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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7月9日,江西南昌。
工作人員打開繆敏的銀行存折,愣住了。這位革命烈士的遺孀,新中國成立后擔任過地委組織部長、省衛生廳副廳長的老革命,賬戶里只剩下36元。
而就在四年前,她剛剛把兩萬元稿費全部捐了出去。
這個數字,在1973年相當于普通工人二十多年的工資總和。
1927年6月的一個夜晚,南昌黃家巷31號。
秘密機關的二樓,沒有婚紗,沒有戒指,甚至連一件新衣服都沒有。18歲的繆細站在方志敏面前,清茶代酒,幾個同志吃了一頓好菜飯,婚禮就算辦完了。
全國農協會秘書長彭湃當晚充當證婚人,他笑著對方志敏說:"共產黨人又不是和尚,緊急時刻獻衷情,只有革命者才能做得到。"
方志敏從口袋里掏出一支金筆,這是他全部的家當。
他對新婚妻子說,希望她用這支筆,記下每天的戰斗歷程。
然后,他做了一個決定——把自己名字里的"敏"字送給妻子。
從此,繆細改名繆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三天后,方志敏被派往贛西開展農運工作。
新婚燕爾,轉眼分離。方志敏化名李祥松,給妻子取名李祥貞,兩人對外以兄妹相稱。這對假兄妹,真夫妻,從此開始了聚少離多的革命生涯。
但命運很快給這對新婚夫婦來了第一次考驗。
1927年11月,深夜。贛北特委正在開會,繆敏負責警戒。突然,她發現情況不對——敵人包圍了機關。
敵人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只以"事實嫌疑"關押。鄱陽縣長想盡辦法套話,先派特務偽裝成"共黨囚犯"接近她,被她識破。又讓自己的侄子——靖衛團團副來拉攏,說要娶她為妻,她以"須經父母同意"為由婉拒。
繆敏在牢里關了40多天,始終沒有暴露身份。
方志敏急了。他知道國民黨官員怕洋人,就讓繆敏的哥哥繆鎮東和油行經理汪輝昌裝扮成洋人,去鄱陽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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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招果然管用。繆敏獲釋了。
第二天,鄱陽縣長收到加急電報:"方志敏之妻李祥貞被貴縣捕獲,需嚴加懲辦。"
他手持電報,呆若木雞。人已經走了。
1934年11月底,江西懷玉山。
方志敏奉命率紅十軍團北上抗日。臨別前,繆敏拆掉自己身上的毛衣,連夜趕織了一件新的,塞到丈夫手里。
她懷著身孕,不能隨軍。方志敏說:"等打敗日本強盜后,我一定回來接你!"
這句話,他食言了。
1935年1月29日,紅十軍團在懷玉山被7倍于己的國民黨軍隊圍困。彈盡糧絕,血戰一個月后,方志敏被俘。
兩個國民黨士兵抓到這個大人物,興奮得手都在抖——肯定能從他身上搜出金銀財寶。結果從棉襖領子翻到襪底,只找到一塊表和一支自來水筆。
半年后,1935年6月7日(注:部分史料記載為1936年6月7日,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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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敏被捕了。
叛徒告密,她在德興縣萬村山棚里被國民黨軍抓獲。當時她發著高燒,剛剛產下的孩子因山上條件惡劣已經夭折,產后沒幾天就被押走了。
橫峰縣城,國民黨軍71師師長親自出馬勸降。他召開"示眾"大會,要繆敏當眾自首。
群眾看到,這個女人拖著虛弱的身子,下身還在流血,卻堅強地挺立在臺前。她用盡全身力氣喊道:"請大家不要忘記蘇維埃,不要忘記共產黨,革命一定會勝利,紅軍一定會打回來的!"很多人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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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的方志敏看到了這份報紙。他知道,妻子就關在一墻之隔的南昌女子監獄。
國民黨軍法處副處長錢協民抓住了這個機會。他對方志敏說,只要完成一個"傾向于國民黨的手續",就可以見到妻子。
方志敏拒絕了。
監獄高墻的另一側,繆敏也收到了同樣的"交易"。
敵人告訴她,方志敏已經"投降"了。又抓來方志敏的姐姐和她撫養的侄子,用骨肉之情威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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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敏的回答只有四個字:"為了革命,不見!"
1935年8月6日,清晨。
方志敏在南昌下沙窩被秘密處決,年僅36歲。
噩耗傳到女子監獄,繆敏佩戴黑紗悼念亡夫。女看守主任看她年輕,勸她:"你才26歲,丈夫已死,為什么有太太不做,難道要在牢中把頭發坐白?"
繆敏抬起頭,一字一頓:"我為革命生,愿為革命死,也愿為革命把牢底坐穿!"
