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標語隨處可見,煙頭卻隨地丟棄
近期天氣干燥少雨,山林火災時有發生。1月8日與1月11日,深圳市坪山區與汕頭市濠江區先后發生山火。1月11日,廣東省發布森林高火險預警,然而在如此嚴峻的防火形勢下,有市民反映廣州部分森林景區內仍存在違規吸煙現象。
連日來,新快報記者走訪白云山風景名勝區、大夫山森林公園等景區發現,游客吸煙、隨意丟棄煙頭、攜帶打火機進山等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同時,部分區域滅火器也存在檢查不規范等問題,暴露出森林防火管理中的薄弱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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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山一棵大樹下的水泥樹池內堆積了20多個煙頭。
●記者走訪
禁煙提示隨處可見,吸煙行為卻屢見不鮮
隨著馬年的到來,“畫馬”徒步路線在社交平臺走紅,吸引不少游客前往大夫山森林公園“打卡”。然而,有市民反映,徒步者素質不一,在景區內吸煙的現象并不少見。
1月18日,新快報記者沿著大夫山南北主路行走,沿途多次看到被隨意丟棄的煙頭。無論是在平坦的水泥路面,還是路旁的草地、樹根周圍,均有煙頭散落。在南門附近一處洗手間旁的樹蔭下,記者看到兩名男子一邊玩手機,一邊吸煙。吸完后,二人隨手便將煙頭扔在地上。記者在這片樹蔭下走了一圈,就在地上發現了約20個煙頭。另外,在紅山湖邊,一棵大樹下的水泥樹池甚至成了“露天煙灰缸”。樹池內堆積了20多個煙頭,煙頭與食品包裝袋、枯枝落葉混雜在一起,十分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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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山南門入口處公告欄張貼了“請勿攜帶火種進園”的提醒。
有市民向記者反映,大夫山南門入口處雖設有森林防火檢查站與火種暫存處,并播放著“禁止攜帶火種入園”的廣播提醒,但工作人員并未對入園游客進行檢查,游客可以自由攜帶打火機進山。盡管大夫山在入口處公告欄、《游園須知》公告牌以及徒步路線上均設置了“禁止吸煙”“嚴禁明火”等提醒字眼,但吸煙現象并未杜絕。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白云山風景名勝區。同日,記者從白云山濂泉門進入,沿B線徒步發現,入口的工作人員并無詢問或檢查游客是否有攜帶打火機。景區內雖設有多處關于“嚴控火源”“禁止吸煙”的提示,但在一處涼亭內,幾名正在下象棋的游客一邊思索著一邊不斷續煙,并將煙頭隨意丟棄。記者留意到,這些丟棄的煙頭有的就在樹叢邊。此外,景區內的石凳旁、垃圾桶里均能發現煙頭。
滅火器配備較少,檢查頻次不達標
為了應對突發火情,白云山風景名勝區、大夫山森林公園等景區管理方在一些區域設置了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記者從廣州市消防救援支獲悉,《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明確規定:普通建筑場所每月至少要對滅火器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滅火器的月檢,半月檢和日常巡檢都應當保存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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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風景名勝區內的滅火器檢查記錄僅到去年11月。
然而,新快報記者實地走訪發現,一些滅火器的檢查頻次并未達標。記者從白云山濂泉門進入后徒步近500米,在便民服務驛站前發現一處滅火器箱。箱內放置的兩個滅火器,出廠日期為2025年8月,其檢查記錄顯示:在2025年9月、10月、11月進行過三次檢查,此后便再無更新。
在大夫山,記者沿南北主路步行,可視范圍內設置的滅火器數量并不算多,主要分布在驛站、志愿服務站等位置。記者查看了兩處滅火器箱,箱體都能正常打開,但箱內滅火器的檢查時間并不規律,檢查頻次間隔1-4個月不等。例如,“美好志愿加油站”旁的滅火器,檢查記錄顯示:在2025年4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進行過檢查;而位于應急棚宿中區的滅火器,則在2025年4月、5月、9月、12月進行過檢查。兩處滅火器箱的檢查項目包括壓力、瓶體和軟管情況,檢查記錄結果都為“正常”。
●管理方回應
焦點1
游客在景區內吸煙
景區無執法權,以宣傳和勸導為主
對于游客在景區內吸煙的問題,大夫山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園內禁止吸煙,管理方在入口及沿線步道設置了大量警示標識。“對于吸煙的游客,我們以宣傳和勸導為主。因為我們沒有執法權,沒辦法強制沒收火種或者對吸煙行為進行處罰。”該工作人員稱,在巡邏過程中,如果發現游客吸煙,“我們都會提醒他們熄滅,大多數游客還是比較配合的。”
廣州市白云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工作人員則回應新快報記者稱,針對當前少雨干燥的特別防護期,景區有加強相應的森林防火管控。如加強瞭望觀察和值班值守,及時發現火情,及時處置;定期組織應急隊員進行消防訓練及“雙盲”演練;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加景區工作人員、志愿者共同勸導與監督游客的吸煙行為等。
焦點2
消防器材檢查頻次
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問題立即更換
針對消防器材的檢查頻次問題,大夫山森林公園消防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上述位于驛站附近的滅火器,“會安排專人至少一個季度檢查一次。如果發現壓力不足或超過有效期,會立即更換”。此外,除了滅火器,園內建有森林消防站和多個不同容量的消防蓄水池,并配備消防車、消防栓、高壓水泵等專業設備。部分器材集中存放在園內消防倉庫,實行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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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山景區內的消防栓。
廣州市白云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工作人員則表示,白云山森林防火是以水滅火為主,水源主要來自消防管網(覆蓋率約85%)、水體、蓄水池、消防水罐、水桶等,還有其他專業的滅火工具。滅火器主要放置在景區的建筑物附近,用以處置建筑物火情及初期火情。針對去年11月之后滅火器檢查記錄再無更新一事,該工作人員回應稱,景區工作人員對滅火器進行“每月一檢”,滅火器處于正常狀態,但是去年11月之后工作人員漏填檢查記錄,已對其進行批評,接下來將加強管理。
專家說法
違規用火輕則罰款重則刑罰,聯動執法防患未“燃”
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市法治督察專員譚國戩指出,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第5.2.1條,滅火器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配置檢查和外觀檢查。同時,《消防設施通用規范》規定,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應定期進行巡查、檢查和維護,并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工作狀態。
譚國戩表示,當發現消防隱患或違法行為,市民可直接向景區管理方舉報,向林業主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12350熱線)反映,撥打2119森林火情報警電話或110。《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三條明確,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游客在山林景區吸煙、消防設施檢查等問題,譚國戩建議,景區應加強巡邏頻次,利用無人機、高清攝像頭進行實時監控;設立防火宣傳崗,對吸煙行為及時勸阻;推行有獎舉報機制,鼓勵游客相互監督。同時,有關部門需定期對景區開展防火檢查,對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未落實巡查制度的景區,依法責令限期整改;由林業部門牽頭,聯合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組建“森林景區防火聯合執法隊”,在森林特別防護期開展每周不少于2次的聯合巡查,對違規吸煙、攜帶火種的游客現場執法等。
采寫:新快報記者 林鋼威 陳潔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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