嬌是一名留守孩子。由于缺乏家長嚴格的監督,于嬌初中畢業就輟學了,去城里打工謀生。
25歲時于嬌結婚了,丈夫也是河北農村人,因為性格不合,夫妻倆經常發生矛盾。
于嬌結婚的目的是找溫暖找幸福的,可婚后生活讓她堵心。
2020年于嬌離婚了,她與前夫沒有孩子的牽扯,離得很徹底。
2024年,于嬌來到山東濱州無棣縣打工,在一家酒吧負責打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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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棣縣
2025年初,酒吧的保安張元哲主動追求于嬌,她不敢接受。
張元哲2003年出生于無棣縣石家廟,只有初中學歷,父母都是農民。
張元哲知道于嬌的真實年齡,考慮到自己比她小13歲,于嬌不敢接受,張元哲便謊稱自己出生于1998年。
張元哲身高1.75米左右,戴眼鏡,長相有幾分成熟,看上去根本不像20出頭的毛頭小伙。
為了追到于嬌,張元哲給她送花,給于嬌買早餐,悄悄往她手機里充值。
于嬌正處在情感的空巢期,作為30出頭的離異女子,無論生理還是心理,都需要男性的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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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哲
張元哲追得緊,于嬌接受了他的感情,兩人在外面租房同居。
張元哲20出頭,情欲正旺,于嬌也處在女人最茂盛的年齡,生理上的吸引讓他們如膠似漆。
張元哲仗著自己年齡小,讓于嬌養著自己。于嬌覺得自己比張元哲大很多,又離過婚,收入也比張元哲高,便甘愿做小男友的提款機。
張元哲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經常不到半個月他就花光了,沒錢了就伸手向于嬌要。
父母給張元哲貸款買了一輛車,他每月要還上千元車貸,經濟負擔很重。
于嬌給他買過臺球桿,給他的手機充值,幫張元哲還車貸、買車險。張元哲想要塊手表,直言不諱地向于嬌要錢,于嬌花6000多元給他買了一塊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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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房租、生活費,基本上也是于嬌出的。
于嬌與張元哲戀愛期間,共為他花了7萬多元。
2025年春天,張元哲聲稱母親生病,又向于嬌借了5000元。錢借走后,張元哲從不提還錢的事。
張元哲沒學歷,沒能力,仗著自己年輕,甘愿被于嬌包養吃軟飯,沒有絲毫廉恥之心。
于嬌收入也不算高,自己省吃儉用,為張元哲花錢卻毫不吝惜。當初于嬌與前夫離婚時,拿到了4萬元離婚分割款,于嬌的母親也在城里打工,很辛苦。于嬌舍不得將離婚分割款給母親,全為張元哲花光了。
于嬌是真心愛張元哲,想與他結婚。而張元哲覺得自己比于嬌小13歲,于嬌又離過婚,他壓根就沒想過與于嬌走進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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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
張元哲之所以與于嬌同居,一是滿足自己旺盛的情欲,二是跟著于嬌有錢花,不用為錢發愁。
于嬌也是一個糊涂的女子,明知張元哲比自己小這么多,卻還幻想與對方結婚。她也不想想,即便張元哲同意,他的父母這一關能過嗎?哪家父母會同意兒子娶一個大自己13歲的離異女人?
于嬌與張元哲戀愛后,徹底陷進去了。這時于嬌已經35歲了,提出與張元哲結婚,張元哲以種種借口推脫。
于嬌與張元哲同居,她的母親和哥哥都知道了,家人為她擔憂。于嬌對母親和哥哥說:張元哲人很好,會與我結婚的。
于母提醒女兒:結婚這么大的事,是不是要讓男方的父母知道?該走的程序還得走。
于嬌覺得母親的話有道理,雖然自己離過婚,但也不能太掉價,必要的程序還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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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的哥哥
2025年5月,于嬌向張元哲提出,她的母親和哥哥想去張家看看,讓雙方家長見見面,將婚事正式確定下來。
張元哲知道,按農村的風俗,女方的家人第一次登門,父母要花很多錢,還要給彩禮。
張元哲不想娶一個大13歲的離異女子,一會說父母身體不好,一會又說父母去城里打工了,堅決阻止于嬌的家人登門。
就在這時,于嬌發現自己懷孕了,要求與張元哲領證結婚。張元哲這才說出真實年齡,說自己這婚結不了。
于嬌憤怒地問為什么,張元哲說自己還不滿22周歲,領不了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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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
于嬌愿意等,但張元哲要給自己一個態度,必須娶她。于嬌的執著讓張元哲害怕了。
2025年6月,張元哲悄悄辭職,在沒有通知于嬌的情況下,就玩起了失蹤。
于嬌離過婚,現在懷孕了,又被小男友拋棄了,沉浸在痛苦和糾結中。她也從酒吧辭職了,回到了河北農村老家。
母親非常難過,一邊哭一邊罵于嬌糊涂,母女倆哭作一團。
其實于嬌走到這一步,自己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她比張元哲大13歲,又離過婚,對方會娶她嗎?張元哲總是向她伸手要錢,明明是將她當作提款機,讓于嬌養著他,她就沒看出張元哲的真實意圖嗎?
