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有需求的群眾都能找到適配的文化服務
□ 夏云嬌
當前,隨著生活水平顯著提升,群眾的文化需求已經從基礎普及轉向個性化、品質化,而一些地方通過對公共文化服務的提質升級精準回應了這一變化。
圖書館延長開放時間讓備考者安心復習,文化夜校課程彌補了公共教育資源的不足,藝術自習室為有需求的練習者提供了可交流探討的開放文化空間……一系列舉措讓有文化需求的群眾越來越能找到與自身需求適配的文化服務。
這樣將服務從傳統的展覽等單向供給模式,拓展為支持市民自主進行藝術練習、創作排練的共享空間模式,使文化服務不再是遙遠的觀賞對象,而轉變為可參與、可使用的日常生活部分。從“供給主導”到“需求驅動”的轉變,使群眾從文化服務的被動接受者變為主動參與者,生活的充實感與幸福感也得到切實提升。既回答了群眾對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升級之問,又破解了公共文化場館資源閑置難題。
長期以來,各級公共文化場館普遍存在“特定時段開放、閑置時段較多”的問題,這導致優質資源的價值無法得到充分釋放。而通過場景再造與模式創新,單一場館被轉化為多功能文化空間,琴房、排練室、圖書館閱讀區等資源在晚間、周末得到高效利用,公共資源實現了從“小眾使用”到“大眾共享”的轉變。通過盤活現有場館的時空資源,公共文化服務實現了資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讓有限的公共投入得以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避免了資源浪費,促進了文化權益的均等化與普惠性,為公共服務高效運營提供了新范式。
資源的高效盤活,更延伸出豐富的文化與社會價值。提質增效后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既為傳統文化提供了展示平臺,也為新興文化形式提供了培育土壤。
高品質、多樣化的公共文化空間為群眾提供了除家庭和工作場所以外的“第三空間”。在這些以興趣為紐帶的空間里,不同年齡、職業、背景的人們展開交流、合作、互助,有助于打破現代城市生活中常見的鄰里隔閡與社會疏離,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了解與信任,強化社區認同感和歸屬感。
優質的公共文化服務是城市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吸引人才、集聚活力的關鍵要素。當文化館、圖書館等場館成為市民日常打卡的“文化驛站”,當藝術活動、文化體驗融入日常生活,獨特的人文溫度與文化魅力便就此形成。可以看到,公共文化服務的提質增效正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塑造著開放、包容、富有創造力的城市氣質,而這終將轉化為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強大軟實力。
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的本質,是對文化資源配置的優化與服務模式的升級,關乎社會公平、文化繁榮、社區凝聚與城市未來,絕非簡單完善設施或為活動增量。就現狀而言,一些地方仍面臨資源配置不均衡、供需對接錯位、資金保障不足等現實難題,解決這些難題,或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盤活存量資源,提升資源統籌效能。城鄉層面,推動優質文化資源雙向流動,如組織文化館專業教師下鄉開展輔導、將鄉村非遺項目引入城市場館;還可以推廣“流動文化服務車”等提供圖書、藝術課程等資源,打通公共文化服務“最后一公里”。此外,可以建立省級公共文化資源共享平臺,推行文化館、圖書館“一卡通”跨區域使用制度,整合社區閑置圖書室、文娛中心等資源,提升資源統籌效能。
智慧賦能精準對接供需,提升服務適配性。供需錯位的核心原因在于服務供給與群眾需求的脫節,對此,可以結合線上大數據分析與線下調研,如將預約平臺偏好統計與社區座談、場館意見箱等方式結合,以此識別不同群體、不同區域的需求差異,為調整服務提供依據,使服務供給從“我提供什么”轉向“你需要什么”。
如面向青少年、老年人等群體可以分別提供青少年非遺手工課、適老化數字文化課程等,對于新市民及殘障人士等群體的特殊需求,則可以提供無障礙、適齡化的服務內容與形式。
多元投入拓寬資金渠道,強化保障支撐。資金短缺是制約服務提質的重要瓶頸,對此,可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資金保障體系。提高財政投入精準性,重點向基層場館升級、流動服務、人才培養等領域傾斜,建立與服務質量、服務人次、群眾滿意度掛鉤的激勵機制。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企合作等渠道,探索公益創投、慈善捐贈、企業贊助等投入方式,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場館運營。探索金融創新舉措,設立公共文化發展專項基金,為社會力量參與提供資金支持,形成多元協同的資金保障格局。
重視人才隊伍建設,補強專業能力。場館方可以與藝術院校等高校開展定向合作,精準培育場館管理、藝術輔導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在志愿者隊伍建設方面,可以加強與高校、院團間的合作,在相關場館設立實習基地,同時明確服務職責與激勵機制,對表現突出的志愿者給予表彰獎勵,充分激發志愿服務活力。還可以建立公共文化志愿者人才庫,吸納專業人士參與。
理順管理機制,厘清權責協同邊界。建議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形成分工明確、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如文旅部門牽頭統籌,負責規劃制定與專業指導,財政部門保障資金供給,街道社區承擔場館日常運營與群眾對接工作,以此構建協同高效的管理機制,讓文化發展成果更好惠及群眾。
(作者系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公共管理學院法學系副教授)(夏云嬌)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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