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媒體已經忘記了(自媒體內容大多刪除),去年8月份那一場車禍而被大家熟知的豪車與車主。當然,后來人們發現,那輛豪車對于這位車主來說,壓根就不算啥。
這個叫楊蘭蘭的,在引起廣泛關注之后,終于在很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從熱搜上下去了,網絡里面的內容也減少了,主流媒體也不報道了。
但是,既然違反了法律,那就應該按要求到法庭參與庭審,前幾次的庭審,都引起了廣泛關注,現場聚集了很多人,都想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圣,只是很可惜,她都沒現身。庭審也一再往后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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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蘭蘭涉酒駕撞人案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再次開庭審理。這一次,她終于到場了,還是一如既往地包裹得很嚴實,也沒有任何個人免冠照片露出來。
她戴著一副香奈兒墨鏡和白色口罩,觀眾依然絲毫看不出她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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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些圖片,小編突然有個奇怪的想法,假如這件事情發生在國內會怎么樣?大約有兩個層面,一是這件事情會不會被網絡報道?二是如果允許報道,備受關注,那為何半年之久,一個人的真實身份和照片都找不到?網友們集體失能了嗎?看來國外網友還是不行!
在法庭上,她已經承認違反保釋規定。地方法官卡倫·斯塔福德當庭確認了 楊蘭蘭 違反保釋規定的事實成立,并明確保釋條件已于昨日(1月23日)完成修改。
不過,她的代理律師Greg?Stanton在庭上表示,蘭蘭此次違規源于“溝通誤解”及產生的錯誤假設,因此她的法律責任應當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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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盡管蘭蘭承認了違反保釋規定, 但其對案件核心的多項刑事指控仍持否認態度。
據相關報道,蘭蘭面臨的刑事指控包括危險駕駛導致嚴重人身傷害(以危險方式)、疏忽駕駛導致嚴重人身傷害、拒絕或未能接受路邊酒精測試,以及未向警方提供相關信息等,而針對這些指控,她此前均表示不認罪(這次依然否認)。第四次開庭時,她 雖未現身,但委托律師 Michael Korn當庭作出無罪抗辯。
根據庭審安排,本案將于1月30日繼續在唐寧中心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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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相關的保釋條件中,楊蘭蘭需每周前往悉尼Rose Bay警局報到(條件一),且必須居住在她Watsons Bay的豪華頂層公寓(條件二)。
估計這上面兩個都沒做到,所以,她違反了保釋規定。
根據每日郵報報道,上周三下午5點15分,一名身著Chanel上衣搭配牛仔褲的年輕亞裔女子,乘坐一輛黑色勞斯萊斯Ghost敞篷車抵達警局,在前臺主動自稱是“楊蘭蘭”,順利完成例行保釋簽到流程,領取保釋文件后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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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記者攔住她問她是否“蘭蘭”時,她說不是。
記者追問,你能告訴我你是誰嗎?她明確回答:不能。
當追問“現在誰住在那套公寓”時,她拒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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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有意思的時候,她開的也是一輛黑色勞斯萊斯,可在問及時,她明確表示這輛車不是她的。
記者和當地媒體仔細比對后發現, 這輛車的車輛識別號碼后四位,與蘭蘭此前停放在公寓車庫、未注冊的白色勞斯萊斯Ghost敞篷車完全一致 ,推測應為同一車輛改色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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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警方表示,該女子報到時,曾摘下口罩, 配合警方將其面部與檔案中蘭蘭的照片進行比對, 最終按正常流程完成簽到。
這樣到目前為止,沒人人肉出她不戴口罩的照片,也算是萬幸了。
一名高級警官透露,目前警方已正式展開兩項調查:
一是核實該神秘女子的真實身份;二是確認 蘭蘭 是否仍遵守保釋規定,居住在指定公寓內。
比較尷尬的是,目前開庭重點還是放在了保釋規定上,而案件本身卻毫無進展。不知道這是不是一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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