為了那一點點溫存,于嬌甘愿與張元哲糾纏在一起,不受傷害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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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的母親
母親擔心于嬌腹內的胎兒越大越麻煩,要求陪她去醫院做人流手術。
于嬌還對張元哲抱有幻想,給他打電話,張元哲沒有接。于嬌又給張元哲發短信,問他肚里的寶寶怎么辦?
張元哲回復:是你要懷孕的,我不管。他的決絕和冷漠,讓于嬌徹底寒了心,她只得在母親的陪同下去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離開醫院,于嬌在回家路上哭得很傷心,她不知道眼淚是為自己還是為胎兒而流。
于嬌共為張元哲花了7萬多元,張元哲還借了于嬌5000元沒還,于嬌還額外為張元哲還了半年車貸,有6000元左右,于嬌決定向張元哲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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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哲的家鄉
2025年7月5日,于嬌在朋友的陪同下,從河北趕到山東無棣縣佘家鎮石廟村張元哲的家。
于嬌對張元哲說:我為你花的7萬多元不要了,我打胎花了幾千元也不要你出了。你把我借給你的5000元,和我幫你還的6000元車貸給我。
張元哲不認賬,說沒有借于嬌的錢,于嬌也沒為他還車貸。于嬌沒有任何憑證。
張元哲的父母還口口聲聲指責于嬌,說她一個30多歲的離婚女人,勾引自己不懂事的兒子,他們沒有追究于嬌的責任,她還有臉上門討錢。
雙方發生言語沖突,于嬌打110報警,當地警方趕來進行調解。警方要求張元哲補償于嬌3000元打胎費,雙方徹底分手,此后不準再互相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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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
張元哲的父親張玉彬當場給了于嬌3000元打胎費。
于嬌在與張元哲的戀情中,不僅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身體也遭受巨大的傷害,心里忿忿不平。
7月5日下午,于嬌離開張元哲的家后,與朋友住進無棣縣一家賓館,準備次日回河北。
當天晚上,張元哲的發小給于嬌發來一張照片,張元哲帶著新交的女友在臺球廳打臺球。
于嬌憤怒不已,心里也極度不平衡。當天晚上,她在抖音平臺發布視頻,說張元哲是詐騙犯,拋妻棄子找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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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的抖音作品
張元哲看到這條視頻后非常氣憤,并打110報警。警方給于嬌打電話,要求她刪掉這條視頻,但于嬌并沒有刪。
張元哲認為于嬌這條視頻會影響自己將來結婚,于是他給于嬌打電話,要求第二天見面,商談刪除視頻及相關事宜。
同去的朋友勸于嬌不要再與張元哲見面了,但于嬌認為自己與張元哲相愛大半年,還為他花了這么多錢,不會有什么危險。哪知于嬌低估了張元哲的殘暴。
7月6日凌晨3點,張元哲將車開到了于嬌住的酒店下面,于嬌坐上了張元哲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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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棣縣步行街
張元哲駕車沿著無棣縣步行街往東行駛,他一邊開車,一邊要求于嬌刪視頻。
于嬌指責張元哲給自己帶來太大傷害,兩人發生爭吵。張元哲將車停在步行街一家商鋪門口,兩人情緒都很激動,在車里發生撕扯。
張元哲的車里存放了一把折疊刀,他拿起折疊刀連捅于嬌10多刀。于嬌掙扎著逃出車外,張元哲又追了出去,對于嬌連捅數刀。
于嬌身中20多刀,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隨后,張元哲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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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表妹的慘狀
刑警很快趕來,將張元哲控制,于嬌被送往醫院急救。
于嬌的心臟被刺破,到醫院不久就不幸身亡。于嬌被害,母親和哥哥被推入巨大的悲痛中。
經審訊,張元哲對自己殺害于嬌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張元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濱州市檢察機關對其提起公訴。
鑒于張元哲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在司法實踐中,可作為從輕處罰的考量因素。
2026年1月16日上午9時,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無棣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張元哲故意殺人案,法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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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嬌的母親和哥哥向法院提出訴求,不要求任何賠償,只要求判處張元哲死刑,立即執行。
張元哲殘忍地殺害于嬌,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但于嬌在這場血案中也有責任,作為一個離異女子,她不該與一個小自己13歲的男孩戀愛,不該心甘情愿地養著他。
雙方在警方調解后分手,于嬌不該再發視頻刺激對方,從而引發張元哲的殺機。
張元哲凌晨3點來找她時,于嬌更不該上他的車。此案的教訓沉痛而深刻,引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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