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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9月,毛澤東同志作為候補委員,進入了政治局。這時候的中共組織領導人換成了從莫斯科學習歸國的博古和王明。
這時候毛澤東同志在江西瑞金根據地,主持農村政治局面。在毛澤東1927年-1933年的大量調查研究和理論創新的過程中,他寫了一本《反對本本主義》,這就是當時農村的調查報告和《調查工作》。
江西建立了中共“蘇維埃政權”,在毛澤東的領導下,江西政權迎來了一個自由的時期。可以自由的結婚、離婚。甚至打破了生了孩子即無法解除婚姻的魔咒。
毛澤東認為,婚姻應該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革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自此,結婚可以是自由的,離婚也可以是自由的。生孩子本身不是愛情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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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女孩們把當時地方蘇維埃政府辦公室,當成了婚姻介紹所。難以找到自己心儀的對象,就在“介紹所”安營扎寨,直到公務人員為她們找到男人為止。
這段時間的新婚姻法實施,不僅給農民們打開了新型婚姻模式,更讓一些有知識有文化的文人,看到了希望和曙光。
在這個新實施的自由婚姻法立法后,很多人甚至上午結婚,下午就離婚。這也是毛澤東同志始料未及的,但既然是革新自然就會有利弊,其弊端就是被有些人認為過分自由了,而無法約束自己的情感與行為之間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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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胡蘭成與張愛玲的婚姻嗎?很多人在看了胡蘭成與張愛玲的婚姻經歷后,甚為不解,大罵胡蘭成是感情上的渣男。
他們二人1944年結婚,當時胡蘭成38歲,張愛玲24歲。二人只寫了一篇契約性的文字:“胡蘭成與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樂,愿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他們以這26個字為婚約,便算是結婚了。
由于胡蘭成的工作性質,張愛玲當時仍然住在自己上海的家中,而胡蘭成不久后就出逃到了滄州。到了滄州以后的胡蘭成就有了新歡-護士小周;與此同時他還與另一位夏女士以假夫妻的名義同居。
雖然他與張愛玲此時還沒有解除婚約,然而在事實上他們相當于已經離婚了,后來張愛玲去找胡蘭成要說法,胡蘭成卻含糊其辭的搪塞了過去。而張愛玲亦是個聰明人,她明白這就是一場離婚,因此她坐船回去后,換掉了地址,從此消失在胡蘭成的世界里。
這就是當時典型新婚姻法的模式,雖然沒有通過政府辦理,然而性質是一樣的。因此很多人對當時那種過度自由的婚姻狀態不理解,其實這種婚姻狀態是新婚姻法試運行時的一種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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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以“反封建主義”的名義發動了自由婚姻運動。毛澤東同志主張普通農民可以選擇自主婚姻。他所試行的江西婚姻法完全反映了一個觀點:即兩個人開始住在一起就被視為已經結婚,無論他們是否領證,都相當于婚姻事實成立。
這一觀點最大的好處就是廢除了私生子的觀念,同居生子即婚生子。這是中國婚姻的一大進步。因此張愛玲和胡蘭成的婚姻,雖然在我們當下看起來是相當不負責任且不能理解的。但為何他們二人卻和離的那么自在且無怨無悔呢?