這一坐,就是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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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國共再次合作。經我方強烈要求,繆敏才在當年10月獲釋。
出獄后,她帶著兩個兒子奔赴延安。1938年6月,毛主席接見了她,說:"你和志敏一樣,有我們共產黨人的骨氣。"
繆敏請主席題詞。毛主席在她的筆記本上寫下一句話——這句話,她用了一生去踐行。
1949年,新中國成立。
繆敏被任命為上饒地委組織部長,月工資132元,相當于縣級干部待遇。
但她的辦公室只有15平方米,床是兩張長條板凳拼成的,辦公桌是木箱子鋪上報紙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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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工資改革,按規定她可以拿147.5元。她主動申請降薪,堅持維持132元標準。
這132元怎么花的?
60元,寄給贛東北的烈士家屬。
40元,買筆墨紙張,編寫革命歷史資料。
剩下32元,全家五口人的生活費。
擔任江西省衛生廳副廳長期間,她每月有8.4元交通補貼。這筆錢全部用來買藥,裝在舊彈藥箱改制的藤條箱里,寄往瑞金老區。
會計發現,她連續三個月的餐費不到20元。原來她把食堂的飯票換成現金,買了盤尼西林。
1965年,小兒子方蘭結婚。
繆敏拿出丈夫方志敏生前留下的七枚銅幣——邊緣都磨得發亮了——親手熔鑄成婚戒。
婚禮沒有排場。喜糖是用舊報紙包的水果硬糖,每包8粒,用完了全家半年的糖票配額。
當月工資,她全部捐給了烈士陵園修繕基金。口袋里只剩3.7元,買喜糖和一些糧票。
寒冬里,她領著三個孩子逛遍南昌百貨大樓,最后選了最便宜的軍用棉鞋。每雙省下一塊二,她把這些錢湊起來,買了20斤食鹽,寄往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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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微小的節省,一分一厘,全部流向了需要幫助的人。
1970年,繆敏以老紅軍代表身份恢復工作。每月津貼89元:基本生活費42元,醫療補助15元,史料編撰津貼32元。
長孫方華林參軍時,她把自己1949年配發的棉大衣拆開——那件衣服縫滿了補丁——用里面的棉絮塞進孫子的軍被。
后勤部門想給她換新棉衣。她指著曬在陽臺上的舊衣服說:"這些還能再穿10年,把省下的布票給烈士子弟學校。"
1975年,江西特大洪水。繆敏把三個月津貼全部捐出,一共267元。沒了生活費,她就去采野菜充饑。年邁體弱,長期營養不良,住院兩周。
第二年,她又向弋陽湖塘村小學捐了500斤冬煤、20套棉手套,合計43.5元,相當于當月津貼的一半。
繆敏晚年住在南昌二中校園內的一棟兩層小樓。
1971年到1977年,她每月水電費在1.2元到18元之間,只有其他住戶的三分之一。每月能買28斤糧食,她只買22斤,剩下的6斤糧票,全部送給烈士家屬。
1973年,這一年她64歲。多年來,她用丈夫新婚之夜送的那支金筆,寫下了《方志敏戰斗的一生》《回憶方志敏同志》等作品。稿費積攢下來,整整兩萬元。
她一分不留,全部捐給弋陽漆工鎮小學建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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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元,在1973年相當于普通工人二十多年的全部收入。
1977年,長期節衣縮食的繆敏病倒了。
住院43天,醫療費總計287.6元,組織報銷246元,自費41.6元。她堅持住普通病房,把干部病房的床位補貼換成了消炎藥。
兒媳花真先后來回憶,婆婆經常說:"我們的家風就是清貧。清貧不是貧窮,而是一種信仰、精神。"
繆敏生前經手的公費經費超過百萬元。她管理的賬目,精確到分,連買信紙的0.03元都詳細登記。
捐贈收據上的數字累計起來——3867.4元。
1977年7月9日,繆敏在南昌家中病逝,享年68歲。打開她的銀行賬戶,只有36元。工作人員清理遺物時,在抽屜里發現了那只用了28年的搪瓷缸——杯底積了厚厚一層深褐色的鹽垢。
還有那支金筆,方志敏1927年送給她的新婚禮物。她用這支筆,記下了丈夫的一生,也記下了自己對革命的承諾。
后來,這只搪瓷缸被送進江西革命烈士紀念堂,安靜地擺放在展柜里,就在《可愛的中國》手稿旁邊。它見證了一個時代,也見證了什么叫作"我為革命生,愿為革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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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組織部長到衛生廳副廳長,從每月132元到89元津貼,繆敏始終過著清貧的生活。但在精神層面,她比任何人都富足。
方志敏在《清貧》里寫:"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正是我們革命者能夠戰勝許多困難的地方。"
繆敏用68年的人生,把這句話活成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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