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備受矚目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以下簡稱《協定》)已于1月17日正式生效,包括中國在內的82個國家和歐盟已成為締約方。1月16日,中方正式向聯合國申請將《協定》的秘書處設立在福建省廈門市,這意味著廈門將同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智利港口城市瓦爾帕萊索一同競爭承辦《協定》的秘書處。
在《協定》這一全球海洋治理最新條約進入關鍵實施階段之際,中國申請承辦《協定》秘書處,具有鮮明的時代背景和深遠的現實意義。此次提交申請不僅體現了中國踐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的責任與擔當,也折射出以廈門為代表的中國城市在海洋生態治理領域的長期積累,更反映出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之下,全球多邊合作重心正悄然向東方轉移的趨勢。
《協定》被國際社會普遍認為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最具分量的執行協定。在歷經近20年的艱苦談判后,《協定》以快于預期的進度迅速達到了生效的條件,基本反映了當前各國對國家管轄范圍以外海域的治理需求和態度。《協定》生效后,秘書處將承擔協調各類國際機制、服務所有締約方、推動規則落實的重要職責。中國在協定的談判、簽署和批準過程中始終保持建設性立場,為《協定》的達成作出積極重要的貢獻,也是大國之中最早簽署和批準協定的國家之一。如今又在協定的生效實施階段申請承辦秘書處,展現了中國促進海洋可持續發展并為國際社會提供制度性支持的期望與決心。
當前,個別西方國家奉行保護主義、鼓吹“逆全球化”乃至大規模“退群”,而中國長期以來持續積極為國際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在全球海洋治理出現碎片化風險的背景下,中國穩定、可預期的參與其中尤為珍貴,充分彰顯支持多邊主義的大國擔當,也契合國際社會對全球海洋治理需要大國引領和擔當的現實需求。值得一提的是,2026年恰逢中國批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30周年。在這個具有紀念意義的年份申請《協定》秘書處選址,再次體現了中國對推進全球海洋治理、維護國際海洋秩序的堅定立場。
廈門作為典型的海灣型城市,是全球海灣型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引領者之一,早在上世紀就開始探索海洋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平衡路徑,從海洋科研平臺集聚到生態文明制度創新,形成了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國家級科研機構長期扎根廈門,在海洋生物多樣性、深海生態、全球變化等領域積累了扎實的科研實力。這種厚積薄發的城市能力,使廈門不僅具備承辦國際組織的硬件條件,更具備理解和服務全球海洋治理議題的專業土壤。將《協定》秘書處設在廈門,有助于縮短規則制定與科學支撐、政策實踐之間的距離,也有利于發展中國家更平等地參與全球海洋議程。
長期以來,聯合國核心機構以及主要國際組織高度集中在歐美國家,甚至形成某種路徑依賴。但隨著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全球性挑戰日益嚴峻,治理重心正在向更具行動力和發展經驗的地區延展。中國以及更廣泛的全球南方國家在生態治理、減貧和可持續發展方面積累了大量實踐成果,正從規則執行者轉變為規則塑造者。從更宏觀的視角看,中國此次申請承辦《協定》秘書處,也折射出全球多邊合作版圖的結構性變化。廣大全球南方國家在聯合國體系中角色的提升,并非地緣政治博弈的結果,而是多邊主義現實需要的體現。正如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協定生效當天所言,《協定》的生效本身就是“海洋和多邊主義的歷史性成就”。
可以預見的是,在今年下半年召開的《協定》第一屆締約國大會上,關于《協定》秘書處選址將有充分討論亦難免激烈競爭。但無論最終結果如何,中方此次申請承辦秘書處已釋放出清晰信號:在全球海洋治理和氣候合作等關鍵領域,中國愿意也有能力承擔更多制度性責任。對國際社會而言,這種開放、務實的參與,有利于全球治理體系建設和改革,將促進其更具代表性和生命力。我們這顆藍色星球的養護需要更廣泛國家的積極參與和協同行動,全球治理也需要更多負責任大國秉持公心務實奉獻的穩定力量。(作者分別是華陽海洋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海洋安全與合作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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