很多人把這歸于張愛玲的灑脫,胡蘭成的渣渣。其實并非完全如此,這是當時婚姻自由的一種常態。與他們相同的還有蕭紅與蕭軍、郭沫若與他的日本妻子,以及他和最后的于立忱、于立群姐妹的混亂,其實皆緣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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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紅當時是從家逃出到北平上高中,后來她回到家中被軟禁起來。1931年蕭紅從家中逃出跑到了哈爾濱,她的未婚夫汪恩甲也追隨而來,二人在東興順旅館同居,半年后蕭紅懷孕并面臨臨產,這時候的汪恩甲不告而別。若不是前來解救她的蕭軍帶她逃出旅館,蕭紅當時已無力負擔旅店的租費了。
自此之后蕭紅便和蕭軍在一起了。但由于蕭軍那時候年輕,脾氣不好還大男子主義,因而經常和蕭紅在婚內發生矛盾,后來蕭紅實在忍無可忍,離開了蕭軍。之后又與端木蕻良產生了一段短暫的婚姻,這一次婚姻他們于1938年舉行了婚禮,1940年蕭紅在香港因病去世。
蕭紅一生,實現了婚姻自主,他們皆因有情而在一起,又因不合適而分開,蕭紅與蕭軍,與汪恩甲,甚至于端木之間都沒有過多的愛恨情仇。他們更多的是“和則聚,不合則散。”
然而這種感覺在當今婚姻模式下,仍然是讓很多傳統女性匪夷所思的。但卻符合當時毛澤東同志提倡的婚姻改革。
正所謂: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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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蕭紅也不算什么,郭沫若的婚姻狀態,被當下一些小編文人罵的更是狗血噴頭。正是因為他每一次無所顧忌的拋妻棄子。
他老家的妻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新思想下的郭沫若,當時在新婚當天就堂而皇之的離家出走了。在沒有拋棄發妻的情況下,他來到日本認識了一位護士,二人在日本結婚。佐藤富子當時家里并不同意她與郭沫若的婚姻,然而為愛皆可拋的佐藤富子不顧家里的反對,與家里斷了關系,還改名為安娜,從此跟隨郭沫若共同生育了5個孩子。
后來國內戰爭爆發,郭沫若又故伎重演不辭而別。安娜一個人辛辛苦苦的帶著五個孩子遠渡重洋來找他,卻被他冷漠拒絕了。這時候我想郭沫若是源于惡人政治立場的自私,的確渣的比陳世美還陳世美。
后來郭沫若又陸續經歷了幾位紅顏知己,最終把情感歸宿安定在了一對姐妹身上。他們就是于立忱和于立群。但此時的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孩子,對婚姻他追求的完全是“戀愛自由”,而非家庭牽絆。
因此當于立忱懷孕時,郭沫若很不爽。于立忱敏感的發覺后就選擇了墮胎。墮胎不久后,于立忱陷入了抑郁,不久后自殺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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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忱與于立群姐妹
于立忱過后,郭沫若又搭上了了她的妹妹于立群。當時的郭沫若足足大了于立群25歲,也許是年輕讓他充滿了激情,他倒是與妹妹于立群生下了四男兩女。
后來郭沫若去世,于立群在他的日記中發現了他和姐姐的戀情,于立群竟然無法接受,最后也以自殺終結了自己的一生。
郭沫若的情感生涯,說他渣也的確是渣,在婚姻這個問題上,其實毛澤東同志是有這樣的主張的:紅軍的妻子只有在丈夫同意時,或者已經兩年沒有聽到他的消息時才能同丈夫離婚。
雖然他對普通人相對寬松,但也并非就支持這種不負責任的婚姻態度。只是對于這些知識分子來說,大膽的社會實踐本身就令人激動。因為這本身在當時社會具有某種正當性,并沒有那么嚴苛的道德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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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也讓我們對另一對男女的婚姻感到困惑,那就是徐志摩和陸小曼,他們的婚姻在現在看來都相對隨意,甚至不顧兄弟情面。
還有就是被人詬病的林徽因的愛情觀,她被很多人說成綠茶Biao的原因之一,就是與徐志摩和金岳霖之間的曖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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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在現在覺得抬不上桌面的話題,在當時卻是一種大膽的革命,是一種反對封建制度,力求突破與革新的先鋒思想。因此并沒有什么值得大驚小怪的。
無性婚姻在當時是可恥的,而這個性并不僅僅代表生理性,更多的是推性。
婚姻應該具備“因愛而性”,愛與性相統一的美好極致的夫妻關系。
他們是在力求打破封建制度。
因性而愛的婚姻,在革命人士眼里,那是不人道的。
因此這就是那時候的名人、文人視婚姻為大自由的原因,他們的思想觀念里不是不在乎,而是認為自己在搞“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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