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東昌府區醫療保障局曝光5起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典型案例。
一、聊城腦康精神病醫院有限公司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在檢查聊城腦康精神病醫院有限公司時,發現該院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過度檢查、過度治療、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2025年12月16日,東昌府區醫療保障局依法依規對該醫院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該院立即整改并約談負責人;2.責令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8845.04元,并處罰款58845.04元。
二、聊城水城中西醫結合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在檢查聊城水城中西醫結合醫院時,發現該院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存在超標準收費、過度檢查、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2025年12月29日,東昌府區醫療保障局依法依規對該醫院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該院立即整改并約談負責人;2.責令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94086.99元,并處罰款94086.99元。
三、聊城東昌府潤康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在檢查東昌府潤康醫院時,發現該院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過度檢查、過度治療、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2025年12月29日,東昌府區醫療保障局依法依規對該醫院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該院立即整改并約談負責人;2.責令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99473.28元,并處罰款99473.28元。
四、聊城鴻福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在檢查聊城鴻福醫院時,發現該院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過度檢查、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2025年12月29日,東昌府區醫療保障局依法依規對該醫院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該院立即整改并約談負責人;2.責令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93474.23元,并處罰款93474.23元。
五、聊城友方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在檢查聊城友方醫院時,發現該院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等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2025年12月29日,東昌府區醫療保障局依法依規對該醫院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該院立即整改并約談負責人;2.責令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40188.84元,并處罰款140188.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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