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僥幸心理作祟
酒精依賴難戒
短短半個月
他二進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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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11時許,河池市大化交警在大化鎮南十字路口執勤,依法攔下一輛無號牌摩托車進行檢查。駕駛人韋某承認自己未取得駕駛證,且在接受詢問期間,民警聞到其身上散發出一股酒精氣味。
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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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某稱,前一晚飲酒較多,直到凌晨才結束,未料到次日仍檢測出酒精含量。
經核查,韋某此次屬于短期內第二次“無證酒駕”。他曾于2025年12月26日因無證駕駛、酒后駕駛、駕駛逾期未檢驗摩托車且未佩戴安全頭盔,被交管部門處以罰款一千七百五十元,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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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獲自由僅時隔半個月,韋某再次違法。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對其無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二千三百元,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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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出來半個月,為什么又無證酒駕?上次的教訓還不夠深刻嗎?”在拘留所里,民警對韋某再次進行面對面安全教育。
韋某表示,自己清楚無證酒駕的危害,也明白兩次被查的后果,但因酒精依賴難以自控。
民警告誡韋某,喝酒沒毛病,可千萬別開車呀!
“不喝酒手就會抖,心里也不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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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再度被拘,他終于下定決心嘗試戒酒,并承諾不再觸碰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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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結合韋某的身體狀況與違法事實,進行耐心勸導與普法。目前,韋某已在拘留所接受處罰教育,他面臨的不僅是7日的拘留與罰款,更有對自身行為的深刻反思與戒酒的決心。
韋某的經歷并非個例
現實中
仍有部分駕駛人抱有
“隔夜酒不算酒駕”、
“無證開慢點就沒事”的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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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酒駕認定只與血液酒精含量有關,與喝酒時間無關;無證駕駛本身意味著缺乏系統的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若再疊加酒駕,事故風險將成倍增加。
堅決對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說“不”!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黃崇焊
內容來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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