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距離勞榮枝被執行死刑僅剩一天。這一天的南昌看守所里,沒有想象中的呼天搶地,也沒有歇斯底里的辯解,這位背負7條人命的女罪犯,平靜地吃掉了獄警送來的最后一餐——一碗肉絲細面。
![]()
誰也沒想到,這個在庭審上始終堅稱“受脅迫”“沒殺人”的女人,會以這樣清淡的方式告別人間煙火,而24小時后,注射死刑時她極為扭曲的表情,終究暴露了內心深處的恐懼與掙扎。
時間回到1996年,彼時21歲的勞榮枝還是江西九江某學校的代課老師,有著體面的工作和清秀的容貌。可她偏偏放棄了安穩生活,跟著有犯罪前科的法子英浪跡天涯,這一去,就成了7個家庭的滅頂之災。
從南昌到溫州,從常州到合肥,四年時間里,這對亡命鴛鴦用“色誘物色目標+暴力劫財滅口”的固定模式,制造了一起又一起駭人聽聞的慘案。
勞榮枝的分工明確且關鍵:化名“陳佳”“沈凌秋”等在夜總會做陪侍,專門挑選看起來有錢的客戶作為“獵物”。1996年7月,她在南昌某夜總會盯上了熊某,一個電話就將對方誘騙到出租屋。
早已埋伏好的法子英持刀現身,兩人合力將熊某手腳捆綁,搶走金項鏈、手表和家門鑰匙。
![]()
更殘忍的是,法子英殺死熊某后,勞榮枝不僅跟著去熊家“認門”,還參與搶劫,眼睜睜看著法子英殺害熊某的妻子和2歲幼女,事后甚至提議“一把火燒了這個家”毀滅證據。
在溫州的案子里,勞榮枝故技重施,物色到同為陪侍的梁某作為目標。兩人以租房為名闖入梁某住處,她用電線、布條捆綁梁某,逼對方騙來領班劉某清。
勞榮枝拿著搶來的存折取走2.5萬余元后,一個電話通知法子英“錢已到手”,直接斷送了兩個女人的性命。庭審時她辯解“錢都交給法子英,自己只是暫時保管”,可這種“分工協作”的默契,早已坐實了她主犯的身份。
最讓人不寒而栗的是合肥的“鋼筋籠案”。勞榮枝化名“沈凌秋”誘騙殷某到租住處,和法子英一起將其關進提前定制的鋼筋籠。為了逼迫殷某交錢,法子英外出騙來無辜木匠陸某,當場殺害并割下頭顱威脅殷某,而勞榮枝不僅全程知情,還特意買來冰柜存放陸某的尸體。
![]()
她在勒贖字條上添加“少一分錢我就沒命了”的威脅話語,全程參與捆綁、看管,直到法子英被抓才倉皇潛逃。
這一逃就是20年。勞榮枝用“雪莉”等化名在廈門過著光鮮生活,逛街、美甲、打卡網紅店,仿佛那些鮮血淋漓的過往從未發生。可正義從來不會缺席,2019年11月28日,她在一家商場被抓獲歸案。
面對警方訊問,她始終扮演著“受害者”角色,一會兒說“受法子英脅迫,害怕他報復家人”,一會兒強調“當年不滿22歲,一時糊涂”,把自己的罪行推得一干二凈。
庭審現場更是荒誕。她否認參與殺人,說南昌案是“熊某主動聯系她”,溫州案是“被法子英打罵控制”,合肥案則“不記得買冰柜的事”。可當檢察官出示她簽字確認的供述、證人證言和現場勘查報告時,這些辯解都不堪一擊。
法院查明,四年間她積極參與物色目標、捆綁被害人、搶劫財物、購買作案工具,每一個環節都不可或缺,所謂“脅迫”純屬無稽之談,她就是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的主犯。
![]()
從一審死刑到二審維持原判,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勞榮枝的上訴理由被全部駁回。法律給了她充分的辯護權,她委托了律師,會見了近親屬,也向被害人親屬表達了歉意,但這一切都無法抵消她犯下的滔天罪行。
最高人民法院的復核裁定寫得明明白白:她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臨刑前一天,看守所滿足了她吃肉絲細面的要求。或許這碗面是她對人間最后的留戀,或許是想以“平靜”的姿態落幕。
但當2023年12月18日上午,注射死刑的藥物推入體內時,她故作鎮定的面具徹底破碎,表情極為扭曲,那種發自內心的恐懼,與她庭審時的從容淡定形成鮮明對比。這一刻,她終于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代價。
7條人命,20年逃亡,一碗肉絲細面,一場遲來的死刑。勞榮枝的案例再次證明,無論偽裝得多好、潛逃多久,罪惡終究會被揭穿,正義終將得到伸張。
![]()
法律不會因為任何借口輕饒惡行,這既是對被害人的告慰,也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