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四九天”的北京寒意正濃,頤和園、什剎海等戶外冰場入口處,等待體驗冰上樂趣的市民游客排起長隊。據不完全統計,今冬北京已有20余處正規戶外冰場開放。
然而北京晚報記者走訪發現,冰場上不乏危險元素:冰車配備的尖銳鐵釬堪稱“冰上利器”,一些人恣意揮舞,看得人心驚膽戰;部分游客“駕駛”冰車興起,橫沖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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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杖末端長約3厘米的鐵釬十分尖銳。
冰雪運動持續升溫,安全保障更需同步跟進。多位網友提出的建議具備較強可行性:為冰杖鐵釬加裝橡膠保護套,推廣圓角或鈍頭設計;嚴格劃分兒童與成人滑行區域,為兒童配備木制或塑料釬的專用冰車;增配巡邏人員,及時勸阻危險行為等。
尖銳鐵釬肆意揮舞
記者日前來到頤和園冰場,盡管是工作日,冰面上依然人流如織。孩子們滑著冰車穿梭嬉戲,年輕人則玩起冰車接龍。每輛冰車都配備兩支冰杖,末端是一根長約3厘米的鐵釬,不少游客挑選時還專挑尖銳的。
“這釬子是不是太尖了?”面對記者的詢問,一名工作人員回答:“不尖怎么滑起來?得扎進冰里才能借力。”
但在實際游玩中,冰杖的功能早已超出“助力滑行”的初衷,危險場景頻頻上演。有人將鐵釬朝外當作拍照道具擺拍,有人掄起帶釬冰杖當作“指揮棒”揮舞前進,更危險的是,冰車快速行進遇阻時,游客常會本能地用冰杖抵擋,尖銳鐵釬隨時可能戳向自身或身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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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頤和園冰場,游客拍照。
部分兒童還會用鐵釬挖冰、涂鴉,甚至互相“比劍”打鬧。由于多數冰場未劃分未成年人專用區域,兒童與成人混行滑行,風險進一步加劇。此前在臥龍公園冰場,記者曾看到幾名低齡兒童獨自滑行,未見家長陪同看護。
“正常滑行時釬子頭朝下還好,就怕不規范使用。”一位家長坦言,冰場既無正確使用姿勢提示,也不制止危險行為,只能自己緊盯孩子,生怕被他人的冰杖誤傷。
經營方未勸阻危險行為
記者走訪多家冰場發現,入口處的入場須知多數僅提醒家長“看管好小孩、勿追跑打鬧”,僅一家明確標注“嚴禁用鐵釬玩耍、鑿冰”。
在頤和園冰場停留的兩小時內,記者未見到巡邏人員,工作人員多聚集在分車和除雪區域;臥龍公園冰場雖有安全提示,但當兒童揮舞冰杖、用鐵釬挖冰時,也無工作人員上前勸阻。
尖銳鐵釬傷人雖屬小概率事件,卻可能給家庭帶來毀滅性打擊。市民龐女士至今仍為兩年前的意外懊悔不已:當時4歲的兒子在某戶外冰場游玩,被其他孩子手中的鐵釬擊中左眼,導致眼球破裂、晶體碎裂,視力嚴重受損。更讓龐女士無奈的是,冰場以“未收費”“有巡檢記錄”為由拒絕擔責,目前她的訴訟仍處于二審階段。
運營場所“免責條款”非萬能
記者調查發現,幾乎每家冰場都在入場須知中設置了“免責條款”,其中寫明“對于游客主觀故意、疏忽引起的事故,活動主辦方和冰場承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從法律角度看,這樣的條款是否有效?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閆宇嬌律師指出:此類免責條款屬格式條款,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論,核心在于冰場是否盡到法定安全保障義務。《民法典》明確規定,公園、冰場作為公共場所管理者、經營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需承擔侵權責任;若因第三人行為致害,運營方需承擔相應補充責任。
北京市《體育場所安全運營管理規范 滑冰場所》規定,冰場應在醒目位置對安全事項和特殊要求作出明確說明與警示;配備不少于1名滑冰技術指導人員和1名救護人員,并公示相關人員姓名及照片。閆宇嬌強調,冰場需切實完善設施檢修、風險提示、現場巡查、應急救助等措施,不能以免責聲明推卸應盡責任。
記者 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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