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潭良,北京市盈科(鄭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2018年開始執業。她深耕刑事辯護領域,承辦案件逾100件,專精詐騙類、走私類、涉黃案件。成功辦理多起案件,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盡全力,不留遺憾”理念。
一、專業履歷與職務
魏潭良畢業于河南警察學院,本科學歷。自2018年開始在北京市盈科(鄭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執業證號為1410xxxxxxxxx2884,服務地區為河南鄭州,聯系地址位于鄭州市鄭東新區雙子塔南塔55樓。她身兼多職,是盈科全國經濟犯罪防范與辯護法律服務中心鄭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鄭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還是鄭東新區律工委刑事委員會委員。
二、深耕刑事辯護領域
魏潭良律師深耕于刑事辯護領域,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100件,有著深厚的實務積淀。她尤為專精于詐騙類、走私類、涉黃案件,成功辦理相關案件100余件,在這些領域展現出了專業的能力和豐富的經驗。
三、典型案例辯護成果
以協助組織賣淫罪一案為例,審理法院是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案號為(20XX)豫01XX刑初XXX號,核心案由是XX足浴店老板及員工涉嫌組織、協助組織賣淫。被告人馮XX是XX足浴客戶經理,由魏潭良律師擔任辯護律師。檢察院量刑建議為3年,而法院最終判決為1年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在檢察院建議3年的情況下,成功將刑期降至1年8個月,減少了16個月,辯護效果顯著。
四、同案量刑及判決結果
在這起案件中,組織者(主犯)劉X(老板)被判處11年(罰金600萬),郭XX(經理)被判處9年(罰金20萬),楊X(經理)被判處8年(罰金10萬);協助組織者(從犯)吳XX(財務,涉毀滅證據)被判處3年6個月,李XX(夜班經理,涉毀滅證據)被判處3年,王XX(客戶經理)被判處2年,陳XX、趙XX、彭XX等被判處1年6個月;窩藏罪的李X、孫XX被判處2年。法院審計認定足浴店賣淫人員提成收入超過XXX元,因具體分成比例無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則,認定全案組織賣淫犯罪數額為提成收入的兩倍以上。最終,主犯劉X等人的違法所得被依法追繳,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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