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丨上海法治報
![]()
《上海法治報》2026年1月19日
第B02版:圓桌論法

互聯網在重塑社會生活、激發經濟活力的同時,亦帶來了復雜化的公益侵害形態。
面對虛假宣傳、個人信息泄露、網絡暴力、食藥安全風險、非遺保護失序等新型挑戰,傳統的治理模式亟待變革,協同共治的呼聲日益高漲……
堅持平臺責任導向,推動治理關口前移。
黃冬生:通過辦理督促整治電商平臺售賣精神藥品案和違法發布涉軍視頻等案件,我們逐步探索并形成辦理互聯網特點的公益訴訟辦案模式:第一,堅持平臺責任導向,推動治理關口前移。平臺是網絡空間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相關信息內容應當建立內容分級管理機制,對食品藥品、醫療健康等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的重點領域應當強化審查。對高頻違規領域,應從信息發布源頭、主體注冊源頭排查風險;第二,強化技術賦能,破解證據固定難題。可積極引入“技術調查官”機制,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辦案,協助提取電子數據。依靠司法鑒定,及時固定非法添加處方藥的相關證據材料,推廣使用“權利衛士”等電子證據保全工具,提升證據采集效率與司法認可度;第三,針對網絡食品藥品交易虛擬化帶來的違法行為隱蔽性強、產業鏈條復雜等監管難點的問題,以“跨地域協作、跨平臺聯動、生產銷售一體”的治理理念為指引,推進線索流轉與聯合整治。
遵循預防性、協同性以及持續回應社會關切的司法理念。
周一:城市公共安全建設正推動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變,對互聯網領域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問題的治理落實,是轉型進程中需重點關注的內容。涉城市公共安全領域互聯網公益侵害案件一般具備三個特點:第一,與行業發展新趨向相關聯。如與智能輔助駕駛自動化系統、無人機搭載空投等相關的新類型商品。第二,大多與新興行業需求相關聯,且缺乏明確有針對性的定性標準與管理規定。例如,基于快遞外賣等行業夜間行駛對電動自行車的照明需求而產生的爆閃燈問題。第三,針對商品是否存在合理用途需進行細致甄別,對全面、客觀地梳理其用途并區分處置的需求更大。
辦案中通過遵循預防性、協同性以及持續回應社會關切的司法理念,將治理路徑延伸至互聯網平臺的銷售端與宣傳端等關鍵環節。從源頭切入,實現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干預的轉變,構建多層次、高效率的治理體系。
第一,精準定位受損公益。對于新出現商品社會危害性的論證,可通過聽取專家及主管部門的專業見解,充分運用現有法律規定、國家和行業標準、鑒定方法等開展比對論證或實驗勘驗,構建嚴密論證鏈條。
第二,充分開展溝通研判。注重與行政機關在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事前預防監督,共同推動平臺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與社會責任。完善商品上架審核及日常回掃等技術手段,進一步落實互聯網公益侵害協同治理,推動問題實現跨區域同步解決。
第三,審慎規范提出檢察建議。對無合理用途的商品,嚴格落實下架等監管措施;對存在合理用途的商品,強化宣傳內容的審核管理并落實日常監督,注意區分處置。
構建“檢察+平臺”云駐站機制。
金紅:互聯網平臺經濟的蓬勃發展為城市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呈現出眾多創新業態和商業模式。然而,這種高速增長也帶來了新的社會問題。特別是在食品藥品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以及網絡消費維權等領域,催生了大量新型公益保護需求。與此同時,傳統公益訴訟模式在應對這些新興挑戰時,其固有的痛點問題愈發凸顯。例如,線索發現往往滯后于問題爆發,跨地域協同機制運行不暢,以及平臺監管存在明顯缺位等。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公益保護工作的效率與效果。
為主動融入平臺經濟發展大局,我院踐行數字檢察戰略,構建“檢察+平臺”的云駐站機制,探索新時代涉網公益保護檢企交流模式,主要形成以下三點經驗做法:
第一,推動平臺健全社會責任風險防控機制。針對互聯網領域公益保護重點,強化互聯網生態公益訴訟數字監測。通過數據聯動、智能預警,敏銳捕捉平臺資質審核、運營管理、服務履約中的公益風險苗頭,將監督關口前移至“風險萌發階段”,實現“隱患早識別、苗頭早介入”。
第二,構建檢察公益駐站服務機制和服務清單。對已出現的公益受損問題精準制發檢察建議,督促整改落實。同時,推動平臺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從源頭防范同類問題發生。對平臺內涉及未成年人保護、野生動物保護、道路公共安全等領域違法違規信息形成風險防范提示清單,以工作函形式移送相關平臺進行自查整治,推動平臺優化自動巡查算法和關鍵詞,確保機制實質性運轉。
第三,創新和豐富治理路徑。一是深化跨區域檢察協同。與主要平臺企業所在區域檢察機關加強信息資源共享,提升跨區域網絡治理效能。二是織密跨部門聯動網,與公安、市監、網信等部門對高風險事項形成一端觸發、多端響應的處置閉環。三是構建多元共治場景。例如,針對新業態下技術細節和商業模式引發的監管爭議問題,定期召開由行政機關、平臺方專業力量及跨區域檢察機關參加的聯席會議,圍繞監管問題共同商討對策。
![]()
來源:上海法治報
編輯:葛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